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 [討論] 蔡易餘FB 兒少權法 動漫工會 ACGN協會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77880783.A.391.html
還有在高雄舉辦的公聽會 社家署官員不鳥各方意見的高傲態度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79265165.A.F3E.html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79287959.A.43B.html
有關兒少權法草案第59條的問題
特別是 最有問題的第三項最後一句:
「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第一項第五款之提供者,
其網際網路內容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
應通知先行移除或限制兒童及少年瀏覽。
必要時,得通知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為限制接取之處置。 」
限制接取(下稱封網)的部分 很明顯缺乏監督與救濟之正當程序 這必定會發生濫用
因為其他有規定封網的法律 早就被濫用啦
本文的主題:Neocities被封網機制誤打事件
一、苦主介紹
Neocities是一間全球知名、主打開源之個人網站託管服務商
上頭也有很多ACG相關個人網站託管於此喔!
清單如下:
https://neocities.org/browse?tag=anime
https://neocities.org/browse?tag=videogames
https://neocities.org/browse?tag=comics
也有其他各式各樣的個人網站託管於此
例如:點字即時轉換器
https://hurt-tw.neocities.org/brl/Mix-Trans/braille-translate
二、來龍去脈
大概是去年底 開始有台灣使用者發現Neocities已經被封網了
受害文①:個人創作的普通向漫畫看不了
https://www.threads.com/@ziyuan7665/post/DSxOl2CibT1
https://imgpoi.com/i/2IK5SM.png
受害文②:視覺障礙輔助科技筆記本 部份網頁失效問題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ECLTZznE9/
https://imgpoi.com/i/2IK9F2.png
為何會被封網?
①原來是有人在Neocities託管的個人網站
偷偷上傳「未經同意拍攝/散布之性隱私影像(下稱NCII)」
②NCII受害人透過「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下稱家防中心)」
(也可能是透過性影像處理中心 再轉交給家防中心處理)
要求根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7條第2項以及第13條的規定
封鎖散布受害人NCII的那個個人網站之子域名
③結果偉哉的家防中心 竟然不是只針對封鎖散布NCII的那個子域名
竟然是把整個neocities網域給封殺了
④導致數百萬個 其他在neocities託管的正常網站 也莫名其妙連坐法被封殺
我得知消息後 先是透過臺北市陳情系統1999 寫信給家防中心要求解封
結果毫不意外地被罐頭回信敷衍 = =
然後我直接打電話過去陳情 他先哈哈笑 接著只說"內部程序處理中" 沒了
所以我乾脆聯絡Neocities官方 請他們主動向家防中心處理 並附上中心聯絡資料
一問才發現不得了 家防中心從沒有向Neocities通知被封網一事
這可是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至第 9 條之法定程序
因為第7條規定 應通知Neocities刪除NCII
但家防中心卻跳過通知程序 假裝"無從知悉網路業者聯絡資訊"
濫用第9條直接封網 完完全全的鴕鳥心態
得知封網機制又双叒再度被濫用
隔天我寫信給開放文化基金會報告此事 看有沒有用
結果過三天後 竟然解除封網了
從12/29寫信到1/9解封 來來回回處理花了12天
後來Neocities才成功向家防中心取得NCII的資料來源 並刪除之
此事件就到此告一段落了
三、心得感想
此事件雖然 只是一系列封網被濫用 的其中一個小事件
但依然突顯出 缺乏監督與救濟之正當程序 的可怕之處
NCII受害人的請求不但沒有被實現
還害到一般民眾無法瀏覽漫畫 莫名其妙被脆上的白癡 誤解成是在看盜版漫畫
以及視覺障礙者無法使用點字即時轉換器 等等權利
我只看見家防中心在當鴕鳥 完全沒有保護到任何人
根本是一群 有控制狂的神經病事務官 在濫權刷業績
有種iWin事件主謀 前保護司司長張秀鴛的即視感
要不是我有寫信向Neocities報告此事
否則到現在還在被封網 然後受害人的NCII依然在託管空間
任何有心人士只要懂得突破DNS污染 照樣可以持續瀏覽NCII
四、論最近各種加入或修嚴限制接取的政府草案
