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4:32:37※ 引述《GTES (GTES)》之銘言:
: https://i.mopix.cc/GHbnR6.jpg
: https://i.mopix.cc/FglhF1.jpg
: 原因:名誉毀損、著作権侵害、営業妨害
: 諷刺一下還好吧?
: 這樣就要求償?
: 這是...真的還是假的啊?
先不討論有沒有用 Tag 的問題,
因為這好像不是侵權的重點
實際上我也覺得用不用 Tag 都不影響你齁當前雙標 / 沒有標準的來吉人的原因
不過按照原文的狀況(假設被告這件事為真)
那你齁裡面的 V 甚至 V 的老媽
被變成跟某個男人幹炮的同人本主角
那畫家變被告其實好像在法律上是很有可能、
還可能告成的
這是不是代表
未來跟兔媽有關係的本子很有機會看不到了==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6-01-07 14:33:00嗚哇哇哇那種事情不要阿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4:35:00當然不是第一次 我只是提醒推文的大家 這例一開就對二創無疑是個打擊==
作者: asd45654 (戲言玩家) 2026-01-07 14:35:00
點點點點點
你把兔媽炮圖附自己名字貼到本社大門口試試看啊,反正我膽子很小
作者: smelly2yo 2026-01-07 14:36:00
打擊啥 這啥邏輯==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4:36:00遑論絕大部分的同人都是沒授權的 畫暗示某個齁V的異性關係更亂的都有了我是覺得沒有滑坡啦 就看大家怎麼解讀
打擊什麼? 人家懶得每個二創都給的許可而已沒代表怎麼亂搞都可以吧
作者:
wzmildf (æˆ‘ä¸æ˜¯è˜¿èŽ‰æŽ§)
2026-01-07 14:37:00打擊啥,你覺得二創意淫一個活生生的人被告很意外喔
作者:
abysszzz (愛睏~~~)
2026-01-07 14:37:00名字改一下,造型微調一下,照樣出啊
作者: blueshya 2026-01-07 14:38:00
太滑坡了,而且明確不能畫R18也不是沒有,VSPO就不準了
作者: asd45654 (戲言玩家) 2026-01-07 14:38:00
有些人真的覺得二創可以亂搞 的邏輯真的很特別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4:38:00我也覺得V跟你齁這次看到不喜歡的直接Ban很合理 但我還是很想知道那條線在哪
作者:
saber154 (saber)
2026-01-07 14:38:00笑死 如果同人想怎麼搞都不行怎麼會只有他被告啦 邏輯
作者: raidcrash (RAID Crash) 2026-01-07 14:39:00
為啥講得像是Cover首開先例 二創玩過頭被告早就有過吧
作者:
abysszzz (愛睏~~~)
2026-01-07 14:39:00線就在版權方心裏,施主你在問有什麼用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4:39:00就沒有說同人愛怎麼搞都可以了 閱讀能力有問題ㄇ 版權方本來就有最終解釋權
作者: blueshya 2026-01-07 14:39:00
他的tag是兔子專用tag,就是兔跟她粉絲搜就會看到,跟你
作者: blueshya 2026-01-07 14:40:00
私底下畫差這麼多.然後R18同人被告本來就有發生過了
作者: asd45654 (戲言玩家) 2026-01-07 14:40:00
當你有正常的三觀 就知道那條線基本在哪了
作者: lazybear1231 2026-01-07 14:40:00
版權意識低成這樣 真夠可悲
就線是浮動的啊 看你的反應你的態度你一直以來做的事都會有不同結果啊
作者: Tamato3310 2026-01-07 14:41:00
二創本來都只是默許而已,對方一直有提 的權益
作者: akles111 2026-01-07 14:42:00
你也可以畫馬娘色圖放tag有沒有事
做人的基本道德倫理尊重 還需要法官寫成白紙黑字嗎有這問題回去問父母不行嗎
作者:
RX11 (RX_11)
2026-01-07 14:42:00上TAG就是很大的問題 等於是違停然後叫警察來看我違停
建議你自己畫一個 然後tag大公司 不敢你就是在自打嘴巴
作者:
RX11 (RX_11)
2026-01-07 14:43:00警察來開單你才在問為什麼別人違停都不抓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26-01-07 14:43:00賽馬娘不準畫色情內容一定也是在扼殺二創
作者: akles111 2026-01-07 14:43:00
二創沒有版權不代表你可以作死,
作者:
Augustus5 (å¤©æ¯æŽè–å‚‘)
2026-01-07 14:43:00本來就是看咖想不想告而已啊
作者: blueshya 2026-01-07 14:44:00
作者: us4ch3 2026-01-07 14:44:00
這到底關係在哪
作者:
Augustus5 (å¤©æ¯æŽè–å‚‘)
2026-01-07 14:44:00現在畫兔媽被幹沒事不代表永遠都沒事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26-01-07 14:45:00你沒有二創的知識或常識是你的問題
