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228條款到底還有存在必要嗎

作者: brandon0415 (~~永無只盡~~)   2026-02-10 12:09:09
如標題
沒記錯的話當時會祭出228條款就是因為紅中的關係,
因此也稱紅中條款。然後現在紅中自己又打破條款。
台鋼開訓直接暴雷,怎麼護航的我們就不討論。
相信大家也是抱持著且看且走的態度,我看你要怎麼圓
結果聯盟也是不意外的任何動作都沒有。
然後現在布坎南自己也開口。你可以說他不會去台鋼可能是其他隊。
但這種話你信? 我也是佩服。這樣228條款根本形同虛設,
還有存在必要嗎,怎麼可以禁止大家然後只允許紅中球員兼裁判。
不是針對他只是希望公平。如果允許那就大家都可以這樣玩,
那現在有條文禁止你就不該這麼做。聯盟應該有所動作吧!
不論是禁止台鋼註冊布坎南或是罰款之類的,至少別像這樣
甚麼都不做。那不就變像告訴大家請你違規。我聯盟保持沉默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26-02-10 12:12:00
乾兒子勿嘴
作者: a1684114 (A大仔)   2026-02-10 12:12:00
你是台鋼派來的嗎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6-02-10 12:12:00
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作者: skullno2 (頭骨二號)   2026-02-10 12:20:00
這種態勢連約都簽好了吧
作者: pigniposhen   2026-02-10 12:21:00
什麼乾的 明明是親的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6-02-10 12:23:00
有罰則嗎
作者: 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   2026-02-10 12:26:00
不可能簽,但可以默契
作者: minihyde (minihyde)   2026-02-10 12:27:00
那就是沒事了 真要查偷簽約就馬上查到
作者: MG42   2026-02-10 12:29:00
豆眼會長不敢處理啊,有沒有是有差喔?
作者: shifa (西法)   2026-02-10 12:40:00
規定的意義 跟 執行能力 是兩件事情 不要覺得處罰執行不力就上綱到規定 228本身的問題不是執行不力 而是本身設定給母隊優惠容易被跳過
作者: A80211ab (我愛買菜)   2026-02-10 12:51:00
明顯護短~~ 何必這樣難看
作者: chrisxs   2026-02-10 13:05:00
紅中一言堂
作者: desti23 (戴斯特)   2026-02-10 13:16:00
好的 台鋼腦粉 很遺憾的ptt不跟你討論了
作者: shirleyA (蝶)   2026-02-10 13:33:00
有球團覺得有必要那就有必要
作者: miname (>.<)   2026-02-10 13:52:00
領隊會議紅中最多一票,大概等轉隊確定才會開罰
作者: HTChima (喜馬)   2026-02-10 14:08:00
既得利益者就別再出來秀了 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BabooHuang (波蘿油)   2026-02-10 14:14:00
關會長屁事
作者: ZHUGUA (GG)   2026-02-10 14:17:00
https://i.imgur.com/3oNMver.png 會長負責裁罰 怎麼會不關會長的事?
作者: calculus9 (依然是)   2026-02-10 14:24:00
不需要
作者: Seikan (星函)   2026-02-10 15:03:00
所以要怎麼查 雞肋條款廢一廢吧
作者: qazxc312 (肥肥)   2026-02-10 15:55:00
紅中就中職史上最佳總教練,開後門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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