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nest (海邊漂來的鳥巢)
2015-05-31 10:32:25※ 引述《senma (ライフ☆ライン)》之銘言:
: 因此我覺得苦主藉這個機會戒掉ACG收藏也是不錯的選擇
: 反正絕版買不到了,而且又拿到還不錯的賠償金
: 不過這裡是ACG板,講這種話有點殺風景就是了 XD
: 話說苦主表妹的家長一看到照片就土下座
: 難不成這家長其實是超資深御宅
: 否則怎麼會如此了解這些收藏的價值 XD
從開始到現在有一個因素不知為何完全沒有人提到
就是這個事件其實並不是只牽涉到財產的損失..
要是家長態度再差或者苦主真被惹毛
一通報案電話請警察來家裡蒐證
上法庭訴訟就是從非法闖入與損壞的刑法罪開始追究
硬起來就是這樣
偏偏某些小鬼根本沒有認知到"這是犯罪"...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15-05-31 10:38:00警察會勸說矮優你這個部一定告的成啦嗎你確定要告嗎人家年紀還小都是親人就這麼算了啦不要鬧上法庭啦你自己沒有先約法三章其實你自己義理上的部份責任啊不要搞得那麼難看啦之類
除非是像那種以前的廁所門喇叭鎖, 那種用一張卡片就可開門了可是看那篇文不像這樣, 而是真正的破壞一個小學生要破一個鎖也是很奇怪, 我覺得表妹是共犯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5-05-31 10:47:00問題是14歲以下根本不用負刑事責任吧!
作者:
esper1 (機關槍嘴砲)
2015-05-31 10:47:00表妹老公看起來是圈內人,能理解狀況所以才會這麼好溝通吧如果是圈外人八成就跟自己老婆站同一陣線了
調查下去表妹一定跑不掉關係的你說小孩子可以獨立破壞門鎖 損毀展示櫃鬼才信 只是撕破臉傳出去很難聽就是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15-05-31 10:51:00大人出來坦很正常吧,小孩子根本賠不起幾百萬只是從事主的角度他沒有直接看到小孩被訓斥,你捅一個上百萬的簍子,他爸都下跪了,怎麼可能不處理孩子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5-05-31 10:53:00跟老公是不是圈內人無關,光破壞門鎖這件事就錯了
作者:
cocolico ( G6票已售出)
2015-05-31 10:56:00喇叭鎖很好破啊,拿重物砸到爛就好,小三生也做的到
一般人 弄到百萬應該大於人情了今天還有一個剪花被告的 才幾十元喔硬的小事也弄你 喜歡吞的就吞吧我的原則就是 不以霹靂手段 難顯慈悲心腸委屈絕對無法求全 只會被軟土深掘
作者:
melzard (如理實見)
2015-05-31 11:10:00以後不可以黑麻美惹 會被巴貓給XX掉!!!!!!!!!!
不過我比較希望大家了解麻美的好與可憐 不要黑她可以改黑阿爽啊 或是其他作品 很多人可以黑的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5-05-31 11:33:00可以看 東野圭吾 的小說《紅色手指》就是父親只顧外面,小孩都讓母親照顧溺愛到變成屁孩結果屁孩犯了大錯,卻還認為都是父母的錯
作者:
FusoKai (扶桑改)
2015-05-31 11:41:00未滿十四,不罰。(日本刑法第41條、我國刑法第18條第1項)小三的話最多就是用少年保護事件處理。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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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23i456g (orenjijusu)
2015-05-31 12:52:00很簡單,最有可能的就是表妹破壞門鎖讓小孩進去玩真撕破臉去告就會很大條
作者:
MasCat (帥貓咪)
2015-05-31 16:15:00我也認為在台灣穩被吃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