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2-08 15:32:36PartA: 個人資料與政見
1.個人帳號資料 (上站次數/退文數)
《ID暱稱》arrenwu (最是清楚哇她咩) 《經濟狀況》小富 ($397512)
《登入次數》683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1002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2/08/2026 05:45:41 Sun 《上次故鄉》98.45.195.96
2.可處理板務時間
大致上是台灣時間的 9am~1pm。假日時間可能更長
3.參選原因及目標
(a) 讓西洽成為像下圖這樣熱鬧又歡樂的地方
https://pbs.twimg.com/media/G9oz9T1bIAA7Szm.jpg
(b) 今年年底是台灣的選舉時間,可能會有比較大型亂流
希望我可以幫助緩解板務在這方向上的負擔
4.對於希洽板風的看法
西洽是個ACGN愛好者聊天的討論板,
主要的內容仍然是ACGN相關的議題,偶爾會加入一些生活議題
5.未來政見以及對於舉辦活動之看法
(a) 4-8 暴雷違規部分,我考慮透過個人主動處理來達到該有的時效性。
這種違規應該要很快地處理。
(b) 板務執行上,我仍然認為西洽該是一個鼓勵大家發言的環境,
而不是「多做多錯」的地方。
所以「誤踩邊界」的情況只要有修正我傾向給予無違規的裁定。
(c) 我想要對 4-7 & A-1-2 進行一些修正讓檢舉程序單純一點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一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三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四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Ⅱ 發文、回文、推文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
經當事人檢舉者水桶一個月以上。
對同一被針對之當事人,如正在接受 4-7-Ⅱ之水桶,則視為已處理之個案。
Ⅲ 發文、回文、推文內容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
角色等支持粉絲者,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如正在接受 4-7-Ⅲ 之水桶,則視為已處理之個案。
Ⅳ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以上。
Ⅴ 板主S爭議文若僅推文告知,自第一篇推文時間算起給予一小時緩衝期,
緩衝期間發表之文章僅刪文而不處水桶。
然後,以後在C_ChatBM的檢舉文,
4-7則在第一欄就只接受 一篇 違規文章,
而且檢舉人要明確寫出是檢舉 4-7-Ⅰ, 4-7-Ⅱ, 或 4-7-Ⅲ
第一欄接受多篇違規文章就只剩下 4-4,
而且我們應該更嚴格地限制 4-4 檢舉就只能獨立出現於一篇檢舉文裡面
也就是你要檢舉4-4,那該篇檢舉文章就不能出現其他違規檢舉。
上面所有的東西也會加入檢舉文章的模板裡面
(d) 對沒有明確引源的情報/爆料文使用灰標處理
這是一種常見的引戰文章類型。
直接主動用 4-7 處理的風險有點高,
有時候還真就只是發文的人沒把內容寫完整。
我認為灰標是一個折衷的作法。
如果發文人能把文章寫清楚,那灰標就可以取消
(e) 稍微降低使用跳板的引戰仔的權利
生活群組有不接受使用跳板的使用者申訴的規則
#18_S43RG (About_Life)
"有鑑於特定使用者屢次以多重帳號擾亂,
並且以跳板或代理伺服器來逃避追蹤來源,
本站只受理為自己言行負起責任的使用者申訴,
即日起以代理伺服器或跳板等不明來源的使用者申訴,
一概不予受理。"
我覺得C_Chat可以考慮加入這部分規範
PartB: 板務判定標準
1.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5【人身攻擊違規】的認定標準
(1) 對於部分負面族群(如黃牛、殺人犯),板上常發生對其辱罵導致違規。
請提出你對這些族群的4-5標準。
(a) 處理4-5的大方向:
如果有明確針對某個板友進行人身攻擊,會很明確地成立
如果是攻擊某個群體,
有板友去BM板檢舉覺得"我屬於那個被攻擊的群體,
不是很喜歡這種講法",那我覺得就成立4-5了。
