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0.06克買家:忍無可忍無須再忍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6-03-08 07:15:37
※ 引述《b9002052 (b90)》之銘言
: https://i.mopix.cc/mWE4V0.jpg
: 不太懂陀螺市場 但單純就這張報案單來看 總價是2700多元 我原本以為是好幾萬的商

: 那0.06克 價差一千元 可能還說的過去 但一個2700塊的物品 差0.06克 就差了1000

: 感覺還是滿奇怪的
: 另外大家的秤 本來都會有誤差值吧 本來就沒辦法保證兩個人的秤 是完全一致的 如

: 真的擔心的話 不是應該面交 然後當場用自己的秤確認重量比較合理嗎
: 0.06克 用貨運寄送 真的很容易在運送過程中不小心磕磕碰碰就不見了吧
: 這誤差真的太精細了 甚至外界濕度可能都會影響 畢竟水分也會影響重量
: 除非你能保證兩者環境完全一致 大家真的覺得0.06克的誤差值很over嗎
https://i.imgur.com/H8EVCeV.jpeg
誤差值0.06在吃瓜路人眼中
簡直是奈米級的差距
但賣家自己都這樣標了
陳列的商品一顆是37.95 一顆是37.93
顯見他自己也認為這奈米級的差距就是賣點
甚至過去就不知道用這奈米級的公差獲利不知多少
現在裝無辜討拍真的是說不過去啦
37.89比他陳列的兩個商品都還低
要怎麼讓買家不懷疑他是拿邊角料來替代檯面上的商品?
業內人士還裝外行話跟路人討拍
被告真的是剛好而已
買家買這種東西不面交 最後87%不起訴只能自認倒楣了
畢竟不可能有玩具廠商把公差值設到小數點第二位
不過賣家被凍結帳戶 雖然錢拿不回來 某方面也算教訓對方了吧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6-03-08 07:19:00
先證明買家的秤是準的再來吵賣家是不是拿邊角料來替代檯面上的商品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03-08 07:20:00
兩邊把各自的秤帶出來現場量不就知道了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6-03-08 07:21:00
賣家也不能證明他寄出去的就是拍照的那顆 郵寄就是有這種爭議現在賣家也打死說已經售出了誰知道有沒有動過手腳所以也堅持不退也不補秤 就變成現在這樣了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6-03-08 07:22:00
公鯊小啦!誰告人誰負責舉證懂不懂啊?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6-03-08 07:24:00
買家是說從開箱就全程錄影上秤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算是做到舉證義務吧 不過我也有說這個已經低於官方公差 勝算不大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6-03-08 07:25:00
作者: m96m (QQ)   2026-03-08 07:32:00
刑事詐欺一定是告不成的,除了前面提的告訴人要負舉證責任,還要證明被告有詐欺意圖或者有耍手段,這才是最難的
作者: room1301 (新井輝)   2026-03-08 08:10:00
我是覺得賣家願意當面秤退款讓步很大啦,因為賣家也不能保證對方拿原本那顆來秤
作者: tn00210585 (*〞︶〝*)   2026-03-08 08:24:00
台中<->三重 移動成本兩邊都沒想要買單吧 ...
作者: JustWower (JustWe)   2026-03-08 08:32:00
極小單位誤差沒去第三方專業儀器開箱錄影很難當舉證吧
作者: aaronhkg (阿金)   2026-03-08 08:32:00
有時間上法院 沒時間移動費嗎…
作者: JustWower (JustWe)   2026-03-08 08:33:00
沒當面驗證再交易買方第一手就輸了
作者: zzooazsx (lin)   2026-03-08 08:34:00
也沒辦法證明那個秤就是當初那個秤,如果有AB秤呢
作者: tn00210585 (*〞︶〝*)   2026-03-08 08:39:00
說不定雙方覺得上法院的CP值不一樣 很值得也說不定
作者: Bewho (壁虎)   2026-03-08 09:01:00
買家說要送檢驗啊,你們出這種買賣糾紛,然後賣家語氣又那麼屁,你真的敢跑去對方那邊給他秤喔,不怕一進門就關門吃一頓粗飽的
作者: tn00210585 (*〞︶〝*)   2026-03-08 09:06:00
開口閉口就是凹3小 事後才在543誤差值 大家都出過社會雙方真見了面 可預見哪種結果 應該多少都有底數吧
作者: toulio81 (恩...)   2026-03-08 09:14:00
這篇才是合理邏輯,去糾結0.06g,事實上到底有沒有那個價值,完全是偏離主題至於是否換陀螺,那是另一層的謊言問題,賣家可能換了、買家也可能換,那只能看要是後來調查,能不能發現是否有人說謊
作者: zw39107 (zw39107)   2026-03-08 09:45:00
賣家有稱重的照片就不會是詐欺
作者: m96m (QQ)   2026-03-08 09:49:00
這種假性財產犯罪,金額還不大的,到了偵查庭檢察官也不會給告訴人好臉色的,基本兩邊說法問一問就準備不起訴了,不會有什麼調查的,信不信連秤都不會有機會給雙方拿出來
作者: toulio81 (恩...)   2026-03-08 09:59:00
樓上那也只代表法官有問題,類似警察吃案一樣,看案子太小不想處理,是目前司法系統的缺陷
作者: SinPerson (Sin號:)   2026-03-08 10:04:00
是啊,今天這貨就是趁重賣,如果他的賣場不同重量就有明顯價差,今天吵這0.06g就有道理
作者: commandoEX (卡曼都)   2026-03-08 10:05:00
檢察官不公訴可以自訴,只是你要處理的事情更多
作者: palapalanhu (宅宅史萊姆Lv.1)   2026-03-08 10:57:00
案件這麽多,不論金額情節都要起訴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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