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不能拿228條款早就該廢來護航吧

作者: Wu1231708 (Davis)   2026-01-10 11:24:32
目前各隊在228前接觸算是心照不宣
至少沒有球隊的人會出來公開講
今天洪中自爆 現在還有條款就是該開罰
就算只是象徵性罰台鋼球團一萬塊也好
只要這個條款還在的一天 不管他適不適合當下環境
至少不能公然視聯盟規章於無物
不然以後哪隊犯了什麼聯盟別條規章
也用這條款早就該廢這套說詞來護航
那所有規章都不用遵守了
作者: carwhat (卡三小啦)   2025-01-10 11:24:00
主要是 能有什麼實質變化
作者: frozenmoon (劉備傳正式出版)   2026-01-10 11:25:00
要刪除也是以後的事 至少要遵照現行規章處理
作者: tomlishan (湯姆莉珊)   2026-01-10 11:25:00
啾迷就是這樣說的 人家台鋼勿嘴喔
作者: kafing86 (卡芬)   2026-01-10 11:25:00
建議強硬點,以後想提早接觸都乖乖去要同意書很難嗎
作者: pig33pig33 (od)   2026-01-10 11:25:00
該罰就罰但本來就是該廢的條款
作者: ghostl40809 (gracias)   2026-01-10 11:25:00
惡法亦法?
作者: stacy99love   2026-01-10 11:26:00
關鍵是 聯盟就是沒有實質處罰能力 ! 才敢這樣吧
作者: tommy123310 (tommy)   2026-01-10 11:26:00
228條款通過歸通過 我認為不合理 所以不執行 應該OK吧
作者: kafing86 (卡芬)   2026-01-10 11:27:00
今天這檔事說實在就是公開說不尊重富邦
作者: Elvisyu (Elvis)   2026-01-10 11:27:00
沒關係啦 人家就是正義的一方做什麼都是對的
作者: leftavoid (定址偵煙器)   2026-01-10 11:27:00
按規章聯盟有實質處罰能力 看聯盟要不要罰而已
作者: larry227079 (金包銀QQQQQQQ)   2026-01-10 11:27:00
爛法亦法在改掉之前還是要遵守的
作者: roelove (柔柔)   2026-01-10 11:30:00
就算只是象徵性罰台鋼球團一萬塊也好,不可能的啦還是說沒罰就代表會長不公平?
作者: frozenmoon (劉備傳正式出版)   2026-01-10 11:31:00
罰款小事 重點在可以限制球員未來可效力的球團
作者: stacy99love   2026-01-10 11:32:00
洋將薪水這麼多 怎麼會在乎罰款?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26-01-10 11:33:00
限制這制度才有用 錢這東西沒多高的情況誰怕?沒看一堆公司有怕勞基法開罰?
作者: maybelie (睡神)   2026-01-10 11:41:00
跟重機上國道一樣啊,先做了再檢討
作者: Jaspercool (Jaspercool)   2026-01-10 11:56:00
草創聯盟要求這麼多做啥,規章就寫來擺好看的,能偷跑誰想乖乖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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