作者:
RX11 (RX_11)
2026-01-07 14:45:00我是不懂哪裡雙標啦
作者:
zeolas (zeolas)
2026-01-07 14:46:00本來就都能告啊,甚至也沒有雙不雙標的問題,就只有看cover心情這一條標準老是一堆人在那邊灰色地帶灰色地帶…只要沒取得授權就是侵權仔,別再妄想了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4:46:00先不講某些噓文的自己臭人不正常結果自己都沒個標準的 我覺得VSPO那種就還算明顯
作者:
RX11 (RX_11)
2026-01-07 14:47:00你都走到人家臉上開嘲諷了還要別人不能抓你
一般來說不會直接開告,公司還嫌浪費自己人力時間勒但如果被提醒勸阻還繼續,那開示就最後手段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26-01-07 14:47:00而且這些東西被告早有一堆前例
作者:
RX11 (RX_11)
2026-01-07 14:48:00標準就是cover還先警告你說這不能放 你不刪就開告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26-01-07 14:48:00二創本來都是可以告 灰色地帶是人家不想告跟告了可能也沒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4:48:00我的看法跟 @zeolas 差不多就是 告本來就能告 我只是想知道為什麼亂交或一堆男女關係的本本都沒聽說被告 但現在上了個 Tag 他就直接中槍難道其他本本沒 Tag 就搜不到嗎==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26-01-07 14:49:00你說的這些跟版權方告不告有啥關係,他不爽就是能告
作者: Timkesp (元元) 2026-01-07 14:49:00
畫同人跟畫色圖或這次的影射誹謗要分開看吧,像VSPO就是有在管,所以VSPO色圖難找,但沒有說不允許同人創作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26-01-07 14:49:00錢 但是人家不爽了要告本來就沒問題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26-01-07 14:49:00我有版權我就是標準
搞清楚 本來就隨時都能告 要不要而已其他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該案只能說太高調或是剛好想抓你殺雞儆猴
作者:
RX11 (RX_11)
2026-01-07 14:50:00標準就是他想告就能告 只是平常沒跳臉沒太過分就懶得處理
沒有為什麼,告訴乃論就是個人自由,你親友跟網友罵你三字經你比較可能會告哪個?
不知道多少人講了標準答案了你自己一直不把答案當答案而已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4:51:00版權方不爽能告我絕對支持啊 我就不知道那個不爽的點在哪裡 而不是說版權方要兩腿開開給人任意幹==雖然部分推噓文也沒說錯 我知道也不能怎樣 但就可以少一點額外的期待
作者: lgzenith (巨龍) 2026-01-07 14:51:00
不上Tag你還有模糊空間,Tag上了就沒啥好說了
作者: syuan0808 2026-01-07 14:51:00
沒告你不代表你合法耶 本子看多腦子裡只剩精蟲了嗎
作者:
manno (manno)
2026-01-07 14:51:00上TAG就是在跟COVER說:打我啊,笨蛋。都如願以償還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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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X11 (RX_11)
2026-01-07 14:52:00不爽的點就是你直接跳到人家臉上拉屎阿 很難懂嗎
作者: lazybear1231 2026-01-07 14:52:00
保護自己員工需要什麼特別的理由嗎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26-01-07 14:52:00你不知道可以直接問版權方
要不你直接寫信去問咖 順便附上你覺得也有侵權可以一起告的作品 讓他們去告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26-01-07 14:52:00版權方也不用告訴你他哪不爽啊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4:52:00我現在收到的標準答案就只有不要上 Tag 就會暫時當沒事而已
作者: blueshya 2026-01-07 14:52:00
那個tag是兔田弄得阿.你用了就是要給兔子看了.不然怎會一堆V說要畫R18,但不要上tag給她看到.這沒很難懂吧
作者:
manno (manno)
2026-01-07 14:53:00HOLO一堆色圖別說上TAG了,直接搜尋都不見得能找到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26-01-07 14:53:00版權方解釋他不爽也是跟法官說
