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隊在228前接觸算是心照不宣
至少沒有球隊的人會出來公開講
今天洪中自爆 現在還有條款就是該開罰
就算只是象徵性罰台鋼球團一萬塊也好
只要這個條款還在的一天 不管他適不適合當下環境
至少不能公然視聯盟規章於無物
不然以後哪隊犯了什麼聯盟別條規章
也用這條款早就該廢這套說詞來護航
那所有規章都不用遵守了
作者:
carwhat (卡三小啦)
2025-01-10 11:24:00主要是 能有什麼實質變化
作者:
frozenmoon (劉備傳æ£å¼å‡ºç‰ˆ)
2026-01-10 11:25:00要刪除也是以後的事 至少要遵照現行規章處理
作者: stacy99love 2026-01-10 11:26:00
關鍵是 聯盟就是沒有實質處罰能力 ! 才敢這樣吧
228條款通過歸通過 我認為不合理 所以不執行 應該OK吧
作者: Elvisyu (Elvis) 2026-01-10 11:27:00
沒關係啦 人家就是正義的一方做什麼都是對的
作者:
roelove (柔柔)
2026-01-10 11:30:00就算只是象徵性罰台鋼球團一萬塊也好,不可能的啦還是說沒罰就代表會長不公平?
作者:
frozenmoon (劉備傳æ£å¼å‡ºç‰ˆ)
2026-01-10 11:31:00罰款小事 重點在可以限制球員未來可效力的球團
作者: stacy99love 2026-01-10 11:32:00
洋將薪水這麼多 怎麼會在乎罰款?
限制這制度才有用 錢這東西沒多高的情況誰怕?沒看一堆公司有怕勞基法開罰?
作者: maybelie (睡神) 2026-01-10 11:41:00
跟重機上國道一樣啊,先做了再檢討
草創聯盟要求這麼多做啥,規章就寫來擺好看的,能偷跑誰想乖乖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