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Maybe (我還不夠好)》之銘言:
: 這邊恕我引用前LOL板主現CFantasy準參選人diefish556(dfcombo)的簽名檔:
作者:
mykey8585 (我愛雷姆<3)
2016-11-28 23:01:00lol也沒有上限阿 不夠大嗎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6-11-28 23:01:00安安 那如何監督政府濫權?w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6-11-28 23:01:00可以啊,只要大聲說「我們西洽不歡迎廢文,滾去其他地方」然後永桶發廢文者,很快這裡就會成為一片淨土,U文的應許之地w
作者:
RoMaybe (是我不夠好 我還在學習)
2016-11-28 23:04:00我可以很輕易的判定這是人身攻擊這是無相關文章但是我怎麼判斷這是毫無意義的文章?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6-11-28 23:06:00廢文的定義是隨時間/使用者變化
作者:
RoMaybe (是我不夠好 我還在學習)
2016-11-28 23:06:00LOL搞過一個審判制度 邀請玩家上線對檢舉案例作出判決
作者: mihailseiko 2016-11-28 23:06:00
還是可以發廢文 只是有限額度
作者:
RoMaybe (是我不夠好 我還在學習)
2016-11-28 23:07:00後來不了了之 改成了把資料丟進機器讓電腦判決
作者:
kpier2 (條漢子)
2016-11-28 23:08:00那只是放棄思考而已吧...
作者:
RoMaybe (是我不夠好 我還在學習)
2016-11-28 23:08:00把廢文與否的裁決權交到名為版主的機器或眾人的公審?我覺得哪條路暴走的可能性都不低 也許你們覺得很穩吧
作者:
RoMaybe (是我不夠好 我還在學習)
2016-11-28 23:10:00以後會不會有上下限內的文章被噓廢文呢 我們等著看
我覺得推文的人幾乎都沒跟上原PO在說的 只是一股腦說自己想說的罷了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6-11-28 23:11:00ohoh..原來論點藏在倒數第二句Zzz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8 23:13:001.廢文跟其他文章就是觀點上的不同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6-11-28 23:14:00篇數限制不是啥新想法..我論有人會抬龍虎王出來救援w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6-11-28 23:15:00廢話太多了啦,沒重點去頭去中間就行,想要設上限喔?那我們要不要來投票設多少,我想1篇好不好,反正原po跟我一樣幾乎都不發文w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6-11-28 23:17:00我本來也想砲陳述能力..想想還是先檢討自己閱讀能力w
作者:
kpier2 (條漢子)
2016-11-28 23:19:00原來不是只有我出現突發性閱讀障礙....
作者:
Dsakura (亞瑠華子)
2016-11-28 23:25:00廢文的觀點就是西洽不該限制廢文,提出篇數限制=限制觀點你的第三點自打第一點 而且政府和討論版也很難相比較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8 23:30:00本來就是
作者:
Dsakura (亞瑠華子)
2016-11-28 23:30:00提出沒有人身攻擊的觀點礙著你了嗎?又回到根本問題-如何判定廢文?
根本問題個屁 又沒說要對廢文做認定如果廢文是因為觀點不同 那我這篇在你眼中也是廢文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8 23:32:00嘻嘻你察覺到囉
作者:
Dsakura (亞瑠華子)
2016-11-28 23:33:00所以限制分類跟廢文到底有什麼關係阿?
作者:
Dsakura (亞瑠華子)
2016-11-28 23:35:00我是指你說的分類裡的發文上限 跟廢文有什麼關係
作者:
Dsakura (亞瑠華子)
2016-11-28 23:36:00噢抱歉 你根本沒提= =
我剛看完Paprika 我看完這篇文章以為我在作夢
作者:
Dsakura (亞瑠華子)
2016-11-28 23:40:00我重述一次問題 針對文章分類設下發文上限 跟避免純粹帶ACG點的廢文氾濫 之間的關係可以做說明嗎?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6-11-28 23:45:00跟你說啦,你想的太美好了,反正到時候就算一人限一篇,還是會有人鬧要管廢文啦w
作者:
Dsakura (亞瑠華子)
2016-11-28 23:47:00不是限制分類 是限制分類內發文數阿 雖然你又說可以限制分類...
限制分類內的發文數可以成功減低部分分類同ID發文我說的硬性規範分類是針對自創分類 不是針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