作者:
ss218 (大青花魚)
2026-01-07 14:53:00教你 你也去弄個差不多的圖狂tag 把你的理論跟齁法務說
作者: alexxxx147 (啾啾神鳥) 2026-01-07 14:53:00
標準浮動不明確就會觸發寒蟬
那不就是確定了嗎 現在他們沒有刻意丟到臉上的就沒有要處理啊
tag也只是我們推測最有可能的原因 你真的想弄清楚還是直接問當事人吧
作者:
RX11 (RX_11)
2026-01-07 14:54:00我不知道不要跳到人家臉上拉屎事件很困難的事情
作者: csgowen (wen) 2026-01-07 14:54:00
兔媽的應該不在咖那邊吧 不是兔子自費的嗎
作者: blueshya 2026-01-07 14:54:00
V都會搜自己的tag,不然弄tag專詞幹嘛.如果惡搞TAG像是散
不然你就實驗學該案發差不多的圖跟梗 但不要tag 看會不會被告
作者:
saber154 (saber)
2026-01-07 14:54:00對於台灣人而言可能不要跳到人家臉上拉屎真的很難可是台灣人沒資格被告 真的好弱
作者: syuan0808 2026-01-07 14:55:00
笑死 怕死就不要畫啊 不畫齁色圖不能活了嗎 寒蟬什麼
正常人都知道這件為什麼告,會去無限上綱的都是別有居心
作者: blueshya 2026-01-07 14:55:00
播謠言或毀謗也會被告,也不只圖片,而且也有告過的案例
作者: lgzenith (巨龍) 2026-01-07 14:55:00
不太對,應該說上了Tag你等於在說我就是在畫給兔子看,沒上我還可以當你畫其他人,跟某個點對上都還可以說只是剛好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26-01-07 14:55:00如果是要去戳的人會有寒蟬效應那也不是壞事
作者:
ss218 (大青花魚)
2026-01-07 14:56:00被告本來就看當事人心情 船長還會去找自己的本本來看
簡單啊,你自己找ai生抹黑圖,一邊上tag一邊不tag傳兩個帳號,剩下讓法務告訴你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26-01-07 14:56:00正常人邏輯也是:有資格要求版權方說明不爽在哪只有法官
作者:
bostafu (河童騎士)
2026-01-07 14:57:00自己違停自己報警還指望人家不開單嗎...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26-01-07 14:57:00版權方除了法官之外的第三者他為啥要說明不爽在哪?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26-01-07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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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倒是沒反對色圖
作者: polun 2026-01-07 14:58:00
兔媽圖一堆都沒事 就你在這邊裝不懂 畫一張上tag他們會教你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4:58:00實際上按你齁的二創規範解釋 嚴格解釋的話各種齁V被人幹的圖其實都會踩到公序良俗的點我整個事情看下來 更好的解釋其實就真的只是兔子本人不喜歡這種圖上 Tag==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26-01-07 14:59:00不忘繼續裝瘋賣傻啦
作者: sasakihiroto (白狗) 2026-01-07 15:00:00
搞事仔最愛試探那條線在哪 現在官方告訴你不用試探了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5:00:00作者:
manno (manno)
2026-01-07 15:00:00齁V(X),所有二創(O)。沒版權就低調點。
不會有人以為沒上tag就是無敵金牌吧?Cover今天心情來了直接去pixiv或comiket告一輪都可以好嗎
作者:
treeson (樹桑)
2026-01-07 15:00:00齁本子比較難管,因為有人是綠燈全開的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5:01:00@gargoyles 哇 這是什麼掛==
作者: lgzenith (巨龍) 2026-01-07 15:01:00
會踩到啊,只是一般當灰色地帶處理,那不但上Tag貼臉,而且看前面討論已經被要求刪除一次,你還繼續貼那被告不是剛好
作者:
ss218 (大青花魚)
2026-01-07 15:01:00同人二創本來就是看版權者想不想告而已 可以參考馬娘
作者:
treeson (樹桑)
2026-01-07 15:01:00但反正就是留個灰色地帶,你不要過界本來也沒人想理你
作者: alexxxx147 (啾啾神鳥) 2026-01-07 15:02:00
死神的和也改圖內核跟這個完全一樣死神本人就很愛到兔子這邊就收法院傳票就是標準浮動不一致標準浮動不一致就是引發寒蟬效應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26-01-07 15:03:00人都不一樣了 標準為什麼要一樣= =