這次社家署公告的兒少權法草案第59條
影響層面當然不是只有ACG而已
而是全方面的影響
就如同前面提及的 Neocities被誤殺 結果竟然影響到視障者使用點字即時轉換器
幸好這次草案第59條的問題 不是只有動漫工會與ACGN協會出來發聲
還有更大咖的--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https://www.jrf.org.tw/articles/3211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https://www.amnesty.tw/node/24339
特別是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寫的聲明 非常詳細 可以作為參考用
更提及我要的訴求--
衛生福利部應刪除本草案第59條第3項後段「必要時,得通知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為
限制接取之處置。」之規定。
雖然這兩則聲明的訴求 可能與我們洽民的訴求不完全相同 但有聲明總比完全沉默好
也謝謝發表這兩則聲明的NGO
不過我個人還是非常反對實名年齡驗證的
衛福部保護司(iWin事件風暴核心部門)也預告修正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41f3a4bb-f6d5-4278-8ad3-15b10bda7849
先說 本次草案並未修改CSAM與NCII的定義 所以不是iWin事件大復活
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草案為例
這次主要增加兩項
一是主動巡查NCII的條文(從現行的兒少性法主動巡查CSAM影像條文移植)
二是避風港條款的條文(從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38條第2項移植)
目前推文區有人說 草案第13條沒什麼問題
這邊的爭議先擱置 有其他疑慮也歡迎提出
接下來週五的臺北公聽會 我認為可能會有更多不同的聲音
畢竟多數NGO都設在大臺北地區
到時候有參加的鄉民 歡迎來回報 社家署的高傲獨裁程度是如何
才好想辦法下一步要怎麼做
最後借gos404edsu寫的:
希望所有相同立場的鄉民,可以藉此具體向你們選區的立委陳情,無論是任何
黨派、團體,凝聚共識,我們不是不保護兒少,而是在保護兒少的立場下,斷
絕偷渡的惡法。
結論重點一句話:
我鄭重要求,衛生福利部必須刪除本草案第59條第3項後段
「必要時,得通知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為限制接取之處置。」之規定。
以上
附上Neocities事件的相關e-mail檔案:
家防中心的敷衍e-mail:https://tinyurl.com/nhd4y828
https://imgpoi.com/i/2IKBZV.jpg
積極處理問題的Neocities官方:https://tinyurl.com/yjxjd4da
https://imgpoi.com/i/2IKGGD.jpg
https://imgpoi.com/i/2IKATE.jpg
作者:
LouisLEE (屏東尼大木)
2026-05-20 23:23:00北部感覺會更熱鬧、更激烈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6-05-20 23:24:00推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26-05-20 23:26:00真不意外
作者: CCNK 2026-05-20 23:27:00
瀆職啊
作者:
lsd25968 (cookie)
2026-05-20 23:27:00推,執行了又不通知,死的不明不白==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26-05-20 23:28:00
家防後面最高主管機關就衛福部保護司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26-05-20 23:29:00推
作者: CCNK 2026-05-20 23:30:00
一切的源頭就是保護司
作者:
a206471 (Lazywanderer)
2026-05-20 23:31:00推整理
作者:
edhuang (隨便啦)
2026-05-20 23:32:00推行動
作者:
s175 (ㄏㄏ)
2026-05-20 23:32:00他當年被獻祭可是擋下很多新聞 謝他都來不及了
保護方法就是封殺,因為他根本沒人力成本去一個一個審核哪些網站對跟錯,然後也不想管
作者:
maoding (毛丁)
2026-05-20 23:36:00推 不通知超白癡
笑死 原來還直接寫了免責 隨便就能封網還免責 當皇上
作者:
ig49999 (張思妤)
2026-05-20 23:37:00保護是假的 擴權封網才是真的
作者:
edhuang (隨便啦)
2026-05-20 23:37:00有權就視人民如草芥真的愈來愈好用了 畢竟代價?那是啥?