具體的例子可以參考 C_ChatBM 板我裁定過的案例,會有更清晰的輪廓。
(b) 關於 黃牛、殺人犯 的4-5部分,
我個人希望在相對輕微、且範圍集中於對象的文字攻擊下(例如噁心、低水準),
能給個比較寬鬆的違規判定,理由是我覺得這個還算是「理性評論」的範疇。
至於"黃牛死全家"這種攻擊範疇超過黃牛的我覺得是該判定違規的
雖然執行上可以自己來,但我認為得4-5加入下面的額外但書避免造成誤會
4-5 〔人身攻擊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主詞不明確者,
或主詞明確但情節輕微者,處水桶一週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二週以上。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負面攻擊言詞,情節嚴重者,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Ⅴ 群體人身攻擊的檢舉案例,在較輕微的(例如噁心、低水準)情況下,
板主得依不同群體之道德評價給予較為寬鬆違規判定。
不然只要一個案例出現「黃牛噁心」4-5無違規之後,
有一大批人就以為「喔 "噁心"解禁了 好耶 開始到處"噁心"了!」
2.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7【蓄意引戰/亂板違規】的認定標準
大致上就是跟 4-7 板規寫的那樣,
但 4-7 板規並沒有明確地劃出「什麼是引戰」的界線。
我覺得去看 C_ChatBM 我參與的4-7檢舉文會比較具體。
3.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11【政治文違規】的認定標準,
(1) 如果"立法院"這詞彙出現在討論裡面的時候,
什麼樣的情形你會判違規?什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2) "中華民國法規"的討論常常會引發4-11違規。
以"闖紅燈被罰緩"為例,
怎麼樣的情形你會判違規?怎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3) 本次板主任期會遇到年底九合一選舉,
請參考2023年4-11從嚴條款#1b6a86MT (C_Chat)提出你的看法。
(a) 先回應關於 #1b6a86MT (C_Chat) 加嚴條款的部分。
我大致上反對使用這個加嚴條款
(i) 選舉氣氛熱烈期間會跑進來亂的,
大多是些因為熱門文章跑過來的。
加大水桶刑期這些人意義不是很大。
這加嚴反而可能會在一般C_Chat板友不成比例地增加刑期
提升水桶刑期不外乎就是因為違規量變大。
這部分我自認可以處理,
或者說這也是為什麼我願意擔任板主的原因之一。
去年7月底一天出個將近100篇都還在我覺得可以處理的範疇。
(ii) 至於執行標準部分,我覺得現在4-11的規範邊界,
已經很接近加嚴的情況了
(iii) 我唯一覺得可以使用的部分是政治ACGN作品限定的部份。
如果真的因為選舉的關係情況比預期惡劣,
我會透過海巡來盡早降低相關政治討論,
甚至可以是主動海巡推文違規並且刪除違規推文
(b) 關於提及 法規 如"闖紅燈被罰緩"的部分
要因為政策相關因素達成4-11違規,
至少要我覺得你是在討論政府意向。
舉個例子,以前Holomem的Biboo有提到台中道路相關的事情,
所以有人進行討論:台中道路狀況整個一團糟
這其實要說跟以前的政府政策皆無關會非常勉強。
因為道路不是個大家爽做就做的。
但這議題很可能來自一般人的生活體驗,
他在路上開車走路就會遇到,
可能連個完全沒有政治概念的中學生都能提到這點。
如果裁定違規,會不合比例地給予討論非常大的限制,
而且還真不知道要表達「台中的路好難走」要怎麼描述。
但如果稍微調整一下:台中路怎麼那麼爛?問現在的政府啊ㄏㄏ
這個我就會給4-11違規了。
約略地說,跟較具爭議性的政黨相關議題沒強大連結的大眾生活體驗,
我認定4-11勉強沒錯的範圍是比較大的
還請大家注意的是:我沒有辦法窮舉所有違規或無違規的案例。
因為這類認定跟前後文、措辭、甚至當下社會政治議題都有關係,
所以在這邊用窮舉的方式去找尋偷渡政治議題的手段並不安全
(c) 提及政府機關如"立法院"的部分
首先,我不會只因為提到任何政府機關如"中山一分局"就水桶板友 :)
中央機關的部份,總統府和五院最好避開。
會提到這幾個機構通常是涉及政治性質極強的議題,
所以這部分我的標準抓得相當緊,
幾乎是到「答辯如果沒給出太好的理由大概就4-11違規」了
至於你問我怎麼樣不會違規的話...
