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點多在龍山寺附近
看到310在快車道的閃黃燈斑馬路前
停止閃雙閃禮讓安全島一位行人過馬路
慢車道有兩台類似塗裝的公車呼嘯而過
第一台(經西門)的衝過時不確定是哪台車又按喇叭
把行人又嚇回安全島等待310先過
看來大車有指叉確認根本就不夠
而是駕駛要有避免意外的意識
遇到車道有車輛停止時應緩慢通過
避免突發的狀況衝到行駛方向前
至於行人...
還是後退3步吧
作者:
pf775 (pf775)
2026-01-15 21:45:00現在被撞傷撞死能拿到多少賠償啊感覺司機員都不怕賠耶
遇到車輛停在車道上應是跟著他停。左右擺頭確認無行人再通過。
作者: shinningyu (Tony The Fish) 2026-01-15 22:21:00
基本上閃黃燈就是要駕駛注意慢行的燈號了。另外用詞用停讓會比較準確。
作者:
nardus (薰衣草)
2026-01-16 04:34:00有沒有防禦駕駛危機感,以及讓行的意識吧
作者:
rerun (禮讓)
2026-01-16 09:49:00不論大車小車,前方有車停,後車旁車都該跟著停
作者:
IanLi (IanLi)
2026-01-17 07:48:00這就司機問題啊,太多車禍就是當出頭車,沒視野也要衝鋒
看了310的路線感覺不意外,應該是路線太長司機在趕路
原po的意思是連310趕路的都閃雙黃警示了隔壁還在衝+按喇叭。不是樓上理解的310不停讓是因為要趕路。
310要禮讓行人 但其他兩輛沒有 所以可能是310的司機按了喇叭原本想示意其他車停讓 但不料反倒嚇到行人又縮回人行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