作者: polun 2026-05-20 23:39:00
推 尸位素餐噁心官只會亂封 沒有成效還擾民
反正現在各種法都加上能夠封網 真的是新時代來臨 習慣
Neocities官方還能幫忙處理這種個案 蠻猛的
作者: AdventurerCC (冒險爵士 ) 2026-05-20 23:42:00
衛福部的定期發癲,真感覺這部門要好好整頓一下,老是你在那邊搞事
作者:
killloli (別叫我蘿莉控 囧)
2026-05-20 23:42:00網軍詐騙不處理搞這種擴權的東西倒是很順手演都不演
作者:
ig49999 (張思妤)
2026-05-20 23:44:00確實 放任詐騙的META不敢直接封網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6-05-20 23:44:00重點是這些封網機制 都是行政單位直接就能決定封下去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6-05-20 23:45:00禮拜六還有一場線上的公聽會對吧?
作者: spawnsnight (草莓奶昔) 2026-05-20 23:47:00
保護到乾哥乾妹你沒看到嗎?
保護司只有保護到它們內心中小朋友的純潔吧,哪有保護到現實的小朋友
作者:
abysszzz (愛睏~~~)
2026-05-20 23:49:00推推
作者: pomelolawod 2026-05-20 23:49:00
必要時明明是緊急時刻的底線 給某些人就隨便爽隨便用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26-05-20 23:49:00因為4-11已經在meta投資很多 封下去會連脆也不能用的
作者:
adsaf (亞蘭斯‧米斯特利亞)
2026-05-20 23:51:00推你,這種事情真的該關注
作者: lslayer 2026-05-20 23:52:00
意思就是他們可以隨便來還不用負責任 完全免責耶 這比很多公家機關權力還要大了吧 公家機關出包還可以要求國賠他們這個機關好大喔
作者: CCNK 2026-05-20 23:53:00
權力過大了
作者: spawnsnight (草莓奶昔) 2026-05-20 23:53:00
沒用啦 現在都只有4-11沒有對錯如果真的是阿宅即使是那種生物他們砍到你你也該叫兩聲結果是拖著大家一起被砍 可悲
要封網 現在就已經很簡單 他們想要更多而已想要更簡單 想要更高效 想要更無成本無責任
作者:
h2030625 (é›™é‡äººæ ¼)
2026-05-20 23:56:00看起來就是先封起來等問題來了在處理
完全免責本身就很奇怪 如果侵害到他人權益應該要賠償才對
作者: ruby080808 (zzz5583) 2026-05-20 23:57:00
推,這個真的不能讓他們成功==而且就目前來看我們真的得團結一點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6-05-20 23:57:00保護 保護 天下多少罪惡 假借如之名
作者:
H2b2t (H2b2t)
2026-05-20 23:57:00推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26-05-20 23:58:00還是那句老話 好日子要來囉
作者: mic73528 (jazzy) 2026-05-20 23:58:00
乖乖當哥布林不爽嗎 為啥要當阿宅
作者:
edhuang (隨便啦)
2026-05-20 23:59:00大旗打出來 無事一身輕 外部成本讚讚
作者: lslayer 2026-05-20 23:59:00
這個家防中心的案例也是很神奇耶 可以這樣跳過程序直接封掉別人網喔?
沒辦法,現在智障太多…聽過死忠的講什麼,現在一堆詐騙是因為中介法被擋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6-05-21 00:00:00人就是這樣 沒有妨礙到自己的權利 很容易當自己正義
作者:
hiraoni (哥)
2026-05-21 00:01:00太噁了八
重點一直都是想封網就封網 不過會有某N跳出來告訴你
作者: calvin221 (偷刀啦) 2026-05-21 00:02:00
推
跟以前吵的議題完全不一樣 實名制沒什麼 不知道你們圖
作者: CCNK 2026-05-21 00:03:00
就是要有法源依據封起來更省時省力還不會被究責
作者: spawnsnight (草莓奶昔) 2026-05-21 00:04:00
其實那類生物已經比上次少了可能忙著跟鄰居聊天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6-05-21 00:04:00保護司現在做最多的就是修改網路足跡 協助犯罪者掩蓋前科像是某TSJ 其他你要他保護人身或家暴虐兒基本上沒人沒錢沒管
