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9-07-19 20:39:27※ 引述《Manaku (沒完沒了的爛雨)》之銘言:
: 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看過的某篇十二國記
: 女主是某暴君的女兒
: 滅國之後,非常不諒解大家為何會怪罪於她
: 因為做壞事的明明是她的爸爸 並不是她
離題一下,這個其實是一個很大的議題
「人應該為不屬於自己的事情道歉/賠償嗎」
道歉跟賠償代表你對事情有一部分責任,但是現在美國白人沒有一個親手蓄奴
、現在的日本人沒有一個人參加過二戰(至少絕大部分),為何要求這些人道歉
跟賠償?所以犯人的家族如果沒參加犯行,為何要求賠償?
這個的基本概念關係到你是否相信自由主義:人應該是一個獨立個體,為自己
負責,排除一切不公平責任。或者是集體主義,你在這個群體裡成長,你的基
因來自父母,因此你對延續歷史和群體有一份責任。
用上面這個疑問去重新看放火案就會發現很多事情,社會跟病人、父母跟子女...
作者:
k960608 (霧羽‧浪沙)
2019-07-19 20:40:00沒死 死 全家死光光 選一個吧
有些道歉是政治性考量,說明白了就是作秀安民心的死老百姓要的不是你道歉,而是你有沒有動作
作者:
AndyMAX (微)
2019-07-19 20:48:00你我都推了一把==
西歐代表的自由主義有宗教傳統,屏除信仰又無新嫁接對象的自由或個人主義訴求形同歷史無用、文化無用論而即使是西歐地區,個人與集體行為的「惡」亦無法斷然二分。四樓提到德國,Hannah Arendt「平庸的邪惡」就是值得省思的論題。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9-07-19 20:58:00賠償是法人又不是自然人國家犯的罪,國家賠償應該沒什麼不妥
作者:
ccpz (OoOoOo)
2019-07-19 21:11:00這個至少還能確定兇手,如果隨便找個兇手出來,霸凌個十年家破人亡後,才發現找錯人了怎麼辦至少司法的公信力比起記者亂講話高了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9-07-20 00:47:00其實還有一個思考點就是,是否該因為不當財產的繼承和轉化,而被迫繼承了罪惡?
作者:
Meuf (Milk Egg pUFf)
2019-07-20 05:14:00也就是說 一個人如果思維邏輯一致的話 認同精神異常者犯案是社會保護網不足的論點 也會認同其家屬要負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