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 現在遊戲的服務條款都這麼霸道的嗎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26-05-22 08:17:59
https://i.imgur.com/7ZnPA6V.jpeg
https://www.myzaker.com/article/6a0d577eb15ec07a574de92a
深海迷航2的爭議遊戲條款大意(首次啟動遊戲時要簽的):
1.玩家只擁有遊戲的有限使用權而非所有權
2.玩家不可在未經發行商Krafton明確同意的情況下,
利用遊戲內容獲利,包括對直播、螢幕截圖、錄影等的獲利限制(需加上免責聲明)
3.遊戲發行商Krafton保留撤銷玩家存取遊戲權限的權利
4.使用者條款可能單方面更新而不進行事先通知玩家
5.禁止使用工具隱藏IP位址,包括使用VPN
6.開發者擁有粉絲創作的所有衍生內容(包括同人畫作)的版權
7.在任何法律糾紛中,玩家最高賠償額被限制為50美元,
且玩家需在加州進行仲裁,病放棄提起集體訴訟的權利
至於蒐集個資什麼的都算是老生常談了(′‧ω‧`),
以及似乎還有安裝限制,一份遊戲只能安裝在一個裝置上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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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玩家越來越卑微的感覺╮╯^╰╭
作者: npc776 (二次元居民)   2026-05-22 08:21:00
你除了同意之外有別的選項?
作者: lucky0417 (L.W)   2026-05-22 08:22:00
有啊 退款 發文 炎上負評炸彈
作者: Pep5iC05893 (結束)   2026-05-22 08:23:00
畢竟很多官方人員覺得EULA只要簽了就會成為天地的準則人世的真理可以盡情為所欲為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見)   2026-05-22 08:23:00
團結 抵制 TACO
作者: aaronhkg (阿金)   2026-05-22 08:25:00
123跟7都很常見 你很少看服務條款對不對
作者: Koyomiiii (Koyomi)   2026-05-22 08:27:00
還好這款看起來就不好玩
作者: shikao (shikao)   2026-05-22 08:29:00
蛤 這不就一般
作者: jalsonice   2026-05-22 08:30:00
你可以不玩
作者: wuwuandy (嗚嗚安迪2016版)   2026-05-22 08:30:00
反正又沒幾個人真的在鳥服務條款,想告還是會告
作者: spring60551   2026-05-22 08:31:00
不爽不要買來玩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6-05-22 08:32:00
EULA又不是他想怎樣就怎樣 寫了不一定有效
作者: kaj1983   2026-05-22 08:36:00
不爽不要玩啊或是學對岸玩學習版這時候還能假裝中國人上網噴遊戲
作者: HuanLin07   2026-05-22 08:48:00
你條約就算寫了 鬧上法院認定你這條太過也是判無效的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6-05-22 08:52:00
有些合約寫太離譜,結果上法院被打臉
作者: BOARAY (RAY)   2026-05-22 08:53:00
之前Take2霸王條款也是一堆人不car 還不是照樣繼續玩
作者: james3510 (Land of Ooo)   2026-05-22 08:54:00
想玩就簽 真的很離譜的到時也不是隨便生效
作者: jack30338 (小螞蟻)   2026-05-22 08:55:00
寫嚴格一點以後才沒那麼多麻煩啊
作者: JOPE (JOPE)   2026-05-22 08:58:00
有人忽然認真看了隨便一款遊戲的服務條款在那邊大驚小怪,建議你也去仔細看一下STEAM的
作者: ii3501 (binga)   2026-05-22 08:59:00
你可以用不玩來制裁他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6-05-22 09:02:00
合約不能凌駕法律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6-05-22 09:05:00
你EULA合約寫的太爛會引來律師搞事
作者: thibw13ug1 (KGMR0792)   2026-05-22 09:07:00
放棄集體訴訟這條真要上法院一定沒用吧?然後steam的遊戲本來就是賣給你使用權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26-05-22 09:13:00
正版受害者
作者: WLR (WLR™)   2026-05-22 09:13:00
粉繪可以畫一隻米老鼠潛水的,看它會不會主張米老鼠的版權
作者: Echobee (吐痰卡門)   2026-05-22 09:23:00
第一天看EULA? 沒錯的確是第一天看
作者: FaerieDragon (Puck)   2026-05-22 09:29:00
集體訴訟那條沒用的,有不少前例,你不能凌駕法律
作者: kaj1983   2026-05-22 09:33:00
真的假的?那愛爾麗那條放棄追訴權的也無效了啊怎麼還會有一堆人反彈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6-05-22 09:36:00
無效不無效是法院判
作者: kaj1983   2026-05-22 09:37:00
所以有沒有用也是要等上法院才知道
作者: westgatepark (色小孩)   2026-05-22 09:49:00
要求你放棄法定權利的本來就會無效 但是多簽這條上法院時還是要多花力氣去爭 當然會讓人不爽
作者: kaj1983   2026-05-22 09:51:00
無效還要花力氣爭,不懂這之中的邏輯大大可以再細說一下嗎?
作者: kuninaka   2026-05-22 09:57:00
這太粗暴了在任何法律糾紛中,玩家最高賠償額被限制為50美元XDD可以這樣喔
作者: npc776 (二次元居民)   2026-05-22 10:17:00
你隨便開任何一款服務型遊戲仔細看都是這種鳥樣南方公園都幫你吐槽過了
作者: pdexter (Pdexter)   2026-05-22 10:21:00
你是否同意當人體蜈蚣
作者: Pep5iC05893 (結束)   2026-05-22 10:44:00
燒殺擄掠現行犯有沒有罪也是要也是要等上法院才知道
作者: corum68972 (Calxium)   2026-05-22 11:03:00
大驚小怪,從以前就這樣了只是你沒細看而已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26-05-22 11:11:00
以前還有要玩家做鬆餅的
作者: rewisyoung (小月兒)   2026-05-22 11:51:00
大驚小怪 幾乎每一款都差不多 只是平常沒幾個人會去翻來看
作者: twn65w65 (喵喵羊)   2026-05-22 11:53:00
這年頭玩個遊戲都要一直被剝奪遊戲權力才能玩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26-05-22 12:53:00
嚇人用的,實際法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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