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針對所有運動項目訂的,當時奧運亞運就是被訂的地位較高一階可以有機會直接免役,你只看棒球當然不合理,但是在其他而且大多數運動項目來講再合理不過了要直接免役就是奧運前三跟亞運金牌,亞錦你第一名也是要當補充兵 法條看清楚而且現行的法律 你只要被叫去代表WBC,WBCQ.12強 亞運亞錦賽 不論名次只要入選就有申請補充役的資格 很多人都以為要得名其實根本不用只要入選國手就有資格
https://i.imgur.com/UNkHFtq.jpeghttps://i.imgur.com/o6i7x4U.jpeg文字寫的很清楚 棒球是被列在項目裡面 是要入選他規定的賽事代表隊 就有補充役資格跟得不得名無關 要連列管都不用就是奧運得牌亞運得金其他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