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bich (醜狗)
2025-09-01 09:31:15這件事對原作者最靠杯的應該是一開始人家是打成抄襲的那方
剛A了一下當初的新聞標題確實是寫‘’臺灣阿龍出現山寨版‘’,好像還有做假證據去帶風向,是後來原作者跳出來提供創作過程的證據才還她一個公道,這樣還可以認定台文館不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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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好比你被對方桶了一刀,然後那個桶你的那位污衊你是兇手還沒有事情
作者:
srx3567 (Kula)
2025-09-01 09:33:00XX很脆弱 不要再傷害了
甚麼沒事,他們甚至還是受害者,還可以反手告刀具害人
作者:
iam0718 (999)
2025-09-01 09:34:00你為什麼這麼挺對岸的人 你是不是
原作者喊我不知道已經被肉搜完了,外包喊我不知道,連李女是不是真的台灣人都不確定
作者:
wwa928 (無藥可救的馬尾控)
2025-09-01 09:37:00就一句話,呸!噁心!!!
作者:
SkyPlus (Sky)
2025-09-01 09:39:00說起來污衊這件事也可以提告吧,不知道他有沒有考慮拿這件告台文館
作者:
s175 (ㄏㄏ)
2025-09-01 09:39:00李女已經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存在了連傳喚都找不到了
作者:
zxc88585 (hkekq)
2025-09-01 09:40:0014樓很急 原串40樓還推文中國喔?不意外ㄏㄏ
作者:
zxc88585 (hkekq)
2025-09-01 09:41:00不用隔天啦 4小時就抓的到
作者:
s175 (ㄏㄏ)
2025-09-01 09:41:00但是沒去找就接案了
真的,最噁心就是這點,先咬人抄襲還配合媒體洗新聞,被打臉才在說我不知道裝無辜,超可悲我們也是受害者,然後再告死抄襲的員工,哈哈
作者:
zxc88585 (hkekq)
2025-09-01 09:43:00偽造證據檢方就該合理懷疑台文館知情了
因為4-11的緣故討伐4-11是合理的沒有4-11的疑慮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5-09-01 09:47:00
所以目前那抄襲者被告背信罪 是公訴罪希望能成 不要讓這種壞人逃過司法
那幾串文章關鍵字台文館都還找得到沒跟當時的資訊就跑來大放厥詞真的很可憐欸
作者:
Sunming (日日日)
2025-09-01 09:49:00大家是忘了當時台文有多跩嗎 不知情勒 笑死
作者: a22880897 2025-09-01 09:49:00
帶頭打人的現在說我不知情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5-09-01 09:49:00
沒確實查證就放話 該賠償 但跟犯罪應該不同吧所以造成創作者損失 該民事賠償但不能因此就說犯刑法罪責吧...可能這個新聞沒說明刑法跟民法應該說 看起來只有告刑法部分 沒民法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5-09-01 09:52:00
看當初的嘴臉 告民事應該不可能輸吧 XD
對啦對啦,台文館當初大動作咬中國繪師抄襲帶風向,被打臉後才切割都是員工個人行為抄襲,你告錯人了跟我無關嘻嘻
作者:
iam0718 (999)
2025-09-01 09:53:00別跟某些人太認真 很明顯就沒跟到當初硬要參加討論
新聞當然只報刑事不起訴的部分啊 這樣才能說窩們贏了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5-09-01 09:54:00
告錯法條啦 對台文當初的抹黑 告民事才對
作者:
Yan239 (彥)
2025-09-01 09:55:00支那人沒有人權的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5-09-01 09:55:00
當初有多囂張 看賠償會多打臉 XD不過如果沒告這部分 真的得怪律師亂教吧
畢竟霉體背後有人挺 造謠跟喝水一樣簡單 還有一群OO會信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25-09-01 09:57:00窩布吉島喔
作者: Diaw0803 (ただいま!) 2025-09-01 10:00:00
同路人484 XX已經很脆弱了 不然你要投XX
作者:
ppmaker (哥)
2025-09-01 10:05:00爽 這就是台灣的文化 你是想要摧毀他?
作者: a8973925 (jony jjjj) 2025-09-01 10:08:00
不是喔,不是這樣子喔
作者: philip81501 (笑口常開0口0) 2025-09-01 10:11:00
台灣看起來反告不容易成立除非有00
作者:
yragggc (逼繩)
2025-09-01 10:12:00台文館讓大家見識到什麼是台灣文化,做得好
作者:
ex990000 (Seymour)
2025-09-01 10:14:00可以停了嗎 我朋友法匠已經崩潰了
作者: MyPetTankDie 2025-09-01 10:14:00
不就這樣我們才什麼都不能做
作者:
GAOTT (杜鵑)
2025-09-01 10:20:00噁心的單位
作者:
jemmy3ch (jemmy3ch)
2025-09-01 10:28:0014樓可撥啊
作者:
iam0718 (999)
2025-09-01 10:28:00這種過程其實早經歷過了
作者:
Deparic (鹼性石方)
2025-09-01 10:29:00畢竟是
作者: mabilife 2025-09-01 10:29:00
最噁心就這段 然後都推給那個不出面的員工就好?
作者:
ruiun (你人真的很好)
2025-09-01 10:33:00以後可以放心抄國外的東西了
作者: michael5567 2025-09-01 10:36:00
嘻嘻這就是台灣文化喔
作者: bicedb (包莖童子) 2025-09-01 10:40:00
台文當初不是還跑出來帶風向?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5-09-01 10:40:00又有人中計了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25-09-01 10:52:00圖不是先畫出來的就是原創 不是哦不是這樣哦
作者: Cucoco588 2025-09-01 11:01:00
要飯還要到抄襲
作者: yuiscarlet 2025-09-01 11:01:00
當初台文館的嘴臉 現在全甩鍋
作者: feijai 2025-09-01 11:06:00
不是先畫的人就是原創者喔 不是喔不是這樣子
對 這件事情最噁心的點是被人抓包時第一時間反應竟然是做賊喊抓賊 還拿一堆東西凹最後被鬧大才搞了個不三不四的道歉還有一票4-11智障跟著吵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5-09-01 11:32:004-11很脆弱 不要再打了
作者:
MK47 (和牛第一)
2025-09-01 11:55:00說個笑話 台灣文創 有沒有更好笑的?台灣司法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5-09-01 11:59:00
沒政治人物名字 沒講政策 沒4-11吧法律上幫創作者討公道 應該符合板規吧所以趁這次看原作告錯對象 弄錯法條提醒未來創作者該告犯罪行為人跟公司是做民事求償 這才能賺回來啊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5-09-01 12:06:00我不知情但我查證過了你抄襲台文館嘴臉
作者:
X2LC8 (奏)
2025-09-01 12:23:00感覺很奇怪 不是應該是館方要賠償原作者 然後自己跟抄襲創作者求償嗎 怎麼變成要作者自己跟創作者求償
作者:
Arctica (欲聆聽,必先靜默)
2025-09-01 12:24:00整件事官方的嘴臉看了真的很煩...不要再瞎挺了拜託
作者:
X2LC8 (奏)
2025-09-01 12:25:00一句不知情就可以沒有責任 這樣的司法沒問題嗎
作者: zsp8084 (UNSSS) 2025-09-01 12:33:00
作者:
Lhmstu (lhmstu)
2025-09-01 13:16:00真的超垃圾
作者:
zeyoshi (日陽旭)
2025-09-01 15:02:00台灣文化就這樣了 之前不是還有一個抄人家花豹說是雲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