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打德撲遭解約 前中職球員無罪

作者: iam168888888 (射精)   2025-07-15 09:04:33
中職味全龍隊前內野手曾傳昇因年被控在士林夜市民宅內參與德州撲克牌局解約,士林地
方法院14日判決曾傳昇無罪,可上訴。法院認為,曾等人參與的屬於競技遊戲,無關賭博
「射倖性」,判決曾以及荷官等人共22人無罪。曾傳昇去年被起訴後就沒球可打,迄今快
1年。
吳姓男子自2022年6月起至去年1月,在士林夜市租賃民宅開設德州撲克賭場,並雇用游姓
男子等8人擔任荷官。賭客進入賭場需繳交新台幣3400元或6600元,其中3000元或6000元
作為賭資兌換籌碼,剩餘款項則為吳姓男子的營利所得,賭局時間約2至2.5小時,警方破
獲賭場時,曾傳昇是其中1名賭客,去年8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
然而判決指出,德州撲克限時錦標賽,參與者並非直接使用現金進行遊戲,而是繳交報名
費用後取得相同數量籌碼,在籌碼輸光即淘汰的規則下進行比賽。賽事結束後,會依籌碼
數量高低排名,並按照國際ICM公式換算積分以決定獎金。法院認為,籌碼並非具有經濟
價值的物品,其功能僅在於計算排名,輸贏本身並未直接產生財物得失。
判決更指出,競技比賽中,如果中途放棄比賽的玩家,即使持有籌碼,也會喪失獎金分配
資格,法官進一步分析,德撲的勝敗主要並非取決於荷官發牌的偶然運氣,而是更需要參
與者的注意力、遊戲技巧與判斷力。技術不夠純熟或未能掌握策略的玩家極可能遭淘汰而
無法分配獎金,顯示其具有相當程度的競技比賽意味。
判決表示,這類德撲競賽難以認定是以偶然的「射倖」事項直接決定財物得失,不符合賭
博罪構成要件,判決曾傳昇等13名賭客,以及提供場所的吳男等9人皆無罪。
https://reurl.cc/GNd6qG
作者: a5687920 (神奈川第一高手)   2025-07-15 09:05:00
他的問題就是不夠強 夠強的話只要下二軍反省就好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25-07-15 09:07:00
一樓少誤導了,差異點在於他們是去有牌的場所還是沒牌的
作者: pollux945 (已經變老謝了)   2025-07-15 09:08:00
好奇那麻將是不是也符合一樣的標準
作者: iPolo3 (艾POLO衫)   2025-07-15 09:08:00
法官認定是對的但是問題應該是這種地下場所球員怎麼可以去
作者: SANEW (哈囉,你好嗎?)   2025-07-15 09:10:00
一樓說的沒錯啊!同樣是酒駕,同一個球團處理方式不一樣,依據是什麼?
作者: ejonlj (ejonlj)   2025-07-15 09:11:00
殺雞儆猴的概念
作者: a7b8hylkb (恐龍)   2025-07-15 09:12:00
酒駕是犯罪 跟這個概念哪裡一樣
作者: ILLwill (illwill)   2025-07-15 09:12:00
一樓其實也沒錯,夠強頂多就是在二軍反省半季
作者: TSMininder   2025-07-15 09:12:00
建議跟郭天信、張政禹請教要去哪一家才OK
作者: ILLwill (illwill)   2025-07-15 09:13:00
司法上沒有問題,就是球團本身的態度了
作者: tiffanycute (下雨會地震)   2025-07-15 09:14:00
一樓應該是說也有其他人去德撲但只下二軍吧
作者: evangelew (uwe)   2025-07-15 09:14:00
內文有點怪,22人其中8名是荷官?然後參加費一個人最多收600元,主辦人要負擔場地費、荷官費用、前三名獎金?這不太對吧
作者: Keyouka (初)   2025-07-15 09:14:00
曾峻岳
作者: hans7192 (Hans)   2025-07-15 09:16:00
認罪協商都有球迷護得下去 法院認證無罪沒甚麼問題啊
作者: winda6627 (Fallen Wing)   2025-07-15 09:17:00
讚喔開了這個門以後警察更難做事了。
作者: gallaghertw (Noel)   2025-07-15 09:18:00
社會現實,就真的不夠強,如果強到像魔鷹,誰會解約
作者: winda6627 (Fallen Wing)   2025-07-15 09:19:00
並非取決於發牌運氣,每場發你三色一五九看怎麼贏。
作者: joshtrace (kosuke)   2025-07-15 09:20:00
