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因為沒有任何證據
也沒有辦法證明因果性
在司法成熟獨立的國家,講求證據主義
嫌疑犯自白亦不允許當作唯一證據
以我國來看
中華民國承認的證據都是實體的,例如凶器和行兇動作、恐嚇或欺騙性言語等實質證據
唯一承認的超自然手段是催眠術
死筆連起訴都不可能
而奇樂危險的是
他很容易引起人民的同情和崇拜
所以也不能讓他社死,因為他本身就容易成為萬眾崇拜的seafood
以現實來說,唯一解不是司法
而是出動秘密警察,配合戶政警政鎖定他的住處和行動路線資料
以國家安全為名義命令秘密警察或情報局特工直接暗殺他
現實日本的話早就命令公安警察幹掉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