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1015: 日本的暴行罪屬非親告罪(非告訴乃論罪),警方立案後即使當06/09 09:46
→ li1015: 事人表示不計較還是會按程序送檢方06/09 09:46
推 CaminoI: 非告訴乃論 那麼警方送檢看來是有事實佐證依據吧 06/09 09:48
→ CaminoI: 當初警方到場看到就馬上帶走阿部 沒等驗傷 06/09 09:48
→ CaminoI: 感覺應該是看到了什麼 可以直接帶走的程度06/09 09:49
→ CaminoI: 警方認認證是要送檢起訴的暴力行為06/09 09:51
→ CaminoI: 阿部明明承認有動手 女兒聲明也沒說她沒受傷 只是說程度06/09 09:53
→ CaminoI: 範圍沒有那麼嚴重 就被邏輯缺失的一直上綱說她說謊沒被打06/09 09:53
推 CaminoI: 昨天才知道日本就算過失致死 也只要罰上限50萬日幣 他這06/09 09:57
→ CaminoI: 個就算判有罪 可能也不會多大條 搞不好緩刑?06/09 09:57
首先是人家已經跟你說了非告訴乃論罪所以要照程序函送檢方,為什麼會解讀成
非告訴乃論所以警方認定有事實依據?
再來依照共同通訊的報導,好像跟你講的警方認證要起訴不太一樣耶
https://news.jp/i/1436869531565588862?c=39550187727945729
プロ野球巨人の阿部慎之助前監督(47)が長女(18)を暴行した疑いで逮捕された事件
で、警視庁渋谷署は9日、暴行容疑で阿部前監督を書類送検した。捜査関係者への取材
で分かった。5月25日に現行犯逮捕し、翌日未明に釈放して任意で捜査していた。捜査
関係者によると、署は起訴を求めない「寛大処分」の意見を付けたとみられる。
關於日本職棒讀賣巨人隊前總教練阿部慎之助(47歲)因涉嫌對 18 歲長女施暴而遭逮捕
的事件,警視廳涉谷警署於 9 日以涉嫌施暴為由,將阿部前總教練的案件資料移送檢察
機關(書類送檢)。此消息已透過對辦案人員的採訪獲得證實。警方先前於 5 月 25
日將其當場逮捕,並於隔日凌晨釋放,隨後轉為不隨案移送的任意調查。根據辦案人員透
露,涉谷警署在移送案件時,似乎附上了不要求起訴的「從寬處分」意見。
https://www.bengo4.com/c_1009/n_20503/
日本律師的專欄也特別出文章解釋了這次函送的意思
● 僅移送不隨案文件、不扣留人身自由的程序
所謂的「書類送檢(函送)」,是指警方將調查完畢的案件,連同調查文件及證據一
併移交給檢察官的程序。警方在進行犯罪調查時,原則上必須將所有案件移送給檢察
機關,這被稱為「全件送致主義」。在有逮捕嫌犯的案件中,嫌犯的人身自由會連同
案件一併移交給檢察官(即隨案移送)。另一方面,若是嫌犯獲釋後的案件,或是原
本就沒有逮捕嫌犯的案件,則不會扣留人身自由,僅移送文件資料,這在全日本普遍
被稱為「書類送檢」。
● 「移送檢察機關 ≠ 嫌疑重大」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書類送檢」僅僅是調查過程中的自然程序。這點經常被大眾誤
解,但「案件被移送」並不等同於「被判有罪的可能性很高」或「嫌疑重大」。在本次
事件中,既然警方已經介入調查,從制度上來看,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本來就是理所當然
的程序。案件移送後,將由檢察官接手,並由檢察官判斷要「起訴」還是「不起訴」。
如果遭到起訴,將召開刑事法庭審理;若獲得不起訴處分,則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 預期高機率會朝「不起訴」方向審查
據報導,涉谷警署在這次的移送程序中,附上了「從寬處分」的意見。雖然警
方的意見對檢察官並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檢察機關通常會綜合考量嫌犯與被害者的關係
、案件的具體內容等因素,因此本案接下來有很高機率會朝「不起訴」的方向進行審查
雖然最後還是要看檢方到底起不起訴,但看來不起訴機率比較大(雖然警方建議不起訴
可能比較偏向當事人不追究且和解)。我也不喜歡阿部,但不代表每次都在阿部的文章
下面亂講然後被人家指正後就消失,然後繼續在下一篇文章亂講吧。我也覺得阿部搞
成這樣活該,如果真的起訴我會跟你一起開香檳慶祝,但不代表可以這樣顛倒是非耶。
作者:
li1015 (123)
2025-06-09 09:46:00日本的暴行罪屬非親告罪(非告訴乃論罪),警方立案後即使當事人表示不計較還是會按程序送檢方
作者:
CaminoI (Let There Be Love)
2025-06-09 09:48:00非告訴乃論 那麼警方送檢看來是有事實佐證依據吧當初警方到場看到就馬上帶走阿部 沒等驗傷感覺應該是看到了什麼 可以直接帶走的程度警方認認證是要送檢起訴的暴力行為阿部明明承認有動手 女兒聲明也沒說她沒受傷 只是說程度範圍沒有那麼嚴重 就被邏輯缺失的一直上綱說她說謊沒被打昨天才知道日本就算過失致死 也只要罰上限50萬日幣 他這個就算判有罪 可能也不會多大條 搞不好緩刑?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6-06-09 10:58:00送檢只是程序正義的一環
作者:
a614514 (蟑螂小強)
2026-06-09 10:58:00台灣法盲太多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6-06-09 10:59:00於控方或辯方都能在實質上心服口服
作者:
wpd (??)