我暫時還想不太出啥情況是不會違規的
具體案例就請到C_ChatBM看看過往我參與的4-11檢舉案例吧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02-08 15:33:00就你了一輩子板主 歐捏該
作者:
nahsnib (悟)
2026-02-08 15:33:00我上次就提個教O部直接被送下去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6-02-08 15:35:00
票給誰有人選了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6-02-08 15:35:00阿蘭 阿蘭得第一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02-08 15:35:00阿蘭 現在V大師和他的追隨者們整天出沒 你有什麼看法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2-08 15:36:00能有啥看法? 水桶之路 不由分說
作者:
spfy (spfy)
2026-02-08 15:36:00竟然有人願意連任 是菩薩普渡眾生嗎
作者: MaxMillian 2026-02-08 15:37:00
羊肉爐會桶裝嗎
作者:
serding (累緊地們)
2026-02-08 15:37:00推
作者:
lyt5566 (無糖奶茶很難喝)
2026-02-08 15:37:00阿蘭你比較喜歡成吉思汗還是羊肉爐(X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02-08 15:38:00有可能主動出手而不是等三票嗎
作者:
sokayha (sokayha)
2026-02-08 15:38:00只能推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2-08 15:38:00我還算常主動出手吧?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6-02-08 15:38:00你很棒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02-08 15:39:00安心信賴穩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2-08 15:39:00我是對西洽充滿希望 :D
作者: Chockmah (閒者) 2026-02-08 15:39:00
推阿蘭
作者: cleverjung 2026-02-08 15:39:00
推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02-08 15:40:00BM最近那幾篇瘋狂跳臉 然後還在等投票不是嗎w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2-08 15:40:00B-1-1 那個比較複雜一點
4-7這意思是不能用多篇去檢舉4-7嗎?因為很多那種跑到好幾篇底下都一擊脫離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2-08 15:42:00沒 那只是讓規格變得比較統一 檢舉文章代碼一篇,其他篇寫在違規說明裡面
作者:
cor1os (大丈夫だ問題ない)
2026-02-08 15:43:00烤羊
作者:
spfy (spfy)
2026-02-08 15:43:00比較想問能不能開啟推文記錄ip...還是需要開版務討論連署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2-08 15:43:00推文紀錄ip這個多半要開連署。我覺得壞處比好處多就是了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02-08 15:44:00原來那個是板塊設定?
作者: adwn 2026-02-08 15:44:00
推
跳板那邊 會考慮跳板發文4-5 4-7之類的從嚴認定嗎?
作者:
mealoop (肉oop)
2026-02-08 15:45:00襪 當了一年還想再一年 你是抖mㄇ
生活群組那個規範好但過的了嗎,板上就好幾個開VPN在那邊跳然後引戰搞事的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02-08 15:46:00可是前例有檢舉單篇4-7、然後其他同時間類似推文一擊脫離的放在違規說明,板主可以不用理會違規說明的推文舉例只看檢舉文章就好的原則欸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2-08 15:46:00@mealoop C_Chat也沒那麼多凶神惡煞啦XD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02-08 15:47:00不過接下來確實會面對某個特定忙碌時段 辛苦了
如果是我經過去年那一波就不想幹了,還想連任真的勇氣可嘉
作者:
Yoimiya (煙花易逝人情長存)
2026-02-08 15:48:00作者:
j022015 ( ˊ ﹀ˋ)
2026-02-08 15:48:00推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02-08 15:49:00西恰板規對於那種多篇文章推文流竄,一擊脫離推文的規範很薄弱啊
作者:
Israfil (贖罪聖音)
2026-02-08 15:49:00作者: kiato 2026-02-08 15:50:00
就是你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2-08 15:50:00其實板主就有時候會面臨眾怒,但習慣就好啦
反對標題暴雷修改完就沒事 發文前仔細想好標題並不難
作者:
q0500 (bb)
2026-02-08 15:55:00就你了
作者:
spfy (spfy)
2026-02-08 15:56:00我覺得可以考慮加條 版務文不可協助修改推文 之類的規定但版主發的非版務文不在此限
作者: sakungen (sakungen) 2026-02-08 15:57:00
推個,辛苦了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6-02-08 15:58:00必投
作者:
spfy (spfy)
2026-02-08 15:59:00那就不用加囉(′‧ω‧‵)
作者:
curance (我覺得還可以再搶救一下)
2026-02-08 15:59:00好
作者:
tomalex (托馬列克斯)
2026-02-08 15:59:00(′・ω・‵) 又回來了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26-02-08 16:06:00阿蘭,再給你一次你會稱讚泰迪優質板友嗎?