作者: us4ch3 2026-01-07 15:03:00
上面到底在攻殺小 有夠可悲
死神本人愛跟cover怎麼想其實也是兩回事 角色所有權是在公司手上不是中之人
作者:
ss218 (大青花魚)
2026-01-07 15:04:00人家是企業又不是政府 為什麼要給你標準
有什麼理由人家標準一定要一致嗎,讓你方便出圖黑人家?笑死
作者: alexxxx147 (啾啾神鳥) 2026-01-07 15:04:00
因為告人的主體都是Cover遵循著同樣的二創準則為何標準會浮動?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26-01-07 15:05:00他爽就好啊,為啥要有標準
作者:
treeson (樹桑)
2026-01-07 15:05:00那個tag就是粉絲跟V本人互動用的,原本鬧事仔自己也不是個咖,發文也不會有人屌他才要上tag博眼球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26-01-07 15:06:00告訴乃論的東西本來就是浮動標準,不然呢
作者: alexxxx147 (啾啾神鳥) 2026-01-07 15:06:00
我也沒說不能告啊只是說這樣會寒蟬啊Cover要雙標是他的事
作者:
ss218 (大青花魚)
2026-01-07 15:06:00企業準則的解釋權一直都是企業自己說的算 你看那個終生保固
作者:
RX11 (RX_11)
2026-01-07 15:06:00讓這種白癡樂子人寒蟬更好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26-01-07 15:06:00那個 所以那個寒蟬效應發生了嗎
如果某個臭梗中之人很愛可能能降低公司告人的機率 但一開始不要去戳不就好了 為什麼要這樣呢
作者: assteve 2026-01-07 15:07:00
正常v也不會拖老媽出來當妓女就是了
作者: alexxxx147 (啾啾神鳥) 2026-01-07 15:07:00
可以接著看啊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5:07:00沒錯 版權在公司手上啊 最終決定要不要告的當然是公司 但兔一邊支持(或至少說不反對)色圖 一邊現在又送人傳票我們都知道他很可能不喜歡才要求你齁代送控訴 但就...嗯可能要樓上某些「正常」的版友或肯有空做一堆 AB TEST 的人才知道結論是什麼
今天人家開心同樣是本子他覺得好用的不告 覺得不好用的通通告也是可以 人家是版權方有權決定
作者: blueshya 2026-01-07 15:07:00
寒什麼蟬,他是沒上tag還被抓來告嗎?如果沒上被告還有話
會因為這咖被告而不敢創作的人,平常畫什麼大概也可想而知
對C來說影射這類內容沒法接受吧,過程究竟是直接告還是溝通無效被告就可以再看看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5:08:00畢竟都被說我老爸老媽沒教了 可能有人老爸老媽比較懂你齁
作者: blueshya 2026-01-07 15:08:00
講,你要高調自然就被人高調了.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26-01-07 15:08:00還在裝瘋賣傻喔,那人被告就剛好而已,不用扯兔子好啦
作者:
RX11 (RX_11)
2026-01-07 15:08:00奇怪 你自己違停自己報警結果被開單 然後說標準不一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26-01-07 15:09:00還是連警告都要幫你做注釋?
而且就算兔子覺得OK甚至喜歡好了 版權是在Cover手上又不是兔子中之人手上 公司覺得影響商品形象又不需要兔子同意
作者: blueshya 2026-01-07 15:10:00
另外他也不是直接被告,一開始有請他先下架吧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26-01-07 15:10:00忽略重點不看,從頭裝瘋賣傻想帶風向
作者:
ss218 (大青花魚)
2026-01-07 15:10:00是說這張被告的圖根本不是因為色情被告啊www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5:11:00即使他真的先下架好了 實質上問題的本質內也沒變 為什麼(先扣掉沒被兔子證實的 Tag 問題?)是只有他下架
作者: enixnamco 2026-01-07 15:11:00
整串看下來就樓主一直在跳針,這麼多人都解釋了還是一直在歡,你乾脆說你要聽到啥答案
作者:
Bigzha (Bigzha)
2026-01-07 15:12:00作者:
manno (manno)
2026-01-07 15:12:00有沒有惡意一看就知道了,剩下的都是多說的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26-01-07 15:12:00要問為什麼 可能是因為人家不喜歡這樣可以嗎?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5:12:00樓上抓到重點了 冷炸雞的圖甚至不是色圖 對大部分人來說
