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mjhome (幸福就是,自己創造)
2026-05-26 21:49:27※ 引述《JRhokkaido (鞭小力一點)》之銘言:
: 原始判決是兩個跑者在同一個壘包,所以後位跑者出局。
: 但邦邦挑戰後發現後位跑者踩在三壘上被手套碰到時,前位跑者不在壘包上,所以後
: 位跑者並沒有被觸殺,反而是不在壘包上的前位跑者被觸殺,邏輯應該是這樣沒錯吧?
爭議在林孝程回三壘踩過頭的時候
張祐嘉已經踩三壘了 依照一壘 二壘 三壘 本壘的順序
林孝程算越位吧? 根據規則
“後位跑者在出局前,若超越了前位跑者,則該後位跑者被宣告出局”
然後當下林孝程不在壘上 所以被觸殺也成立
如果真的是越位的話 是雙殺吧?
作者: zzTwo (粒粒二號) 2026-05-26 21:50:00
孝程回壘時 阿嘎是退開的
作者: zzTwo (粒粒二號) 2026-05-26 21:51:00
阿嘎再踩後才被tag 那時孝程剛好衝過頭離開
作者:
erodora (嗄 你說啥)
2026-05-26 21:52:00沒越位 結案
作者: LandaChuang (..蠹書蟲..) 2026-05-26 21:53:00
裁判完全正確
但看重播兩個人沒有同時踩在三壘,張被手套碰到的時候是自己一個人在三壘上所以沒死
往三壘後方退,二壘踩上三壘,那二壘為什麼不算越三壘
張到三壘而已 ,林就是算離壘三壘 被觸殺 沒有越位除非張繼續離壘往本壘衝 才會超過 林
林遠離三壘是往本壘的反方向遠離的,這還不算越位喔?那他乾脆跑到二壘旁邊等打者到二壘不是更方便
作者:
kmjhome (幸福就是,自己創造)
2026-05-26 22:21:00我後來想想 他原本就在三壘 所以沒有回二壘的問題 那就沒有越位了
糾正一下自己推文的錯誤,確實沒有越位,有其他板友翻出規則補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