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ckho 2025-10-22 15:08:07簡單地說,規則本文跟實務上存在矛盾。
跑離三呎線規則在棒球規則5.09
跑壘員出局:
規則本文上跑離「三呎線」就是一個客觀的標準。
但實務上判決瞬間你沒辦法丈量這個「三呎線」啊!
變成必須要裁判主觀認定,這個「三呎線」有多寬。
那考量能否挑戰的項目邏輯來說,
可以客觀判斷標準:可挑戰
只能主觀認定的判決:不可挑戰
這樣就形成本文與實務的矛盾,處於可以挑戰跟不能挑戰
的疊加狀態?
未來要不要考慮引進類似足球的「越位判決系統」,讓系統
判斷與量出當下防守員與跑壘員有沒有超過三呎,以增加
這種判決的客觀性?
另外好壞球判決,本身就存在上述所講的矛盾。
好球帶是一個客觀定義的區域,但實務是主審在看,人眼
不可能精確到每一顆球,所以好壞球不能挑戰,甚至爭執。
後來才有電子好球帶孕育而生,增加判決的準確性。
挑戰客觀的觸殺,卻因為主觀的三呎線而改判是有點
奇怪。
※ 引述《asd11523 (依亞楓)》之銘言:
: https://youtu.be/NRsgoCQPivo?si=tAPbdxGVlcUQoplD
: 房貸壓力很重,凌晨三點上片
: 標準不一樣滾動式的規章嗎?
: ※ 引述《jordan1227 (忠誠罐罐)》之銘言:
: : https://cpbl.com.tw/news/cont?sid=0N194564044023516327
: : 一、挑戰項目:除下列不可挑戰之判決項目外,其他判決皆可挑戰,不可挑戰項目如下
: :
: : ( 1 ) 好壞球
: : ( 2 ) 是否揮棒(觸身球與擦棒球審視除外)
: : ( 3 ) 投手犯規(是否退離投手板除外)
: : ( 4 ) 內野飛球
: : ( 5 ) 壘包前滾地球界內或界外
: : ( 6 ) 妨礙守備(企圖雙殺之滑壘及擊跑員在一壘後段是否跑在三呎區內妨礙接傳球的
: 野
: : 手除外)8月16日修定
: : ( 7 ) 妨礙跑壘(本壘衝撞除外)
: : 聯盟自己的公告 阿三呎線就不在這七點不可挑戰項目之中呀
: : (跑離三呎線在規則中是放5.09跑壘員出局的部分 並不是放在6.01妨礙守備的部分)
: : 於情於理於法都該給予挑戰 真的有問題的是一個多月前的駁回反而不合規定?
作者:
yyyy (無聊中)
2025-10-22 15:14:00回答你最後一句話,你看誰得利嘍
作者:
ivo88114 (ivoryC)
2025-10-22 15:15:00原本規章寫不可更改應該就是主觀不能改但聯盟這次解釋又不一樣
作者: spzper 2025-10-22 15:17:00
快艾特給會長~求解釋
該學NFL給個虛擬線了,然而這跟昨天的case是兩件事
作者:
pcypcy (哈哈哈...)