作者: syuan0808 2026-01-07 15:12:00
戳仔理由很多耶 題材那麼多 自己做死要畫這種有被厭惡風險的 然後怪人怪公司雙標
作者: asd45654 (戲言玩家) 2026-01-07 15:13:00
很佩服還在硬凹的護航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5:13:00@enix 要說我跳針也不能說錯啦 我就在討論一個沒有人有正確答案的東西 畢竟兔子也不是像其他部分齁V一樣好理解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26-01-07 15:14:00如果是要問為什麼不喜歡 那我還比較想知道為什麼喜歡有人跑來戳你
你有本事就畫,不要在這邊樹立假想敵,就問你網路上你說的題材還少嗎?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5:15:00@gargoyles 說實話我目前覺得你的情報比樓上部分版友講的有理多了== 就是不知道那個真地雷到底是什麼
作者:
treeson (樹桑)
2026-01-07 15:15:00反正你有意見也不要只找咖麻煩,任天堂相關作品一樣有色圖,你就畫一張tag官方來看
作者:
manno (manno)
2026-01-07 15:15:00......那張圖換成其他HOLOMEM COVER一樣會出手
作者:
RX11 (RX_11)
2026-01-07 15:16:00我不需要知道地雷在哪 我只要知道這是地雷就好甚至還請人來看 人家來警告我還不管
現在ai做圖這麼方便 你如果這麼求知若渴 就自己叫ai生圖去做 a b test 不要當伸手牌
作者: zxm50191 (完全不會用) 2026-01-07 15:17:00
"此例一開.."後面是要接哄堂大笑嗎
作者:
treeson (樹桑)
2026-01-07 15:17:00感覺沒啥好說 噓爛你
作者:
RX11 (RX_11)
2026-01-07 15:18:00正常人不見得知道標準在哪 但是正常人被警告會知道要刪掉
作者:
RX11 (RX_11)
2026-01-07 15:19:00有沒有可能其他人沒啥被告是因為被警告所以刪了
作者: xuebao818 2026-01-07 15:23:00
二創本來就是默許之下的產物 人家真的忽然想抓你也沒轍人家警告後就乖乖下架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6-01-07 15:30:00@RX11 我完全贊同有你講的這種 cases 的可能性啊 只可惜這串推文給的例子不多 我前一串跟簡單搜了一下也就 PP 跟星街有發了以後自刪的例子
作者:
goward (沒有)
2026-01-07 15:34:00如果Cover或該VT在我頻道留言,要求我把影片下架我也會乖乖下架
告人的標準還不夠清楚嗎? 你看原PO刪圖了沒? 沒嘛他就是想要cover來告他,所以cover告了成全他
作者: edwardgo (Edward) 2026-01-07 15:41:00
我覺得tag是重點,直接在tag裡拉屎怎麼想都不對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26-01-07 15:48:00
版權持有者不舒服就能告啊,小埋不就告過那種獵奇二創
你要線嗎?線就是你發布前先給cover審過,cover同意就是可以。其他就是我給你方便你不要當隨便
作者:
mekiael (台灣加油)
2026-01-07 15:57:00一堆人二創都沒事,結果你被告,呵呵
作者:
fonpie (楓白)
2026-01-07 16:10:00想看最後有沒有告成功
作者:
keerily (非洲人要認命)
2026-01-07 16:10:00你該不會不知道,廠商想抓的話,同人場內幾乎都能抓
作者:
fonpie (楓白)
2026-01-07 16:11:00沒有告成功應該就會開祭典了
作者:
kuromai (暮)
2026-01-07 16:12:00你有沒有想過是被告的人自己樂子蹦跳失敗摔倒?
版權方有意的話,同人場就會掰掰,但大部分沒這麼笨,所以基本只抓過分的,例如畫嘲諷圖,還tag人家臉上那種有些公司就會直接發布明確規範,cover也發過,或CY也直接禁止馬娘的18+內容,雖然到處都是,但被抓就別亂該這樣
作者: HYH93743 2026-01-07 16:17:00
喔,我知道了,你想說兔子心眼小是嗎,上其他人tag 就不會被告了這樣,你試試看不就知道了?AI這麼方便
打擊個鬼,合理使用本來就是模糊範圍,有疑慮寄信去問公司再發布,硬要挑戰界線就承擔出社會人應承擔之責任講白點你跟當事人聯絡過了嗎?真實情況為何你理解多少,單方面幫被告說話幹嘛?有疑慮等判決書再討論
作者:
s2500205 (KingWon)
2026-01-07 16:23:00你是不是不知道二創本來就隨時都能被處理
作者: j3699939 2026-01-07 16:24:00
沒梗硬要湊
你好像覺得cover把線踩死了,但其實剛好相反,2創這塊本來就是死的,廠商發布規範只是將這條紅線往外拓的更寬鬆,原本不行,但在規範內2創我不會追究你,所以才說台灣版權這塊還很薄弱= =
作者: za918273654 (玻璃螃蟹) 2026-01-07 17:38:00
裝睡的人叫不醒 你還是繼續睡吧
作者:
ss70012 (悶悶der)
2026-01-07 19:53:00名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