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有兩種
一種是原原本本的搬,
俗稱換皮遊戲,
說這類遊戲普遍會遭到玩家反感,
應該沒多少人反對。
另一種是玩法專利的侵犯,
這個就有爭議了。
以作寶可夢卡牌的DeNa為例,
它手裡有一鍵昇級的專利,
專利的內容很單純:
計算昇到下一級的素材數量是否足夠,
如果齊全就昇級,
然後自動重新再算一次,
反覆直到最高級或素材不夠為止。
隨便找個會寫程式的,
就算他不知道DeNa的這個專利,
靠一般的邏輯也能想出一樣的辦法。
但問題是DeNa申請專利了,
所以以後的人想要在遊戲中加入一鍵昇級功能,
都得先付DeNa一筆費用。
這就是玩法專利的荒謬處,
專利的本意是為了確保開發者的投資能有被回收的手段,
但玩法專利只是把 “業界人士在面對相同問題時都能想到的” 東西保護起來,
反過來破壞了同業間的良性競爭。
任天堂告帕魯的其中一條專利:「玩家可以在大地圖上無縫搭乘npc移動」也是一個例子。
說到底這其實就是我們的現實生活方式,
沒有人會在開車時切換成第三人稱的俯視,
但任天堂不但申請,還拿來告人了。
在上下左右鍵出來之前普遍設計是街機搖桿阿,總不能說觸碰螢幕出來好幾年之後已經很普遍了,就不准二十多年前申請專利吧
專利能講的那就更多了,例如 Konami 透明牆專利、Namco 讀取畫面小遊戲 專利、SEGA 瘋狂計程車導航專利 等,都非常之有名
作者:
qazw222 (誠實手套)
2026-07-21 22:55:00可是在此之前就是沒人想出來啊沒人想到要一鍵升級,他想到並有辦法實行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6-07-21 22:58:00不一定是沒想出來,有可能是沒想到這都能申請
作者:
qazw222 (誠實手套)
2026-07-21 22:58:00很多東西覺得簡單是因為已經有這個概念
作者:
qazw222 (誠實手套)
2026-07-21 22:59:00但困難的其實是從沒有到有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6-07-21 23:00:00把水燒開煮了喝你覺得有專利合理嗎 在此之前確實沒人想到可以這樣做
專利還是有限制的啦 要不然光是一個角色撞名就沒完沒了
作者:
qazw222 (誠實手套)
2026-07-21 23:01:00用火煮水,等於現在發明一種新的能量用來煮水,怎麼可能沒申請專利
我覺得在電腦上面玩遊戲這件事也需要一個專利 這可是劃時代的構思啊
而且廠商申請專利可不是光只把水燒開而已 他還把能想的
作者:
MelShina (月落烏啼霜奶仙)
2026-07-21 23:03:00大公司不申請哪天被專利蟑螂搞 那危害更大
最好笑是有一個劉德華專利 一個比劉德華還老的本名劉德華的老人 被劉德華的經紀公司告侵權
作者:
MelShina (月落烏啼霜奶仙)
2026-07-21 23:04:00如何達成無縫移動的實現方式當然可以專利啊
PTCGP其實一堆專利,人家就能辦到玩家自由交換卡牌,怎麼其他卡牌遊戲想不到能自由交換卡牌自然要對應的系統去處理
我是覺得講得太簡略了。重點不是玩家可以在大地圖上搭乘NPC移動,那是結果。重點是如何達成玩家可以在大地圖上搭乘NPC移動,也就是方式。先想到得當然能申請專利,這就是專利的保護範圍。你可以用其他方式達成結果,但你不能用他申請的方式達成。
所以對岸二遊沒有一鍵升滿 是不想付這個專利嗎...
人家專利的是實現方式,不然帕魯現在讓你玩的?還不就改成其他做法而已*讓你玩的是什麼
有些專利就簡單審審先收一筆 等真的衝突再看雙方攻防
作者: Freckle319 (Freckle) 2026-07-22 00:41:00
這種問題源頭是專利太容易申請
作者: rex7788 (胖東) 2026-07-22 00:47:00
抄襲不就跟跑步一樣你幹嘛我就幹嘛。你要說的是侵權,那也是法律的事情,廠商不爭的情況玩家也沒啥好說的,精神股東例外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6-07-22 01:24:00想到台灣以前出現拿綁魚綁螃蟹去申請還過...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6-07-22 08:19:00法律人的專利就是隨便審過 有衝突兩邊在上來喬 比誰付的錢多他不負責幫你檢查你和誰衝突 他只顧收錢維持你想申請的專利你發生衝突後就是比誰付給法律人的錢多後誰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