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鷹選手明星賽未參賽不予禁止出賽懲處公告】
說明:
台鋼球團魔鷹選手爲本年度聯盟明星賽明星隊成員之一,原定參加明星賽,因遭逢家人突
發事故,以致賽前辭退參加本年度明星賽活動。
由於事發突然,聯盟考量魔鷹選手須要時間親自處理相關事務,將不予以禁賽處分。
太好了,雖然規定是規定,但能因為這種事網開一面也是
作者: potato0824 2025-07-21 15:56:00
這懲處下去會暴動啦
作者:
sabbat (成雲)
2025-07-21 15:56:00合理 這個禁賽就過分了
作者: jay663213928 (魏) 2025-07-21 15:56:00
原來有這個規定啊
作者:
inb (..................)
2025-07-21 15:57:00應該之後會加個例外規定吧
作者:
TiauEX (跳)
2025-07-21 15:57:00原來辭退要禁賽阿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25-07-21 15:58:00原來規章上有這個條款
作者:
takamiku (頑張!!!)
2025-07-21 15:59:00原來不參賽會禁賽 難怪昨天詹欸昨天安排第一棒打完就去醫院陪老婆待產了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25-07-21 16:01:00
連這個也在草創
作者: qwerbear13 (宅熊) 2025-07-21 16:04:00
難怪昨天後來就沒有他的畫面
作者: kokoro1793 2025-07-21 16:10:00
都忘了還有處分這回事,合理處置 推
作者: pineapple238 (高雄大晴天) 2025-07-21 16:12:00
要修改的話,因故應該還是可以列個不用處罰的除書吧
作者: mamahow1487 (馬馬號) 2025-07-21 16:13:00
覺得可以列入規章
作者: pineapple238 (高雄大晴天) 2025-07-21 16:14:00
對啊,保留可由聯盟裁量的空間也可以,這種情況應該不多見
作者: mamahow1487 (馬馬號) 2025-07-21 16:17:00
也許可以列個因幾等親或直系親屬死掉不用禁賽的規則被迫在太悲傷的狀況打比賽 注意力不集中 也不好在這個機會 重新檢視規章也不是一件壞事
作者: shirleyA (蝶) 2025-07-21 16:20:00
大概也就這類的不用懲處 應該也不太用列了 反正看反應這樣是對的就行了
作者: kokoro1793 2025-07-21 16:20:00
加個但書就好吧,這種狀況也不算常發生
其實加個聯盟最終裁量權就可以了 每個個案審視就好了
這個真的不只有「因故」的程度 用「情況特殊」為由開特例的彈性裁量空間合理 事後再補上去就行了
作者: fjzd1267 (FeiJiZhaDan) 2025-07-21 17:15:00
大家好暖
某些媒體網頁下面的留言反而都在罵聯盟多此一舉,認為直接網開一面就好,幹嘛講特例講的好像自己很好心XD………只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