Re: [閒聊] 為什麼遊戲抄襲大家都不介意?

作者: kalen123 (嘴砲男)   2026-07-22 01:33:37
※ 引述 《kalen123 (歸來舊茶)》 之銘言:
: → AkikaCat: 我是覺得講得太簡略了。重點不是玩家可以在大地圖上搭乘 07/21 23:35
: → AkikaCat: NPC移動,那是結果。重點是如何達成玩家可以在大地圖上 07/21 23:35
: → AkikaCat: 搭乘NPC移動,也就是方式。先想到得當然能申請專利,這 07/21 23:35
: → AkikaCat: 就是專利的保護範圍。你可以用其他方式達成結果,但你不 07/21 23:35
: → AkikaCat: 能用他申請的方式達成。 07/21 23:35
你真的有看過任天堂的專利嗎?
https://ipforce.jp/patent-jp-P_B1-7528390
我把任天堂前幾項宣稱項攤開
主張 1]
一個遊戲程序,它使資訊處理設備的電腦根據操作輸入控制虛擬空間中的玩家角色,當從玩
家角色擁有的角色中選擇幾種可騎乘角色中的一種並給出騎乘指令時,該程序使玩家角色騎
乘所選的可騎乘角色並使其移動;當玩家角色在空中時,如果給出第一個操作輸入,該程式
使玩家角色騎乘一個能夠在空中移動的空中可騎乘角色並使其在空中移動;當玩家角色騎乘
該空中可騎乘角色時,該程式根據操作輸入使騎乘該空中可騎乘角色的玩家角色在空中移動

說人話:無縫搭乘npc飛行
主張 2]
根據請求項 1 所述的遊戲程序,其中,所述可騎乘角色還包括 能夠在陸地上移動的地面可
騎乘角色和能夠在陸地或水下移動的水上可騎乘角色。
說人話:將主張1擴展到陸海
主張 3]
根據請求項 1 或 2 所述的遊戲程序,還包括計算機,該計算機
使玩家角色在從空中以超過預定標準的高度或以超過預定標準的速度落到地面時,對玩家角
色造成預定的傷害。
說人話:掉落傷害
主張 4]
根據請求項 1 至 3 中的任何一項所述的遊戲程序, 還包括計算機,該計算機使玩家角色
捕獲其他角色,並使捕獲的角色歸計算機所有。
說人話:可以在搭乘npc的狀態抓怪
後面的我就不貼了,
重點是這裡面哪一個符合你說的?
任天堂的專利講的一直都是結果,
宣稱項談的全都是程序會呈現的結果。
至於你談的方式,
也就是這個結果是如何達成的,
具體來說就是程式怎寫、
物體之間的互動如何計算等等並不在專利範圍。
作者: yamis   2026-07-22 10:04:00
我的看法是這個專利主要的請求是項目1,後面的都是項目1有關的延伸功能和判斷式,全部整合在一起的處理流程,也就是快速騎乘並依據不同場合自動切換合適的騎乘物以及騎乘時可執行的項目。如何達成也算在專利內,傳統就是切畫面選擇寶可夢使用騎乘指令並且換地形還要再自己切換(陸到海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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