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ukr (uukr)》之銘言
: 昨天剛好看到網路影片說四爺自己開車去打球賽結果打完要去牽車發現要繳停車費!?有
些
: 人會說使用者付費,問題這些不是應該聯盟或球團幫球員妥善規劃交通服務的一部分嗎?
這
: 也算球員的福利待遇之一吧!?為啥還要球員付停車費呢?
這就跟台灣的各大展覽主辦方都不會幫參展商也配置好展館的停車位一樣,明明就是可以事
先一併收費解決,但就是沒有要做,你參展商就是每天來自己找地方停車,然後當天活動結
束後再大家擠繳費機浪費時間,就大家常說的公務員心態(就是名詞代稱,沒有貶低公務員
的意思),多做多錯,既然幾十年前開始就沒在考慮這個,那現在也不用考慮
至於這個案件就看最終球團給不給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