2025-10-22 15:18:00要不就全面科技執法,但又會有人嫌「少了人味」,現在因為人味出了事,又在那邊嘰嘰歪歪,真是鯛。呵呵呵
主觀認定的都不應該可以挑戰,除非像電子好球帶這種可明確由電腦判斷出來的才可以挑戰
作者:
hypoge (hypoge)
2025-10-22 15:25:00主觀判斷都不能挑戰才對 例如揮棒過半根本就是看壘審主觀認定
作者:
gts123 (GT)
2025-10-22 15:52:00剛剛看好幾個影片想到的是 三呎線多寬是排判主觀判決但是你觸殺時跑壘員的相對位置是很客觀的
明年由中職設一個專門看挑戰的單位啦,小房間每個裁判都有自己的見解,根本不統一口徑
作者:
gts123 (GT)
2025-10-22 15:55:00看今年幾個有關三呎線的判決 台鋼統一8/8 中信樂天5/17
作者: zxc653499 (zxc653499) 2025-10-22 15:57:00
規則上不可挑戰的東西可以透過挑戰其他項目來檢視
作者:
gts123 (GT)
2025-10-22 15:57:00都有挑戰 台鋼對統一是判潘在觸殺時人已經跑了
不可改判的項目,在挑戰後就算發現有問題也不能改判呀,為什麼挑戰的權力會大於不可改判,這本身很矛盾挑戰後發現有其他誤判的地方可以一併修正,但是應該是不可改判項目以外的才能修正
作者:
JoJo2330 (99 RBLX)
2025-10-22 16:23:00躲觸殺不能離太遠,所以以後直接撞啊。成人手臂多長?加上壘手也不是站在「線上」觸殺,所以跑壘的除了撞上去還可以怎麼躲?跳過去還是鑽過去?強制規定球場要有三尺範圍線,這樣都沒爭議。
作者:
yuzuki 2025-10-22 16:26:00我覺得規則上沒有矛盾,可以挑戰:小房間會告訴你他同不同意剛才的判決,但不會改判,就讓你知道一下這樣
作者:
gts123 (GT)
2025-10-22 16:28:00台鋼對統一那場就告訴你了地上畫線沒意義 因為你在線上接球 跑壘員當然可以先繞開,之後是看觸殺時與跑壘者的位置
作者:
macrose (冿¬¡é‡é€¢çš„世界)
2025-10-22 16:34:00三呎線沒辦法畫出來,因為你要考慮繞壘的情況
這次狀態是程序和規則上就是不能「改」但小房間就改了口頭上說可以 然而在沒有新的補述和規則下卻不合理
作者:
macrose (冿¬¡é‡é€¢çš„世界)
2025-10-22 16:35:00跑壘不會是直線的
作者:
gts123 (GT)
2025-10-22 16:35:00我剛剛想到的就是 都是觸殺動作 你要怎麼解釋是不同狀況xd
作者: moonlovemai (moonlovemai) 2025-10-22 16:35:00
三呎線雖然有主觀成分,但卻有客觀的定義,並非完全的裁判認定昨天的case是明顯到不得不抓
我還是要再說一次哈哈哈 一壘後半那個畫出來的三尺線是「妨礙守備」的三尺線 和tag需要追擊出去的產生的三尺線範圍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啦哈哈哈
作者: moonlovemai (moonlovemai) 2025-10-22 16:36:00
你如果只是5050而以還能當沒看到,昨天那個卻是妥妥誤判
樓上就是我認為的,昨天就是裁判忘了判三呎線(因為太明顯),客觀上就是偏離了,並不是裁判主觀判定沒偏離,而是忘了判。
作者:
macrose (冿¬¡é‡é€¢çš„世界)
2025-10-22 16:37:00但規則就是寫了不可改判,END
這球決定了整場勝負,後面神威那球如果滿壘的防守是不一定可以接到的
作者:
gts123 (GT)
2025-10-22 16:39:00nobrothers 台鋼那場就不是妨礙守備阿 所以不同在哪?
作者:
macrose (冿¬¡é‡é€¢çš„世界)
2025-10-22 16:39:00並且裁判忘了三呎線是你自己的見解
中職的高速攝影機根本不夠,MLB能做到模擬場上球跟球員動態,中職連統一規格的好球帶都沒有,要怎麼科技執法
作者:
macrose (冿¬¡é‡é€¢çš„世界)
2025-10-22 16:40:00裁判沒判OUT就是認定跑壘過程沒問題
作者:
gts123 (GT)
2025-10-22 16:40:00你是看到紅中被裁判打臉喔 紅中還在吵地上那條線
作者:
ivo88114 (ivoryC)
2025-10-22 16:40:00小房間那能這樣主觀認定壘審沒注意到啊
那場是用跑壘免責的三尺線來說tag的三尺線 不同概念的三尺線你說他跑出去不合理 而是要用tag當下形成的左右三尺的往一壘延伸追擊出去才叫偏離三尺線
作者: moonlovemai (moonlovemai) 2025-10-22 16:42:00
mac,林政華大轉身成那樣最好是能認為沒問題...
