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開放任何形式轉載
◎本文取材自社群網站上「公開發布」或「曾公開發布」予不特定多數人自由閱覽之文章
分享目的係以提升公共利益為目的,請勿濫行提告
此外本文張貼的社群文章連結均為可供不特定多數人閱覽之「公開貼文」
◎為便於查證,有關截圖均不會做任何形式的姓名遮擋,以昭公信
◎未經正式判決,應視為無罪
各位好,甫結束的FF46,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搶到喜歡的本子呢?
雖然寒流來襲,但這三天依然吸引了爆量的人潮
更是在花博爭豔館前的廣場圍起了一圈又一圈的圍拍人牆
說到在外場交流,大家對此的印象是怎麼樣的呢?
作為一名Coser,自備名片或小卡和其他同好交換早已是家常便飯
稍有名氣的同好還會製作SNS手板,方便大家返圖之外也順便累積粉絲量體
這看來行之有年且非常稀鬆平常的事情,卻在此次引起了巨大的爭議
作者:
zeyoshi (日陽旭)
2026-02-12 15:42:00他們沒想過以前為啥是交換本子嗎
作者:
fman (fman)
2026-02-12 15:44:00如果主辦單位認定是商業宣傳那就不要做就好啊,改在地上放自己資訊的牌子就好,如果這樣也不行再說吧,畢竟是藉對方活動宣傳,還是尊重主辦意見吧
作者:
belion (滅)
2026-02-12 15:46:00交換本子?
作者:
keerily (非洲人要認命)
2026-02-12 15:51:00裡面賣本子的人更多,為什麼老是Coser出問題...
作者:
Kans9527 (神田çƒéšå)
2026-02-12 15:55:00我記得以前有看過類似的判決就是「於公開場合,且有益於助長自身人氣流量」這個行為就屬於營業行為…只是在租用場地內,屬於默許範圍,但是在非租用場地,自然就屬於公開場所而有所違規了
作者:
Y1999 (秋雨)
2026-02-12 15:58:00不是你沒當場收錢就不是商業行為,廣告本身也是一種商業
作者:
Cishang (辭..)
2026-02-12 16:03:00直接抄掉拉 光明正大的盜版集團
作者:
DarkLoli (Elegant Gothic Lolita)
2026-02-12 16:21:00連忍殺都不會阻止交換名片耶
其實按照這個標準,認親小卡或是coser身旁的QR大概都會被掃到
作者:
hogiking (***ˋ(  ̄▽ ̄)ˊ***)
2026-02-12 17:01:00那掛出來講話都本上都要先打星號XD
作者:
zeolas (zeolas)
2026-02-12 17:34:00這種找碴式爆料一看就是另有目的
那些都是外來工讀生啦FF自家的staff都是溫良恭儉讓
作者:
aa9012 (依君)
2026-02-12 17:43:00小圈圈毛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