真的辛苦阿蘭了,花那麼多時間精力再處理板務,還要被人臭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26-02-08 16:09:00當板主不要怕被人臭啊XD 我都被臭15年了
作者: Minoge 2026-02-08 16:14:00
推
作者: lightdogs 2026-02-08 16:14:00
阿蘭連任加油
作者:
ruiun (你人真的很好)
2026-02-08 16:17:00棉芽最高!豹媽最高!
作者:
wommow (夜長夢多)
2026-02-08 16:19:00人類的至寶
作者: k798976869 (kk) 2026-02-08 16:19:00
臭15年也太猛
作者:
knok (諾克)
2026-02-08 16:23:00挖他咩難波丸
作者: GaoLinHua 2026-02-08 16:24:00
:O
不給申訴應該不是板主的權力範圍吧,要請小組或群組來規定才行
作者:
motw1999 (我的拳可還沒生鏽啊)
2026-02-08 16:26:00我支持剝奪開VPN的分身仔的檢舉權與申訴權
作者:
t510599 (石頭)
2026-02-08 16:28:00好
作者:
htps0763 (Fish~月~)
2026-02-08 16:28:00願意繼續幹就支持
作者:
guogu 2026-02-08 16:29:00一輩子..
想起之前那個在BM版整天想跟人幹架的版主,這位蘭版主真的是清流
作者:
GNFLAG (GN旗幟)
2026-02-08 16:47:00你真的做得沒什麼好挑惕的 支持
作者:
gtr0107 (邊緣小羊)
2026-02-08 16:49:00\阿蘭吳/
作者:
alankira (å°è‰¾)
2026-02-08 16:54:00推
作者:
wolf3363 (ホワイトウルフ)
2026-02-08 17:09:00推 居然還願意再選 太功德無量了吧
作者:
Taiwan954 (Taiwan954[Atlas])
2026-02-08 17:30:00超負荷挺阿蘭吳
作者:
syk5561 (鹿皮)
2026-02-08 17:31:00ok 就你了
作者: enixnamco 2026-02-08 17:39:00
推
作者: keroro870123 (deouglas) 2026-02-08 17:42:00
願意繼續選只能Respect
作者:
Lin7star (Lin7star)
2026-02-08 17:43:00C洽交給你了m_ _m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6-02-08 17:43:00阿蘭經歷這麼多亂世還願意連任嗎?我的超人...
作者: dooodle (dooodle9835) 2026-02-08 17:47:00
挺
作者:
xxxu (富邦張小弟)
2026-02-08 17:55:00(′・ω・‵) 好耶
作者:
spfy (spfy)
2026-02-08 17:55:00仔細看了一下內文 我理解不想把紅線踩太死的的想法 但可能(一定)會有擦邊仔每天飽和檢舉測判決邊界 如果主觀判定太多
作者:
shaojun (吃漢君)
2026-02-08 17:57:00功德無量
作者:
spfy (spfy)
2026-02-08 17:57:00大概會一直有人想開趴...沒工作沒事專發文章的那種
其實版主一直都是消業障的工作,但我發到現在也沒違規過,所以也是真心不懂到底有什麼原因容易踩線= =
作者:
ccupieces (ccupieces)
2026-02-08 18:04:00推
作者:
White77 (白色月月)
2026-02-08 18:15:00推
竟然還想當你4-7 Ⅱ和Ⅲ改那樣,引戰的在水桶前繼續噴好幾篇結果水桶後,都算同一案件???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02-08 18:49:00一定支持
推啦 不滿阿蘭出來發表一下政見當阿蘭競選對手啊 不要只推文嘛
作者: e2c4o6 2026-02-08 18:53:00
阿蘭你超棒 就是別對泰迪太好
作者: FeSic (Huhuhuhuhuhu) 2026-02-08 18:57:00
一輩子..
作者: Norias 2026-02-08 19:19:00
支持!
請問罵人是「怪人」或是「沒有病識感」以阿蘭你的標準來看算是「人身攻擊」嗎@@?
作者:
Golbeza (Golbeza)
2026-02-08 19:28:00願意連任只能推了
作者: tim479974 (雷斯加雷特) 2026-02-08 19:54:00
支持,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