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BC 跟 WBSC “現在” 球員參賽規則最大差別,
大概就是是否需要 “實際” 取得 該國國籍
像費、龍,他們不需要實際拿到護照,只要他們有“資格”拿中華民國護照,
就可以代表台灣參加WBC
而只要沒有 取得國籍、拿到護照,就不能打WBSC舉辦賽事
但
1、只要他們前幾年(3年)沒有代表其他國家參賽,
2、沒有在MLB限制名單內(40人名單),
3、且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無戶籍國民,拿護照不拿身分證即可,無須當兵)
依照目前 WBSC 相關規則,應該是可以代表台灣參加國際賽
(這方面沒有很肯定,若錯誤請大力指正)
亞運這種沒有特別必要
但是 2027 WBSC Premier 12 同時為奧運資格賽
如果Fairchild有意在台灣發展,且願意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那,是否有什麼理由不爭取他代表台灣出賽呢?
再來延伸的問題就會是,目前中職規章跟選秀資格中,
無中華民國國籍才是外籍
跟
本國籍球員註冊時需要身分證影本
這兩條會產生一點衝突的條文的問題
![]()
之後另談
(PS:此文不包含任何AI生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