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yase (å°é›·17æ²)
2021-06-02 22:11:03https://tinyurl.com/kh4jz3s4
查了一下就有了
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日期:107-10-08
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107年10月8日經工字第10704605180號公告,自108年1月8日生效
十八、契約之終止及退費
消費者得隨時通知企業經營者終止本契約。
企業經營者得與消費者約定,若消費者逾___期間(不得少於一年)未登入使用本遊戲服
務,企業經營者得定相當期限(不得少於十五日)通知消費者登入,如消費者屆期仍未登
入使用,則企業經營者得終止本契約。
所以看起來也只是配合台灣政策寫的定型化契約
日期也是 台灣政府公告出來107年(2018)10月 台爆才有寫這條 也是在2019/1生效
實際上這三年這麼短也應該沒人被砍(D2那種放二十年的就另當別論)
官方應該也沒這麼無聊跟用戶($$)過不去
結論 配合政府
反正冠上暴雪就是萬惡共雪 懂了嗎行政院都明明白白擺在網路上的定型契約 不知道在氣啥
手遊同一套啟用器裡面包一堆該公司遊戲的案例不多啊刪除電磁紀錄應該是依未登入的遊戲刪 不至於整個登入器內的所有遊戲 包含還沒到一年的也刪吧
作者: husky9487 (月月) 2021-06-02 22:17:00
偷換概念,賣斷遊戲套到網路服務上?
作者:
OyodoKai (魔法少女大淀)
2021-06-02 22:18:00你以為你是買賣斷遊戲嗎 你是買網路服務 看清楚你買啥吧除非你去收實體包 不然就是買服務 steam也是一樣然後現在實體包搞不好跟你說這只是離線下載 實際上還是
1年未登入wow 然後3個月未登入OW 這樣是哪個會被刪
作者:
OyodoKai (魔法少女大淀)
2021-06-02 22:19:00要註冊帳號買服務
作者: theiceking (BBtoKK) 2021-06-02 22:22:00
開頭建議看一下,只要你有連到他伺服器玩的都算喔他開頭就有明確定義適用的範圍了
作者:
churinga (churinga)
2021-06-02 22:24:00呃 無知肥宅想請問 這是台灣特別法 還是全球都有這樣的制度條約?
作者:
OyodoKai (魔法少女大淀)
2021-06-02 22:25:00全球都差不多
台灣的網路服務規定要列 FGO台版也有 但STEAM沒有這個一年 15 日的就台灣是必須的
軟體都是這麼玩的我相信以後還是照樣不看 EULA 直接點下一步 XD啊,忘了還要勾我同意
作者:
Layase (å°é›·17æ²)
2021-06-02 22:28:00沒事啦 真的有人被砍才是新聞
拉到最底下 按我同意 哪天我不喜歡這公司了在拿出來發一篇文 還能推爆呢多棒
作者:
Hydran (back to WOW)
2021-06-02 22:54:00因為在這邊不順風
作者:
ShenJing (ShenJing)
2021-06-02 23:40:00推解釋,看了鄉民解釋我才知道原來早已有成文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