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26-03-08 13:08:31※ 引述《bloodruru (為何你失去了勇氣?)》之銘言:
: 剛查了一下,賣家已經跟買家確認退款了
: 所以也沒什麼好延續下去。
: 但整件事看一下,買家就是無理
: 賣家攤開的條件大概如下:
: 1.競標文
作者:
ssarc (ftb)
2026-03-08 13:14:00現在問題不就解決了?
重點是那0.06g是否有被賣家納入價值計算,有的話就有問題,要是那根本不影響價格,那當然是買家的問題
作者:
anhsun (anhsun)
2026-03-08 13:14:004-11
作者:
guogu 2026-03-08 13:18:00不過他也不是明碼標價 他是秤重照相競拍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03-08 13:18:00你文前面還行 後面要吃桶了
作者:
A880507 (無月)
2026-03-08 13:23:00他是競標的不是 價錢是買家喊上去的
作者: busman214 (busman214) 2026-03-08 13:26:00
4-11 掰掰
價格是喊的,但賣家有把差0.06g視為同一商品嗎XD
作者: jalsonice 2026-03-08 13:27:00
窩沒有釣
作者: OrangePest 2026-03-08 13:31:00
明擺著是消費糾紛程度的事情一堆人還在喊什麼詐欺 一旦不順他們的意就在那邊司法不公臺灣沒救 要是這樣就會上刑法那社會才真的會出問題
作者:
Richun (解放左手的OO之力)
2026-03-08 13:31:00你的例子舉得很好,賞你一個4-11
作者: OrangePest 2026-03-08 13:34:00
有些人也好像國中公民沒上過一樣 責任是分不同層面不
作者:
ssarc (ftb)
2026-03-08 13:36:00歐,你也能解釋成明明是詐欺的案件硬要搓成消費糾紛
作者:
jjjj222 (綠色藥水)
2026-03-08 13:42:00是消費糾紛還是詐欺... 法官會決定要不然要法院做啥, 還是整個社會要聽你的, 你意見最大
作者:
qt359101 (The Angelic Process )
2026-03-08 13:43:00都不用法官決定了 小額詐欺檢察官直接就能不起訴這是不是詐欺檢察官自己也能決定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6-03-08 13:49:00
這個4-11下去 抓詐和大刀一律先凍帳號 這討論有用?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6-03-08 13:51:000.06在總重的比例太低了,這個算詐欺很多生鮮標價會被告死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6-03-08 13:53:00
永遠有模糊空間糾紛還會隨時代變型 無聊千元浪費資源
作者:
hearry (._.)
2026-03-08 13:55:00沒想到台灣也會有人發這種維穩文
作者: OrangePest 2026-03-08 13:56:00
如果只是廣告不實就算詐欺 那你家巷口包甜的水果攤 你要是真的在裡面找出一顆不甜的他就得進監獄了
除非賣家改秤或者故意秤的比較重 不然不可能判詐欺啊
作者:
ssarc (ftb)
2026-03-08 14:21:00當你不願意退錢的時候就是詐欺了
作者:
ssarc (ftb)
2026-03-08 14:26:00歐,還有,甜不甜是主觀,這個是賣家有說幾克的
一般標重量都會±n克就是為了防止糾紛,甚至有些店家是可以多不可以少這個賣家沒標±0.0x克有糾紛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