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26-05-11 21:56:20最開頭那篇的推文,有版友認為出土秦簡闡釋失期的部分
講的是徭役而非戍邊,這裡提供一下個人想法
雲夢秦簡秦律雜抄:"敦(屯)長、僕射弗告,貲戍一歲...同車食、敦(屯)長、僕射弗告,戍一歲,縣司空、司空佐史、士史將者弗得,貲一甲"
其中縣司空、司空佐史職責是管理罪犯,且由上下文知跟屯長監督的是同一批
又史記明確點出陳勝為屯長,需要監督犯人:
"發閭左適(謫)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為屯長"
屯長適用戍律當然沒問題,至於適不適用"禦中發徵,乏弗特,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的徭律?
這段重點在"發徵",呼應了史記的"發",是故包括屯長陳勝在內的罪犯失期
因為都有"發"而得以被包含在徭律裡面,畢竟戍邊原本就屬於徭役的一環
除非其他出土秦簡另有說明,否則僅就雲夢秦簡而言陳勝戍邊可算徭役的一種
期待有版友提供更多資料反駁或佐證,t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