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中信兄弟開除徐基麟(隱瞞酒駕)

作者: NowQmmmmmmmm (滷蛇之王)   2026-06-19 23:20:10
判決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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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opix.cc/kztKl7.jpg
https://i.mopix.cc/I1MlWQ.jpg
內文重點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4年度偵字第13533號
被   告 徐基麟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
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
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徐基麟於民國114年9月14日21時許,
在位於屏東縣九如鄉之友人住處飲用啤酒後,
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之程
度,竟猶基於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意,
於翌(15)日5時50分許,駕駛車牌號碼
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上路。嗣於同日
6時1分許,行經屏東縣○○鄉○○路00號
前時,不慎撞及路旁電線桿致車輛翻覆而受傷。
經警據報到場處理,並至屏基醫療財團法人
屏東基督教醫院對徐基麟施以酒精濃度測試,
於同日7時1分許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
每公升0.72毫克,而查悉上情。
二、案經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前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徐基麟於警詢及
偵查中坦承不諱,復有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
酒精測定紀錄表、屏東縣○○○○○○○○○
道路○○○○○○○○○○○○○號查詢汽車
車籍結果、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
事故調查報告表㈠㈡,及現場暨車損照片
38張等附卷可稽,足認被告上開自白與事實
相符,其犯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
第1項第1款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
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中華民國115年2 月26日
檢 察 官 陳映妏
目前酒駕標準及罰則
行政罰標準:
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達 0.15 mg/L 或血液
酒精濃度達 0.03% 以上;機車處新台幣
15,000 元至 90,000 元罰鍰,汽車處
30,000 元至 120,000 元罰鍰。
刑法標準(公共危險罪):
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達 0.25 mg/L 或血液
酒精濃度達 0.05% 以上;處 3 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併科 30 萬元以下罰金。
0.72的話大概已經喝到茫在開車,只有撞
電線桿翻車輕傷也是算他好運
主要是能藏這麼久都沒人知道也是不簡單
作者: ash9911911 (勇者あああああ)   2026-06-19 23:22:00
是說原來公眾人物(球員)出事警方不會主動通知球團
作者: bluebear44 (bluebear)   2026-06-19 23:23:00
什麼算他好運 他怎樣根本不重要 是幸好沒影響到其他人
作者: yukiss (被縫108針的小球~~~)   2026-06-19 23:23:00
竟然不是用甲〇〇!!
作者: b43681477 (ColaTing)   2026-06-19 23:23:00
一定有人知道,不然誰會沒事去看判決書
作者: ILoveKMT   2026-06-19 23:23:00
中職的醜聞多到已經麻木了
作者: balien99 (YOYO)   2026-06-19 23:23:00
剛好警察不認識他吧,不然警察跟一堆記者老熟了開銀行的被多騙了八個月薪水
作者: sunnywing (轉圈圈( ̄▽ ̄#))   2026-06-19 23:25:00
遠在屏東 所以才沒媒體注意吧
作者: WeAntiTVBS   2026-06-19 23:25:00
而且徐跟當初楊家維一樣,帶有腎臟疾病史= =扯爛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26-06-19 23:26:00
就鄉下警察也沒看球吧
作者: stanley86300 (Stanley)   2026-06-19 23:26:00
不主動通報還輪別人好幾個月薪水 真的有夠帶種的
作者: CannonLake (等待農藥)   2026-06-19 23:26:00
鄉下加雜魚阿 不然記者各管道都嘛有線 怎麼可能藏
作者: balien99 (YOYO)   2026-06-19 23:27:00
難怪當初會說紀律問題,做人真的不太老實
作者: WeAntiTVBS   2026-06-19 23:29:00
樂天當初還有簽他自行培訓,但是自培結束後、選秀會
作者: h07880201 (Dot綠茶)   2026-06-19 23:29:00
警察不一定有看球啊就像現在排球足球籃球誰酒駕看名字和本人 我也認不出有看棒球的才知道 而且搞不好除了爪外別隊球迷也不熟
作者: ash9911911 (勇者あああああ)   2026-06-19 23:30:00
還打過同隊的學弟跟張弘稜 根本8+9 難怪有紀律問題
作者: WeAntiTVBS   2026-06-19 23:30:00
上樂天沒有選他,反而是中信用2-2選他= =
作者: WongTakashi (善良之喵)   2026-06-19 23:34:00
留了也不會通知 警方本來就沒義務通知 即使公眾人物也是一樣但會不會偷偷告知給其他人這就不好說了
作者: j63190 (yeon)   2026-06-19 23:35:00
他都不跟球團說了,做筆錄怎麼可能還會照實寫他是職業球員
作者: teller526 (大嘴巴)   2026-06-19 23:35:00
警察哪會主動通知無相關第三人 當個資法沒有喔但記者會不會"意外"聽到就不知道了
作者: Beantownfan (豆城電風扇)   2026-06-19 23:37:00
球團等於公司員工酒駕 警察幹嘛通知公司你當警察很閒嗎==
作者: starbacker   2026-06-19 23:41:00
硬是要賴球團是什麼心態
作者: yftsai (aa)   2026-06-19 23:45:00
這問題很大,徐基麟在酒駕,翻車受傷、筆錄、偵訊,甚至法院判決兩個月了,教練、經紀人、球團沒人知道?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6-06-19 23:46:00
他就不是什麼多紅多有名的人啊 當下沒人報也不意外
作者: tiffanycute (下雨會地震)   2026-06-19 23:49:00
當球團是保母喔要不要裝監視器算了 你平常週末在幹嘛你公司會知道?
作者: kame2019 (Andrea99)   2026-06-19 23:49:00
車禍地點就在二軍園區外面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6-06-19 23:49:00
就算有看球除非很投入 不然要每個球員都記得也不一定
作者: WongTakashi (善良之喵)   2026-06-19 23:50:00
人家就真的很會瞞嘛 瞞事比球技還厲害
作者: jkokpcu (小無)   2026-06-19 23:51:00
可能打手槍也要報備才有可能什麼事都知道不會是最後一次啦球員喝酒沒禁ㄧ定還會再有人酒駕,ㄧ定要喝這麼晚再練球嗎?是有多不想練球?
作者: yahootaipei (雅虎台北)   2026-06-19 23:54:00
檢察官也沒在看球?
作者: MACOTOBANK (誠泰商業銀行)   2026-06-19 23:55:00
上個酒駕的有人罵球團沒管好球員,這次不一樣了
作者: b039365055 (小老鼠)   2026-06-20 00:08:00
黃金聖衣 明星選手 竟不認識?
作者: ginne86 (我愛英雄聯盟86)   2026-06-20 00:18:00
中職醜聞已經多到是日常了 不意外全明星等級的沒人認出來也是悲哀ww
作者: Wolverin5566 (月工月工犭良)   2026-06-20 01:00:00
乾檢察官鳥事
作者: tjbulls   2026-06-20 01:20:00
笑死 講的員工發生啥事公司都要知道阿
作者: yah13305 (martos)   2026-06-20 01:24:00
他友人又是什麼來歷的
作者: Wolverin5566 (月工月工犭良)   2026-06-20 01:34:00
2月就有起訴書了 球團真的該認真查一下
作者: cobras638 (☑不挺台綜板)   2026-06-20 02:49:00
警察不一定有在看球吧
作者: vini770803   2026-06-20 06:17:00
經紀公司怎麼可能不知道...幫忙一起隱瞞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6-06-20 10:05:00
起訴書只會給當事人,又不會公開、也不會送給公司。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26-06-20 11:14:00
警察為什麼要主動通知球團?CPBL是警政署的上級單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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