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後發現,假球集團收買球員的價碼為先發投手100萬、中繼投手50萬、野手30到
50萬、外籍先發投手4萬美元、外籍中繼後援投手2萬美元,連沒上場的球員都可以分紅5
萬元。而球員以投出容易打擊的球、故意投出保送、適時暴投、漏接、被三振、打滾地球
等方式放水。檢調初步清查出從2006年起,共有32場比賽涉嫌造假。其中最富代表性的是
2007年5月26日的象蛇之戰。余則彬意欲操控象隊輸球,沒想到蛇隊表現不佳失分甚多,
最後兄弟象丟23分,超過蛇隊的16分,打破多項中職紀錄。
以上取自2009假球案維基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