同意一樓,中職只要夠強基本上都會盡力保
作者: ByNash (ByNash)   2025-07-15 09:21:00
夠強會懲處 不會直接蛋雕
作者: gallaghertw (Noel)   2025-07-15 09:24:00
想打牌,又不想被懲處,就努力上MLB吧
作者: hexokinase (HiNagiku)   2025-07-15 09:24:00
警察哪有差 都是先抓起來給法官判
作者: m06m06no1 (元元)   2025-07-15 09:25:00
一樓才是真正的社會經驗
作者: JASONZOU (阿煜)   2025-07-15 09:26:00
郭跟曾(峻岳)是連司法起訴都沒有啊
作者: hexokinase (HiNagiku)   2025-07-15 09:26:00
華人協會之類哪個不是先跑法院認證的
作者: EDFR (板橋周渝民)   2025-07-15 09:26:00
9+0就是最好例子阿
作者: JASONZOU (阿煜)   2025-07-15 09:27:00
曾傳昇是當場被移送,另兩個是之後被相片爆料
作者: hans7192 (Hans)   2025-07-15 09:27:00
另一個更明顯的例子就林智勝衝撞裁判也是活下去了
作者: kenbo (中央帕森斯)   2025-07-15 09:27:00
一樓講的完全沒錯,真的太弱了
作者: JoeBurrow09 (Bengals QB)   2025-07-15 09:28:00
什麼叫有牌跟沒牌的場所可以解釋一下嗎
作者: hans7192 (Hans)   2025-07-15 09:28:00
還有他媽媽的事在高道德標準時代也是季末會被默契掉
作者: JY1102 (林)   2025-07-15 09:28:00
有的酒駕還能轉隊咧
作者: JASONZOU (阿煜)   2025-07-15 09:28:00
酒駕就有肇事跟情沒肇事的差別啊
作者: EDFR (板橋周渝民)   2025-07-15 09:29:00
當年9+0棒子超大隻球團需要他,不然早掰了吧
作者: shifa (西法)   2025-07-15 09:29:00
不是夠強願意保 是整體中職的態度就是不要出大包就儘量保當初9+0那個就是球團評估不算特別大的包 加上有實力才想要輕輕放下 結果球迷對酒駕不買單說來有點奇妙 但在中職球團來看 9+ 跟 賭博aka讚賭場
作者: kaube (轉眼之間)   2025-07-15 09:31:00
真的夠強又不是簽賭直接犯天條的,應該都會想辦法找洞鑽
作者: shifa (西法)   2025-07-15 09:32:00
是不同的事情 9+可能就是影響單一球員或球團 讚賭場影響層面又會更大 所以必須要更嚴格真的要說就是 近期事件兩個起始者 -0輕放結果被罵 曾就直接
作者: sinon0123 (cc)   2025-07-15 09:33:00
一樓說的沒錯啊 不夠強
作者: max011060   2025-07-15 09:33:00
一樓說的是事實啊
作者: shifa (西法)   2025-07-15 09:33:00
被默契掉 你就知道球團一開始在沒有近期前例參照的基本態度
作者: JASONZOU (阿煜)   2025-07-15 09:34:00
論情節-0的部分是的確比楊家維跟邱丹輕微超多啊
作者: satoranbo (把不到學妹的阿榮)   2025-07-15 09:36:00
-0那時候聯盟沒有關於酒駕的罰則,情節也不嚴重當然輕輕放下,有這個前例之後,後面的被抓到都直接掰沒問題
作者: NowQmmmmmmmm (滷蛇之王)   2025-07-15 09:37:00
一樓說的也沒錯四個人都有去打結果三個人下放二軍禁賽罰款後就回來了,一個人被解約就牌子夠不夠大球隊願不願意保你https://i.imgur.com/wNa0qpy.jpeg
作者: kenro   2025-07-15 09:37:00
法官見解都會不同,遇到認為是賭博的照樣判
作者: hank13241   2025-07-15 09:39:00
一樓說的其實就社會現實,夠強就會找各種理由留下,不夠強有你沒你又沒差,蛋雕你眼睛都不眨一下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5-07-15 09:41:00
這樣打麻將也可以無罪吧XD
作者: zx123 (123)   2025-07-15 09:42:00
一樓精闢
作者: shifa (西法)   2025-07-15 09:43:00
法律上賭博要成罪有要件啊 制度能閃掉要件可能不會成罪但你就得去跑法院
作者: meicon5566 (妹妹文專家妹控56)   2025-07-15 09:44:00
