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假如說要徵召的名單,
去掉受傷有證明的,
沒有一個層級以上醫院背書,
不管你大聯盟 3A 日職 中職,
同年沒有被徵召,
依照比賽層級列管就加1-3年,
這樣是不是最公平?
作者:
nybbnan (隨處飄流的風)
2025-08-31 21:05:00如果一直婉拒到退休呢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26-08-31 21:06:00
不公平 球隊可以操作傷兵名單變相幫球員五年解除(
作者:
choobii (我是雞掰郎)
2026-08-31 21:06:00沒用啦…你過了巔峰期老了也沒多少實力徵召要幹嘛增加期限沒有什麼用
棒球一定超多人的,履行的列管應該更多不知道的就結束了
作者:
carwhat (卡三小啦)
2026-08-31 21:06:00直接規定次數不就好了 五年內沒滿之後就補服原役期
作者:
Biden (拜登)
2026-08-31 21:07:00全部去當兵就好了 一堆漏洞
作者:
tommyshu (ranger00)
2026-08-31 21:07:00這是法律欸 難道棒球自己改嗎
沒拿到金牌就不能免役直瞭清楚多了列管期一直加 阿人家死不打你有啥辦法嗎? 等到人家40歲爽了要退休再接受徵召?
作者:
starxls ((〞︶〝*))
2026-08-31 23:34:00大家互相配合阿 你球團想搞特權不去在那邊喬 很可惡
作者:
lsj049 (興農牛義大犀牛富邦悍將)
2026-08-31 23:43:00其他運動:你是勒供三小
作者:
idtvgame (唉低電視遊戲)
2026-09-01 13:57:00如果沒辦法改成韓國那樣,那列管期內設次數,打滿解列管沒打滿回去補役期 原本制度設計是球員努力拚國手 證明自己有用另一種貢獻的方式 結果直接反過來 球員都是列管資格拿到就直接自動翻譯成兵役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