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要去看嵐的最終場 爸的守夜給你去」

作者: TPAsavelove (安大愛)   2026-06-01 14:36:24
腦子被驢踢弟只好奇一件事喇
這女人會拿爸爸遺產嗎
還是因為去了嵐封麥 乾脆斷捨離?
總不會女方家人決定遺產分給先生
結果女人還說是我爸的錢 跟先生討吧……?
作者: KAGOD   2026-06-01 14:37:00
還真不是不可能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26-06-01 14:37:00
女方家人哪來的能力決定遺產分給誰啊...那是政府決定的吧
作者: cyclone055 (硬體變屍體)   2026-06-01 14:37:00
不拿白不拿啊
作者: jpnldvh (兒子長得像隔壁老王)   2026-06-01 14:37:00
當然是守靈不去 遺產也要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6-06-01 14:38:00
不必好奇了 反正錢也不是你的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26-06-01 14:39:00
遺產是法決定的 臉皮夠厚當然是都要
作者: starwillow (In my life)   2026-06-01 14:40:00
遺產怎麼會決定分給先生,不懂法律就這樣亂扯一通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26-06-01 14:41:00
講難聽一點,你親戚能決定你爸的遺產分給誰那才叫恐怖好嗎真要能這麼搞,九成八的直系血親基本上不用想拿到什麼遺產都給親戚分一分大家直接散夥就好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6-06-01 14:42:00
除非她一輩子都沒照顧過她爸 不然憑什麼多年的照顧可以用一個晚上沒去守靈就一筆勾銷不能拿遺產?
作者: fenix220 (菲)   2026-06-01 14:43:00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6-06-01 14:43:00
女方家人怎麼決定的?
作者: adasin (ada)   2026-06-01 14:43:00
遺產 台灣嫁出去的沒有,日本我不清楚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26-06-01 14:43:00
事實上在遺產這一塊除非當事人活著的時候就經過法律認證
作者: uoyevoltnaw (雲之彼端)   2026-06-01 14:44:00
法律
作者: starwillow (In my life)   2026-06-01 14:44:00
由此可知多少人只重形式看外表就是這樣呵呵,只沒去個守靈被滑坡成好像一輩子不孝一樣,老害臭
作者: c6343j6297 (團長的桌子)   2026-06-01 14:44:00
拿啊,老公都去了,當然拿,拿少了還有可能對簿公堂
作者: Pochafun (波加風)   2026-06-01 14:44:00
我是覺得那是人家家務事 裡面細節也完全不明 幫他煩惱遺產的事幹嘛 說不定算完只剩負債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26-06-01 14:44:00
長期虐待、或汙辱,且明確跟有法律依據的對象表示過其
作者: teddy12114 (lilinyiu)   2026-06-01 14:45:00
蛤?台灣女生嫁出去的沒有遺產??這是活在民國幾年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26-06-01 14:45:00
不孝,死後有證據留存,否則不管什麼親戚都沒辦法干涉直系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26-06-01 14:45:00
因為有些人搞不懂所謂的孝順,從來都不是為了遺產
作者: sakamata (鯨丈)   2026-06-01 14:45:00
要紮草人喔,女偶像粉搞不好還不缺錢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6-06-01 14:46:00
台灣沒有繼承權是活在20年前嗎= =
作者: loserforever (請大家幫我抓小偷)   2026-06-01 14:48:00
連最後一天都不去的我不信有多孝順啦
作者: uoyevoltnaw (雲之彼端)   2026-06-01 14:51:00
又一個沒看文就亂回的,還在最後一天www
作者: KAGOD   2026-06-01 14:52:00