作者:
wtfconk (mean)
2026-05-21 00:06:00好日子自己選的選是選擇哦,四肢廚別敏感
這麼大的事甚至連上新聞都沒有,這就是網路長城的威力嗎
作者: xuebao818 2026-05-21 00:08:00
推 絕對反對到底==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6-05-21 00:08:00拿刀亂砍又不用負責的垃圾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26-05-21 00:09:00這麼大的事 是指拿同一批帳號洗版嗎 哈哈哈哈!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6-05-21 00:09:00跳過法院我爽封啥就封啥 自己當法官
作者:
dos01 (朵斯01)
2026-05-21 00:10:00未看先猜 又要來點名了 哈哈哈哈!這些帳號的行動模式很容易辨認 就跟那群洗版的色情廣告一樣
當初某邊在抗議想封就封也是沒人理 現在才覺得燙為時已晚 喜迎
新聞台早就被4-11壟斷了,不然為什麼4-11一直想搞PTT
作者: spawnsnight (草莓奶昔) 2026-05-21 00:12:00
其實那些生物說ptt人口老化沒流量也是對的確實年輕人跟流量都流失到那幾個牠們築好巢的地方了這種話題當然是擴散不出去
所以才要靠司改會跟國際特赦組織這類比較有能見度的團體發聲
我是覺得來不及了啦 比兒少還不嚴重的都加上能封網了
這個法案危害的範圍遠超上次iwin,我認為在對外宣傳上不應該侷限在acg而是網路整體的言論管制
他只會跳針你們同一行為模式 跟最近換髮型那個挺像的
作者:
stkoso (Asperger)
2026-05-21 00:16:00沒有什麼來不及的 差別只在你想不想做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6-05-21 00:17:00看過英國演啥的都知道這東西在幹嘛啦
作者: LuyTe (我就噁肥宅) 2026-05-21 00:17:00
我公司租借伺服器給接案公司,接案公司幫一般業主做企業形象網站然後放在我們伺服器上。上個月接案公司老闆打給我說他們租用的其中一個伺服器被封鎖,所有掛在子網域下的企業網站全部顯示「此網站是詐騙,已被165封鎖」之類的文字,他們客戶超級生氣。後來打去問 165 才知道,原來有一間找他們做網站的公司涉及詐騙,這個詐騙公司把形象網站放在接案公司給他們的一個子網域,然後 165 為了反詐騙,就把整個網域,包含所有子網域全部封殺並顯示反詐騙訊息。重點是主網域明確就寫明這是集合式黃頁,有xxx公司製作與管理,也問題請聯絡下架,但 165 根本不管,甚至我們客戶打過去,165 也還
作者: LuyTe (我就噁肥宅) 2026-05-21 00:18:00
在狀況外,完全不懂網路運作、網域概念(高機率根本不是IT人士),直到幾小時後才解封,我客戶已經快氣死。講那麼多的重點就是:台灣連打詐騙都是這種腦殘打法,真正在執行「封鎖」動作的,很可能根本完全不懂IT,只是個奉命行事的小公務員,這種控管網路言論的腦殘法案通過,保證一樣後患無窮,講白了就是一群脫離現實、卻又幻想自己在實現社會正義的理想主義者,拿著他們愚蠢的意識形態自慰,我保證這群立法者連網域、子網域、轉址或DNS的概念都搞不懂
作者:
avans (阿緯)
2026-05-21 00:18:00推推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6-05-21 00:19:00然後美國也整天有KOSA之類的在搞 防盜版防假訊息也玩過
上次其實也是用兒色來包裝,所以才要讓更多人知道有人要用兒少法來包裝偷渡網路長城
作者: DON3000 (><b) 2026-05-21 00:19:00
唉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6-05-21 00:21:00基本就是 防XXX 然後殊途同歸都說要封資訊
其他版之前也發生過ip前兩位數字一樣 就認定是分身水桶 所以不懂網路的管制網路是真的蠻....
作者: CCNK 2026-05-21 00:21:00
公務員也就這樣了
作者: Scarlett888 2026-05-21 00:22:00
家防中心:哈哈 內部程序處理中
作者: ruby080808 (zzz5583) 2026-05-21 00:22:00
畢竟他們搞這些完全不必負責和賠償,沒有任何一點監督,那當然就是一切從簡==
作者: ruby080808 (zzz5583) 2026-05-21 00:24:00
這也是為什麼這次他這條法裡同樣也有加上免責條例,免責就能無腦用,既省錢又很輕鬆
推 沒注意或不了解的話 這影響到的範圍很大 這些修法的人??