2026-06-09 11:00:00推個文就叫顛倒是非??? 你來管板好不好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6-06-09 11:00:00但送檢不必然起訴 起訴也不必然判刑(儘管機率極低)
作者:
wpd (??)
2026-06-09 11:00:00那個推文也沒有用斬釘截鐵的方式在講建議管版方向 法律案件文章 一律鎖文好不好
作者:
Sechslee (ï½·ï¾€â”â”(゚∀゚)â”â”!!)
2026-06-09 11:03:00臉打的啪啪響
作者:
wpd (??)
2026-06-09 11:04:00CaminoI: 感覺應該 這一看就知道這種是鍵盤辦案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6-06-09 11:05:00這就跟交保不等於無罪開釋一樣都算基礎知識(我認為這還沒到常識 沒有提點一定不會懂)
作者:
wpd (??)
2026-06-09 11:07:00你"感覺"不出來哪些推文是來槓的 還是來造謠的???那推文功能關閉真的比較好棒球版出現最多的大概是 "酒駕視同殺人未遂" XDDD
所以對這些來槓的推文我們要無視他們傳遞錯誤資訊 指正的文章一律鎖文 這不就你的意見嗎
作者:
wpd (??)
2026-06-09 11:10:00啥小啦 你要回你的意見沒阻止你回啊
重點是阿部整個系列他每篇文都這樣 到這篇文章的推文實在是太誇張到看不下去了
你自己回去看看你的推文 建議法律向文章一律鎖文啊 還是你忘記這是你打的字?
作者:
wpd (??)
2026-06-09 11:12:00我是說鎖推文防那些來槓的 但可以回文
你要通靈我也不會特地發文章 但法律這種明文規定的東西他就說在顛倒是非 然後你說這種文章一律鎖文 讚手機打字選字真爛 是指他要通靈
CaminoI都沒來槓了 何必為他辯經呢人家說不定正吃瓜子看戲呢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6-06-09 11:16:00推
作者:
li1015 (123)
2026-06-09 11:16:00我是覺得也有可能是C板友搞錯非告訴乃論意思了XD
作者: aa01081008tw 2026-06-09 11:18:00
吃瓜人最愛看認真魔人寫論文了.C大說不定正呵呵笑XD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6-06-09 11:22:00C兄的語境看來只是誤解 好啦大家下課了
作者:
CaminoI (Let There Be Love)
2026-06-09 11:30:00感謝指正資訊 我的確是推測語氣沒錯
作者: Moukoko 2026-06-09 11:31:00
承認某人瞎亂講很難嗎kkk狂造謠被打臉 就趕緊說誤會啦
怎麼有人幫別人那麼氣阿 笑死當事人還感謝發文指正 結果不相關的人最氣 吃飽太閒喔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6-06-09 12:02:00其喈也可去 其謝也可食
他們家的鳥事根本不想鳥了 who care好好看巨人隊會不會起飛才是重點
看了一下日本跟台灣一樣,警察的建議其實檢仔參考用是說對非法律小白這麼嚴厲也是有點太多了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6-06-09 12:48:00就跟鄉民老以為 交保=無罪、判刑三年可爽賺幾億 一樣
台灣問題就是法律小白還以為自己很懂啊,不懂就先乖乖查證不要危言聳聽,很多人會看中文字就以為自己懂法,隨便用自己的意思解讀,前幾天看到新聞寫10年竟罰錢換免關這種明顯是在亂的也是一堆人在信,交保等於無罪這種萬年笑話至今仍然天天上演,可悲
他跟本就不是誤解 他就是討厭阿部討厭到抓到一條小辮子不管事實如何就是要打到死為止
作者:
Romulus (Säubern Mode)
2026-06-09 13:30:00自信點 拿調台灣
作者:
askalin (霖北)
2026-06-09 14:35:00日本起訴大多有罪
首先現在又還沒有起訴...其次有些推文從第一天就一直瘋狂洗「警方帶走一定是有問題」這個論點 雖然每篇都有正常人指正但是只要出現一絲新的消息同樣幾個ID就會再把「警方帶走一定有問題」換個方式講一次 真的只是誤解嗎 XD
作者:
Beltran (グル≡崩壊)
2026-06-09 15:12:00某ID就每篇都一直洗 但刑訴觀念真的很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