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mp2468 (ilikemiku)
2025-03-26 12:17:49※ 引述《Katsuyuki118 (勝之・改)》之銘言:
: 如題
: 星際國家惡德領主的男主 前世是個忙碌的悲情社畜
: 他忙於工作時 老婆在外面偷情
: 生了個跟他沒有血緣關係的女兒
: 離婚後竟然還得支付贍養費給前妻
: http://i.imgur.com/yhmfShS.jpg
: 未免太誇張了吧?
贍養費本來就是有病的制度
不知道哪群腦子進水的人弄出來的
誒為啥離婚有錢的沒錯還要每個月付錢啊
有病?
對方是斷手斷腳了還是怎麼樣?
還是失智腦殘了?
你說真的這樣需要一些照護支出也就算了
沒犯錯被離婚還要付錢真的有病= =
好險台灣目前沒到這步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5-03-26 12:21:00都知道制度有問題了就不要跳進去了
作者: mic73528 (jazzy) 2025-03-26 12:32:00
會搞到離婚的自己找問題 老一輩打到掛也不離的
老實說都離婚了….對方是死是活關前夫(妻)甚麼事,結婚前怎麼活就怎麼活啊不過法律不是這樣想的就是了
作者:
zeyoshi (日陽旭)
2025-03-26 12:38:00我覺得重點在要付多久這點上容易有爭議
認真講國外的理論基礎是結婚會因為家務分工等事使得雙方對未來職涯規劃做出改變,雖然這是雙方共同決定的,但是離婚時卻容易發生為了婚姻犧牲較多獨立經濟能力的一方受到較多的負面影響,所以為了使雙方承擔相同的責任且保障經濟弱勢才有贍養費
作者:
gfabbh (David)
2025-03-26 12:41:00贍養費算是給前配偶犧牲的機會成本的補償吧,當然這是當初如果不結婚,前配偶會有更好的發展,更多的財產累積為前提。
作者:
RoMaybe (是我不夠好 我還在學習)
2025-03-26 12:51:00一方在家只會裝死 另一方訴苦訴到外遇 裝死的:哈哈哈外遇死好出軌沒比較好 但離婚不見得都是最後出軌那咖的問題
作者:
fuhsi (ya~~)
2025-03-26 13:49:00最近有看到沒正式結婚就分手但因為法規而被視作有結婚事實的女方回來要求付贍養費...結果因為男方出社會以來收入全給媽媽,所以反倒是女方要付男方贍養費啊,不小心搞錯了。不是贍養費,是財產平分因為男方名下無財產甚至連開戶都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