老實說初考普考那種薪水,但凡多一點專業都是作賤自己
噓的在幹的事不就自己在講 某族群做賊的總愛先喊抓賊
作者:
REVERB (R.I.)
2026-05-21 00:25:00推
連IP都不用看阿 上面那位行為模式仔不就告訴你標準了
作者:
kimicino (kimicino)
2026-05-21 00:26:00推
作者: ruby080808 (zzz5583) 2026-05-21 00:28:00
那更要增加對他們那些主管或者官員的懲罰和追責==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2026-05-21 00:30:00別以為現在這票推動的是想做他們名義上的事,實際是上把所有不利他們訊息過濾掉罷了,這票人最近還在chrome插件搞了個大
作者: adolph72 (快被螞蟻壓死) 2026-05-21 00:30:00
推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2026-05-21 00:31:00的,這票人本質上就是做網路維穩啦
最好的方式就是外包然後出包就罰錢,不過走標案不管誰得標都會被靠北圖利,乾脆就大家一起不方便
作者:
DEGON (你先聽我講一句就好)
2026-05-21 00:33:00推
作者: YJJ (MrYJJ) 2026-05-21 00:34:00
失控的系統
作者:
wulouise (在線上!=在電腦前)
2026-05-21 00:34:00哇靠才12天你就解決了,我以為要一年...
作者:
donkilu (donkilu)
2026-05-21 00:36:00推 辛苦了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26-05-21 00:37:00這種理論上是有用 問題是很多時候雇來的人根本不懂
作者:
hsr7016 (~天ç†å–µ~)
2026-05-21 00:38:00新聞台只能說 最近某台的新聞也開始有味道了 唉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26-05-21 00:38:00加上又是公務單位 整天等踢皮球就飽了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26-05-21 00:38:00原來胡亥那句我好想當皇帝這麼好用...
作者: LunaDance (s;omo;pbrupi) 2026-05-21 00:40:00
真的要給封網權限 應該搭配封錯的有天價賠償
作者: alan5232000 (香蕉芭樂冰) 2026-05-21 00:43:00
一定用最簡單不用腦的方式做啊 被噴爛再說
實際執行的機制賦予審查機關無從制衡的權限,無法單憑人民自救,導致糾錯成本高昂。
作者:
wolf3363 (ホワイトウルフ)
2026-05-21 00:44:00推分享
作者:
AgyoKan (AgyoKan)
2026-05-21 00:46:00推!你在這議題確實付出很多
作者:
XXV0 (xxv)
2026-05-21 00:48:00推
作者: FMatthew 2026-05-21 00:52:00
推
作者:
Akukin (社長)
2026-05-21 00:53:00推
作者:
deep128 (煞氣眼)
2026-05-21 00:55:00推 有你真好
作者: snowsdream 2026-05-21 00:56:00
柵欄仔網軍防爆就是說對了
作者:
lorhokok (clarctos)
2026-05-21 00:57:00推個 這惡法一定要擋下來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05-21 00:58:00推
作者: nigel711 (無聊損友之奶酒) 2026-05-21 00:59:00
分享
作者: s1032kj (無聊) 2026-05-21 00:59:00
推
作者:
nfsong (圖書館我來了)
2026-05-21 01:01:00直接投訴立委修法
作者: knml (法師) 2026-05-21 01:01:00
沒救了這群人
作者: tsp870197 (870197) 2026-05-21 01:03:00
早晚要學對岸的看看網路長城多好用
作者: qazafa3085 (夜來瘋) 2026-05-21 01:07:00
這個太誇張了真的想封就封
作者: gifdvdoesa (Clefable) 2026-05-21 01:07:00
推
作者:
badruid (Gryphon)
2026-05-21 01:12:00推!
