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看一下
特哥是說要講「你好我是乞丐 我想要金卡」
但粉絲只說「特哥你好 我是乞丐」
他沒說我想要金卡啊
特哥可否能視為他只是打招呼
出庭用這個答辯有機會pass嗎?
作者:
Teng0615 (叿°´çš„好毛巾)
2026-04-14 06:32:00你這答辯法 我在法庭影片有看過 丁特的確可以學一下
作者:
widec (☑30cm)
2026-04-14 06:48:00笑死 XDDD
作者:
otis1713 (segayu)
2026-04-14 07:03:00沒有用,因為他告的是公然侮辱,這東西只要符合1.公開場域2.侮辱他人其實就成立了,後面給不給金卡其實是堵嘴行為(讓別人不來告你)
作者:
smik (xx)
2026-04-14 07:03:00你這事情就只看一半的,他事後有說讓他去跟小編聯絡,你當下沒拒絕沒告知他沒講,又要他留資料不就是要履約?
作者:
otis1713 (segayu)
2026-04-14 07:08:00妨害名譽本身就是很容易成立的。通常只要能連結到人,然後真的罵了,那就是妨害名譽,就算你完全不知道你罵的人是誰都能成立比起在那邊賴,還不如想辦法證明對方“真的”是乞丐
作者:
fman (fman)
2026-04-14 07:10:00問有沒有機會,當然是有,所以你問錯了,你應該問機會大不大那就要法官判斷了,不過目前還在起訴階段,不和解就是檢察官判斷要不要起訴,用那種幹理由把人當白癡,你看檢察官會不會接受
作者:
smik (xx)
2026-04-14 07:41:00現在都沒有人叫乞丐了,都叫遊民,而且他收到傳票後還一直喊人金卡乞丐,這穩的行情價大約5萬,以丁特的個性會給五萬後繼續罵他乞丐吧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26-04-14 07:50:00
難怪被告
作者: cool8418 (彭凱) 2026-04-14 07:53:00
反正照他邏輯 司法迫害
可以啊 我也覺得他少字了 不符合贈送條件 只是變成自介
作者: fhirdtc98c 2026-04-14 08:18:00
硬凹是要看合理性的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6-04-14 08:24:00很難凹啦,你又有直播存檔,前因後果那麼明確,你拿片斷來斷章取義是當檢察官還是法官白癡…
作者: adwn 2026-04-14 08:33:00
法院都要他帶了,這硬凹沒用啦
作者:
MisuzuXD (戰鬥妖精夏珊)
2026-04-14 08:38:00他事後叫人家找小編聯絡 代表他當下也覺得沒問題啊少在那玩文字遊戲了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6-04-14 08:42:00認真講就是給一給和解,然後金卡明文寫禁止非本人使用,登記一下持卡者資料就解決的問題,他有本事天天本人來買你就認了吧。
作者: olalo 2026-04-14 09:01:00
最好的解法就是給金卡,怕濫用,這張金卡有特規限制就好
作者:
smik (xx)
2026-04-14 09:03:00那張卡是要怎濫用,濫用都他在嘴,自己在送前加規則就好了,很難嗎?限制一天只能送一杯就解決了
作者:
poz93 (jaien)
2026-04-14 09:16:00那張金卡其實本來就是限制一天一次 買一送一所以其實就算給金卡 人家天天使用你還是賺錢丁特就是覺得你態度差 我愛面子 所以不想給就中對方的招 現在給自己嚥不下去 不給又要賠比給金卡還多對方真的很懂丁特 不愧是8年特粉
不和解那點小錢 丁特也沒差呀 幾萬就能罵到飽 他爽
作者: lovevul3s06 (SaberCat) 2026-04-14 10:16:00
他自己都斗內說他是乞丐了 那別人稱呼他為乞丐不行嗎?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6-04-14 10:34:00不給金卡可以炒流量 特粉為了挺特哥又瘋狂抖內 根本超爽而且特粉最喜歡的就是看特高高在上噴人的樣子
什麼時候妨害名譽很好成立了笑死,各大律師都在騙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