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1-08-02 06:38:15※ 引述《messi5566 (虹粉)》之銘言:
: 推 teddy12114: 台灣又不像歐美那麼病態 就算真的看過又怎麼樣嗎 08/02 05:15
: → teddy12114: 又不像ㄇㄩ真的做過 或公開散佈 單單只是可能看過而已 08/02 05:16
: → teddy12114: 也要被燒也太莫名其妙 08/02 05:16
泰迪哥此言差矣
對於兒童性剝削問題,台灣的容忍度並沒有較歐美低。
而兒童色情影片會本身就是對兒童進行性剝削所取得的產品。
兒童色情影片並不是像梅杜莎的魔眼那樣見者必死,
但前篇 戴米歐 留言的文字敘述反映出來的是「我覺得這種影片也還好啊」的態度
到目前為止,我也沒印象台灣有過「不反對兒童性剝削」的道德風氣
別說只是「可能看過」,你光是「不反對兒童色情影片」被燒都不是莫名其妙的事情
「不撻伐兒童色情影片」才是莫名其妙的事情。
這些人都該一個一個抓出來用角卷鑽頭捅死
作者: JazMaHoJo 2021-08-02 06:42:00
co
作者:
wedman (ç¶éºµ)
2021-08-02 06:44:00WATAME才不要
作者:
ILYY (毅力)
2021-08-02 06:44:00大家忘了台灣是犯罪天堂 連有高度嫌疑的ㄇㄩ看來都不會有事更何況只是嘴吧說說的
作者:
labbat (labbat)
2021-08-02 07:16:00這種逃避舉證責任慣用的雙重否定語句,讀起來真彆扭好好的正面陳述太虛弱,只好否定的否定
作者:
hdjj (hdjj)
2021-08-02 07:26:00「反對兒童色情影片」是理所當然的事,但二次元三次元要分開
這件事告訴我們社群媒體上講什麼話都查的到 想聊這種話題請你們自己私訊不要秀在外面
作者:
roc074 (安安)
2021-08-02 07:31:00網路世代常常無法分清楚虛擬和現實的分界,以為在自己的私人網路空間就代表擁有絕對的隱私,而忽略的網路的特性...
台灣以前有反雛妓的社運唷 大眾是在意這個議題的 可以去查華西街大遊行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21-08-02 07:44:00雛妓以前曾經是非常熱門的議題啊。後來熱度低是因為那次過後就真的少了吧?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21-08-02 07:45:00因為他們提的那部太經典而且流傳很久所以對某些人而言會落入拿來玩哏也無所謂的區域吧
前篇推文不是才有一個新聞google雲端硬碟放蘿片不起訴的 只要不是使用p2p這種同時分享的軟體單單持有本來就不違法啊
作者:
tkps21 (é£›èˆžçš„éŠ€ææ£®æž—)
2021-08-02 08:14:00PUSH 法盲可憐
作者:
ngc7331 (零點零)
2021-08-02 08:29:00就算不一定有事,被燒被反感也一點都不奇怪。
根據我遙遠的記憶,罰鍰不用起訴就可以執行,罰金比較麻煩。所以第一次被抓到不起訴也會受罰(?
作者:
fuhsi (ya~~)
2021-08-02 08:59:00看到罰金代表要留前科了,那裡只是比較麻煩
連"不撻伐"都要抓出來捅死 我只能說 不要把自己越做越小
我是想問teddy舉的那個案例,是不是跟據39條,就算不起訴,不代表沒違法吧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1-08-02 09:22:00
我是真的看不懂,現在是想玩有罪推定的失智列車?
老實說我覺得撻伐、不表態、支持完全是個人價值觀選擇的問題
作者:
XperiaZ5 (xperia Z5)
2021-08-02 10:02:00無罪推定是刑法上的事,而現在是針對道德上的譴責個人價值選擇,但既然在網路上公開講,就要有受他人評論的心理準備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21-08-02 10:07:00以最近暴雪的事情為例。暴雪也還沒被判刑啊,但依訴訟的單位,規模,跨越的時間,過往的徵兆和發聲員工的規模,你不難發現大家都傾向於認定有罪無罪推定是刑法上的必要,但在道德審判上只是個很好的思想準則。人本就無法得知事情全貌,剩下的就只是程度上的選擇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1-08-02 10:11:00
暴雪那個死人是事實就脫不了身,還有過往紀錄太臭我也只酸它過往的紀錄,其他性別爭議我是沒提唷
拍片者未成年=犯罪紀錄。就像電影裡的殺人情節大家都會看,但你不會想看isis處刑影片的
自己覺得沒事的只要沒傷害人我勉強閉一隻眼當沒看到別人覺得噁心覺得反對的也要管到我的情緒上就誇張了支持繪師就算了 護航到要踩在人頭上實在無法理解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21-08-02 10:43:00所以才會有人說:我不要不起訴,我要無罪判決 0.o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21-08-02 10:50:004-7 4-12 4-13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21-08-02 11:41:00三次元蘿就是連討論都不行,有人居然不懂,不可思議
作者:
psjkil (濕醬)
2021-08-02 14:02:00所以動不動就要把人捅死的言論就可以?樓主你別改文啊!!真了不起,不合你意的就要被捅死"我不撻伐兒童色情影片",樓主你快來捅死我標準"如果你不XX,那你就該被OO"的言論,什麼玩意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