作者: jya (BOSS) 2026-05-21 01:14:00
推,亂封還可以免責是三小
所以人家用練銅貼你臉還他你霸凌視障囉XD魔法對轟啊大家都別當人
作者: namirei (哎呀奈米光) 2026-05-21 01:16:00
慘 繳稅金讓特定團體定期搞自己
作者: shyww 2026-05-21 01:18:00
推
不用賠償XD 之後就有需求就封,等過風頭再說封錯了
作者: lslayer 2026-05-21 01:22:00
封鎖簡單無責任 想解鎖得要跑斷腿 還沒辦法求償
作者: CaraJin 2026-05-21 01:28:00
推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26-05-21 01:29:00現在都是這樣 蝦七八封 連kf這種網盤也封 根本白癡
作者: polarbearrrr 2026-05-21 01:42:00
就是打著大旗擴權還不用責任承辦單位人和單位不坐牢至少也該賠償營業損失
作者:
bps05 (゚∀。)
2026-05-21 01:45:00推
作者:
j23932 (信義亞當李維)
2026-05-21 01:51:00呃你是不是誤會13條了? 那條是接到政府單位公文要求做限制接取動作的”業者”,如果因為配合之後被限制接取的客戶告,免負損害賠償責任。
作者:
j23932 (信義亞當李維)
2026-05-21 01:54:00不然你希望業者收到公文不執行嗎? 不執行吃行政罰鍰的就是這些業者你知道嗎? 該針對的是這樣子的要求的配套,而不是質疑被公家機關、公權力要求配合的民間業者的避風港條款。
作者:
Wall62 2026-05-21 01:57:00這次真的得團結一點
作者: TOHNOAKIHA (ξξξξξξξξξξξ) 2026-05-21 02:09:00
真的就是維穩那套
作者: reinli (- ..-a) 2026-05-21 02:10:00
看到你說承辦人員哈哈大笑真是一把火起來他媽的這種作為錯殺了一整個網域,要是其中包含關鍵服務呢?怎麼不去鎖*.google.com 或facebook.com告到承辦人脫褲子, 幹你娘再笑給我看啊
作者:
Rucca (Herr Chaconne ?)
2026-05-21 02:13:00再這樣下去我看連PTT都要被封網XD
作者:
PKBUNNY (粉紅毛兔兔)
2026-05-21 02:17:00推 有心人
作者: feijai 2026-05-21 02:21:00
終究是要學會翻牆的
推 這十年有感公務員基層愈來愈苦 部署官僚則愈來愈肥
作者:
juncat (モノノフ)
2026-05-21 03:07:00先禁國家不是叫假 過了以後便宜行事就是一被罵就先禁再說
作者: mew109 (喵!?) 2026-05-21 03:07:00
推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6-05-21 03:21:00有沒有方便全文轉載轉貼的臉書頁面或部落格頁面啊?
作者: ernova831 2026-05-21 03:21:00
所以就是只想要特權亂搞嘛
檢舉板一堆4-11,這邊也是一直都是好日子,要習慣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6-05-21 03:39:00能不能借這篇文章問一下,為什麼詐騙集團的通話記錄會消失啊?我還以為165的人員應該要對網路詐騙清楚一點,結果也是直接封整個網域。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6-05-21 04:06:00真人性犯罪防治有這個一半力道就好了
這就跟網路告妨礙名譽以及現實中被鄰里或是職場霸凌告妨礙名譽一樣,司法只認證據確鑿,網路沒問題,現實被霸凌到死,無法舉證,對方都無罪。這法條就柿子挑軟的吃,逃避現實
作者: oq140573 (mcdonalds) 2026-05-21 04:45:00
白癡衛福部 常常鎖免空不知鎖三小
作者: Mysaber (Saber我的) 2026-05-21 05:23:00
推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26-05-21 05:37:00這件事情唯一的機會就是鬧大,因為公務體系最怕的事情就是「上新聞」,其他不要講,很多人應該連這法案現在在辦北中南說明會都是看了這串文才知道的,也因為如此推的肆無忌憚所以就是要讓更多的人關注這件事情。
作者:
cacozxz (same)
2026-05-21 05:42:00不是一直都這樣嗎 都上任幾年了
保護現實犯罪?怎有種即視感啊....呵護著黃牛的板務群嘛,原來是同路的喔難怪ACG會被盯上
作者: konpeko (Odare) 2026-05-21 06:05:00
推 太扯
濫用的原因可能不是為了遮掩大惡只是因為懶所以這種權力根本不能亂給
作者:
kuff220 (庫夫)