真的,連守靈一天都不願意待的,說孝順是要笑死誰
作者: aaronhkg (阿金)   2026-06-01 14:54:00
最後一天w
作者: su4vu6   2026-06-01 14:55:00
連肉體存在的最後一天都不去明天就變成灰了呢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26-06-01 14:59:00
遺產是家族內部先協調 有爭議才上法院 以台灣來說如果家族拿不孝條款搞她 非主要照護加上守靈不到的實證 那就看法官心證了 看能不能拿個特留分吧就看她能不能當庭說服法官演唱會比守靈重要
作者: xbearboy   2026-06-01 15:02:00
以後說不定會去幫成員守靈(X
作者: starwillow (In my life)   2026-06-01 15:30:00
笑死,守靈不去會被法院認為不孝,台灣哪個判決有這樣判拿出來給我笑笑好不好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26-06-01 15:37:00
想多了,不肖條款要本人,而且要有實際證據留存旁人都是旁證,你要靠這個搞人繼承權只能說夢裡都有想想也知道,這種東西如果這麼簡單搞,你各位也不用期待什麼繼承了,整天盯著你家親戚搞她就行了,法律就是為了避免這種道德反綁繼承權的問題,這塊訂得很死,旁人說啥真的不是很重要,不然你有看到台灣整天誰誰誰不孝被判定失去繼承權嗎?真這樣搞才會真的禮樂崩壞還遺產家族內部協調哩,你把法律放哪,世族制度已經被掃進歷史堆很久了,別再留念了
作者: tim111444   2026-06-01 15:42:00
想太多 構成不孝的要件比你想的嚴格很多 要故意遺棄或者是傷害 殺父殺母這種程度才會構成 你要怎麼心證==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26-06-01 15:42:00
以現代法條來說,就算你每天打你爸打到他渾身都腫只要他生前沒講話,跳出來跟律師或是什麼有法律依據的人員留下證據說他覺得你不孝不能繼承他的遺產這種實證以外這不孝子還是法定的繼承者,沒人可以動他繼承權
作者: tim111444   2026-06-01 15:44:00
遺產內部可以協調的部分早就在當事人過世前兩年就要安排好了 人生後的財產都是依法不能侵害保留的份額想到遺產的都連續劇看太多逆==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26-06-01 15:45:00
事實就是道德沒你各位想的這麼有效所以才會漸漸失去作用我不否認道德對人類是正面的影響,並且一定需要但法治社會中,利益相關的事情不講道德只講法律
作者: Hosimati (星詠み)   2026-06-01 15:54:00
不去就沒遺產,完蛋 聽起來更像情勒了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26-06-01 15:58:00
"剝奪"繼承權才需要殺人虐待等級的具體證據 跟整個家族撕破臉主要是對協調不利 例如遺產分配估值相同並不代表真的等值 現實就是很難全部變賣均分現金 這跟其他民事一樣先由家族協調 破裂才是法官判定
作者: tim111444   2026-06-01 16:11:00
你都提到要上法院用不孝條款搞人 那當然就是拿判決慣例上的不孝出來講 阿遺產分配就按人死亡當下的公告市值或交易市價來估阿 法律能保護你的就你的特留分 有人不服就上法院談 哪有這麼複雜 又不是某家私生子一直冒出來== 然後真的要躲遺產稅的啦 人死前早就轉移完了有錢人死後說不定一毛遺產都沒有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26-06-01 16:17:00
公告市價很多不符現況啊 如果法官心證決定採用家族那邊的分配方案也是依法有據 再說還在世的長輩也會看在眼裡 死前分一分就真的連特留分都沒了
作者: kimokimocom (A creative way)   2026-06-01 16:19:00
蠻好笑的 只是沒參加守夜就被剝奪繼承權了那守夜哭得最厲害的會不會得到額外繼承權啊?
作者: tim111444   2026-06-01 16:24:00
所以喪禮跟遺產無關緊要阿家族也是自己找人來鑑價 不會以為遺產清冊跟遺產鑒價可以隨便提吧==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26-06-01 17:13:00
"為了演唱會不去守靈"就落人口實了 在家族協調中還剩多少影響力? 打民事訴訟法官心證會偏哪邊? 物件鑑價也還有看跌看漲有價無市的問題 弄到最後全部分割連自己都搞 結果像在宣導預立遺囑的重要性 不然沒點親情互相包容真的太多可以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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