作者:
gts123 (GT)
2025-10-22 16:43:00一樣情況阿 潘最後上壘是因為觸殺動作發生時他已經跑了裁判才會說前後而不是地上那條 本來就要有觸殺才有三呎線
@macrose 正常推論我認同,但昨天那麼明顯的偏離,就是不正常啊,幾乎可以斷定,裁判當下忘了三呎線這回事。
所以就是那次沒判錯 但這次用不能改判來改就是不對啊
作者:
gts123 (GT)
2025-10-22 16:46:00但是那次怎麼有挑戰的xd 另外中信樂天5/17也是一樣情況
除非補述改了大家不知道 不然就是不能改 Josh也是很簡單的概念聯盟新聞的聲明太簡單且沒有回應到規則上的矛盾
作者:
gts123 (GT)
2025-10-22 16:47:005/17中信對樂天這場有改判喔
作者:
macrose (冿¬¡é‡é€¢çš„世界)
2025-10-22 16:47:00我不討論誰得利,單純就三呎線能不能改判這件事,規章是有問題的
這種狀況就只有一種解法 聯盟早就改補述了 但沒有公開給大家知道 但...沒有公開的有沒有給各隊知道 就很微妙啦
作者:
gts123 (GT)
2025-10-22 16:49:00看今年這幾次狀況 我覺得是有改啦 但是說不定裁判都不知道
有改的話......但官網上的資料就是不行的版本啊 未來
真的可以都改 你新的版本在哪裡什麼時候公布的 要解釋啊
作者:
macrose (冿¬¡é‡é€¢çš„世界)
2025-10-22 16:53:00@cloudyheart 你這是哪個世界線的規章?
5/17就跟G3一樣的狀況,裁判就是忘了三呎線,所以改判。
非也非也 反而是往一壘跑妨礙守備的三尺線可以挑戰為什麼?他畫給大家看了 也規定清楚了 你腳就是一定要踩在那個範圍 他不用裁判主觀認定 他直接看線和腳就好
作者:
macrose (冿¬¡é‡é€¢çš„世界)
2025-10-22 16:54:00CPBL規章 不可更改判決之狀況,有寫"是否偏離三呎線之判定"
不要再用妨礙守備的三尺線來解釋補述不能更改「偏離的三尺線」了啦哈哈啊哈每次三尺線爭議出來 都很多人搞混
拿5/17跟G3來看,會改判就是裁判當時忘了認定,就這麼簡單。
作者:
gts123 (GT)
2025-10-22 16:58:00有無三呎線 前提是有無觸殺動作,我印象中為王威晨有一場
這規則是客觀的(三呎),但因為沒有實際的線,所以裁判主觀認定。G3那狀況很明顯就是符合「客觀」條件,而我認為是裁判忘了認定(也就是沒產生裁判的主觀認定),所以改判是合理的。至於什麼裁判判決了就一定認定所有狀況了,我相信大部分是這樣,但總有忘了的時候。5/17、G3都是。
作者:
macrose (冿¬¡é‡é€¢çš„世界)
2025-10-22 17:07:00明顯偏離三呎線的狀況,或許該修改成促請其他裁判裁決這樣也不用像昨天繞一大圈,裁判還要被質疑也就是說,假如壘審當下真的忘了,但偏離三呎線又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來,那防守可以有機會促請其他裁判裁決
作者: likefishing (sowith) 2025-10-22 17:11:00
草創 可憐
明顯偏離三尺線 明顯出棒過半 明顯好壞球 是要多明顯才能挑戰
作者:
macrose (冿¬¡é‡é€¢çš„世界)
2025-10-22 17:14:00修正一下說法,就是把三呎線列出可促請裁決的情況啦不用管明不明顯
作者: a12841 (安安嘿) 2025-10-22 17:43:00
我支持修改規則+VAR 足球都可以測出體毛越位了 這個三呎線有沒有超過應該技術上是可行的
作者:
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
2025-10-22 18:13:00三呎就90cm,就跑者左右展臂的寬度,平移超出1隻手臂距離就不行現行的問題是繞壘不是跑直線,而是拋物線,一定歪超過一隻手臂
作者:
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
2025-10-22 18:28:00其實就二壘審沒抓明顯的超出三呎線,裁判進小房間後覺得應改,和三呎不應改的規定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