2026-05-21 06:20:00推 真的垃圾
作者:
zxc88585 (hkekq)
2026-05-21 06:20:00本身犯罪率低的抄犯罪率高的修法就很奇怪很智障了,應該對照我們有什麼優勢使得同樣管理下犯罪率可以更低,然後借鑑犯罪率又更更低的日本的管理方式不是推你們想推的就用這種半強姦的方式,講不想推的就說國情不同,不是喔不是這樣子喔
作者: Einstein5566 2026-05-21 06:26:00
免責超爽
作者: doraemon3838 (doraemon3838) 2026-05-21 06:44:00
看這篇實際案例就知道政府不會花心思鎖特定網站,直接鎖整個網域還簡單多了,哪天鎖到更大宗的就能體驗到對岸的網路長城
作者:
yisky (乳酪三明治餅乾)
2026-05-21 07:02:00推
作者: shinXIII (勳) 2026-05-21 07:02:00
推
作者:
AlianF (左手常駐模式)
2026-05-21 07:08:00先禁國家 好日子 要來力
作者: xaxa0101 (無名氏) 2026-05-21 07:12:00
推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26-05-21 07:14:00嘻嘻還好有神隊友 好日子還久呢:)
作者:
b160160 (HG Life is Foo~~~)
2026-05-21 07:17:00推
作者:
jame90 (安安你好)
2026-05-21 07:33:00家防的處理方式跟態度超垃圾欸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6-05-21 07:43:00是說感覺也就西洽這邊反應比較大 不要說其餘社群光自己PTT其餘大板 也沒啥聲音 而且原因就是對大多數一般人來說無所謂 甚至會覺得封一封也好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6-05-21 07:46:00政府相關人士都對這些一知半解 更何況普通民眾然後有一說一 處理爛 多半是底下人不懂而已陳情案那種 就只是底下承辦 還不一定是公務員身分
作者:
TWayne (TWin)
2026-05-21 08:04:00推
這跟對岸網信辦差在哪隨便就能封人網站 封錯不用賠償負責
作者:
t128595 (x小犬x)
2026-05-21 08:09:00推原PO
作者: tim479974 (雷斯加雷特) 2026-05-21 08:11:00
辛苦了
作者:
Mingho (Ming_ho)
2026-05-21 08:15:00推
一來是降低民眾反彈 二來還可以收割聲量 來來回回幾次真正關鍵的時候不出來 那就是眼睜睜的看著惡法過了
作者:
sddmavn (愛狗)
2026-05-21 08:31:00就溫水煮青蛙啊,不如早點研究怎麼翻牆比較實在
作者:
kill466 (kill)
2026-05-21 08:34:00好奇問一下,視障者為啥會用那個轉換器網站啊?
作者:
Yoimiya (煙花易逝人情長存)
2026-05-21 08:42:00推
三不五時小動作,要不是有熱心網友注意,死得不明不白
作者:
bigfas (fas)
2026-05-21 08:46:00好日子.jpg
作者:
spfy (spfy)
2026-05-21 08:53:00純文字(視障者只能用語音聽)轉成點字就能閱讀了 滿正常的吧
作者: zero6410 2026-05-21 08:57:00
推
作者: Arkzeil 2026-05-21 09:07:00
推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6-05-21 09:15:00推
作者: jeww90058 (Jeww) 2026-05-21 09:27:00
推 應該要有反制手段的
作者:
yellowhow (┴─┴~\( ̄□ ̄#)\)
2026-05-21 09:31:00很多爭議法規被靠盃的主因就是濫用時不需負責...先斬後奏、先封被申訴再開、賠償請打行政訴訟主管機關 正常時就沒問題 但能期待每個窗口都正常???
作者:
adsaf (亞蘭斯‧米斯特利亞)
2026-05-21 09:37:00推
作者:
oldriver (oldriver)
2026-05-21 10:03:00先斬後奏 不爽去申訴 處理完都12天 很公務員
作者: orange18 2026-05-21 10:32:00
推真正有在關心的人其實現在執政與在野對立,很怕政府不想背鍋最後直接辦公投,那才是真正死透
作者:
rz2x (嘟嚕嚕)
2026-05-21 10:36:00推
先斬後奏、只能自證沒錯、不爽去申訴、耗時半月以上這不就PTT
作者: moon1000 (水君) 2026-05-21 11:01:00
蓋起來假裝有做事賺業積 實則完全沒用 比無作為還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