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ratia (法拉帝亞)》之銘言:
: 整齣鬧劇現在滿明顯的就是了
: 在露被開除,然後馬夫提離婚之後露發了那篇馬夫黑文
: 馬夫在網上申請情報開示之後發現黑他的就是露,所以發起訴訟
: 露的聲明稿說的馬夫四個要求:
: ①停止所有配信者名義的所有活動
: ②停止使用SNS
: ③照馬夫要求的內容發出聲明
: ④賠馬夫100萬
: 現在這個訴訟基本上露也承認發文的是她,所以馬夫一定勝訴
這有誤吧
日本的法律不清楚 米醬的匿名發文是說他殺了貓 跟多個女生外遇
不是說他智障 白癡等人身攻擊
在台灣這叫毀謗 不叫汙辱
而毀謗的相關釋憲是: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5],就算誹謗的行為人不能證明他所說的誹謗內容真的有發
生過,但假如行為人是因為某些情報、資料或新聞報導等,相信真的有發生過這件事,只
要不是過於輕率的相信這些資料,有盡調查這些資料真實性的義務,就算能夠證明其為真
實。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138
也就是米漿如果是基於某些情報認為這些是事實
就算最後被證明不是 也未必需要因此被處罰
作者:
Hellery (神ナツキ)
2024-01-28 22:24:00名誉毀損罪(刑法230条)は、事実を摘示し、公然と、人の社会的評価を低下させた場合に成立します。法定刑は、3年以下の懲役若しくは禁錮又は50万円以下の罰金です。刑法捏,要坐牢ㄉ
作者:
Hellery (神ナツキ)
2024-01-28 22:27:00這是三毛想跑和解,但是馬夫開的條件太苛才打官司的,不
作者:
Hellery (神ナツキ)
2024-01-28 22:28:00過照狀況證據應該必輸啦,只是馬夫要求的那些也不會全判
作者:
gfabbh (David)
2024-01-28 22:28:00只要有足夠讓她認為浮氣是事實的合理憑據就夠了
台灣的狀況十之八九都是3.4可以,4打折再打折,然後判個幾個月緩刑2年
作者:
Hellery (神ナツキ)
2024-01-28 22:33:00外遇這民事啊,而且他們都離婚了,八成都判完惹啦~那個聲
作者:
s2500205 (KingWon)
2024-01-28 22:33:00咪醬就不是要打無罪官司啊,而是打官司降低賠償
作者:
s2500205 (KingWon)
2024-01-28 22:34:00不然那個和解要求誰吞的下去
作者:
Hellery (神ナツキ)
2024-01-28 22:34:00不和解就是看法官要不要送你吃牢飯就是,日本起訴定罪率99%以上不是開玩笑的,法官想送她吃牢飯也是有可能ㄉ
作者:
Hellery (神ナツキ)
2024-01-28 22:42:00名誉毀損罪(刑法230条)漢字這麼多耶?!三毛貓自己講刑民都有啊,八成馬夫那邊找警察那邊就ry本來要談和解,不成就是等上法院囉~馬夫沒有把握他會下重手ㄇ~只是匿名板黑他要搞這麼大手筆
作者:
xianyao (艾瑪)
2024-01-28 22:50:00民事已經訴訟中了 刑事目前在檢察官那邊(2023年底)刑事目前還沒起訴 還是在檢察官手上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24-01-28 23:04:00所以是要看檢事那邊有沒有認為很嚴重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4-01-28 23:10:00如果有MF外遇證據 咪醬打離婚官司會不拿出來?
作者:
xianyao (艾瑪)
2024-01-28 23:11:00應該是沒mfmf的外遇證據啦 咪醬的聲明也算間接證實沒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