1F確實啊 你看有人9+過還不是在打球
作者: shifa (西法)   2025-07-15 09:45:00
被警察抓到就是送地檢署 起訴就很難閃掉 中職對於 賭+起訴的容忍空間就沒那麼大
作者: cesuya (冰冷的執著)   2025-07-15 09:47:00
其他3人跟曾不一樣好嗎,其他3人有被起訴嗎?要滑坡的話,以前台籃有人用娛樂城這類型的手遊打假球判刑確定,中職怎麼還跟跟娛樂城手遊合作。
作者: moriyaorange (hoax day)   2025-07-15 09:48:00
一樓也沒說錯啊,能力夠強,怎麼亂搞道個歉會有人原諒,能力很差,當個節身自愛的大善人也沒人理
作者: d06 (棒打老虎雞吃蟲)   2025-07-15 09:49:00
如果曾有破億合約在走,球團一定轉彎的,不可能讓自己付錢變冤大頭
作者: shifa (西法)   2025-07-15 09:50:00
合約有霸王條款吧 起訴就無條件解約這種問題是有破億合約就是球團主要戰力 會儘量想搓掉也是可以想見
作者: qsxwdc (Moo)   2025-07-15 09:54:00
一樓很有道理啊!哪一隊的標準訂得很死的?
作者: kano2525 (斗六高國輝)   2025-07-15 09:54:00
真的一堆法盲,耐斯是當場被移送+被檢察官起訴,另外三人是被爆料曾經出入相關場所,程度上當然不一樣
作者: dingding01 (冰風)   2025-07-15 09:59:00
如果球團沒有雙標,那法院判決不起訴後球團要不要復職還公道呢?
作者: Arens5566 (Arens5566)   2025-07-15 10:00:00
對不起 這邊娛樂城可以,競技性的撲克不行
作者: wwe20425 (rko-yaya)   2025-07-15 10:02:00
一樓說的就是社會縮影阿
作者: AAaaron (....)   2025-07-15 10:02:00
差別是他被賭博罪起訴,主要應該不是有沒有牌的關係
作者: kano2525 (斗六高國輝)   2025-07-15 10:03:00
復職要看味全的隊規啊,而且耐斯又沒被封殺,他是經過讓渡程序被釋出的,其他五隊可以簽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5-07-15 10:04:00
規則上可以復出啊,現實就看有球團敢簽嗎,不過曾也沒強到
作者: wenhh88 (o(.〝.)o )   2025-07-15 10:05:00
這沒賭博鬼才相信,無罪一回事,被開除剛好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5-07-15 10:05:00
有球團要試吧
作者: yah13305 (martos)   2025-07-15 10:06:00
唯一被警察抓 被起訴 這人過往的打球態度也被教練罵過高機率就掰了
作者: dingding01 (冰風)   2025-07-15 10:08:00
曾跟9+0的嚴重程度客觀來說其實差不多,結論就只是棒子夠硬就留得下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5-07-15 10:14:00
那只能怪曾學藝不精了,要是實力夠,可能還有轉圜空間
作者: tsai18 (......)   2025-07-15 10:14:00
酒駕更嚴重吧
作者: JimmyRollins (J-Ro)   2025-07-15 10:18:00
荷官找男子?
作者: simdry (心醉撞到樹)   2025-07-15 10:19:00
無罪打牌比酒駕嚴重,好喔。
作者: mainsa (科科)   2025-07-15 10:20:00
也不是說強就能搞事 但弱又要搞事 那誰都救不了
作者: max011060   2025-07-15 10:27:00
酒駕還能不嚴重喔
作者: a27783322 (haHA)   2025-07-15 10:33:00
我講認真的 打假球都沒酒駕嚴重
作者: lokoo (抗議)   2025-07-15 10:33:00
你不強什麼事都沒做也是會被放掉
作者: Hsu1025   2025-07-15 10:34:00
酒駕都能放下了 跟我說這聯盟這球團重視道德?
作者: psee (mine?)   2025-07-15 10:35:00
私人賭場vs有牌德撲場 差異應該很好理解
作者: KGarnett05 (I Take Five)   2025-07-15 10:35:00
中職就是靠著拉高標準才一步一步走回來的,就是這麼嚴
作者: jumilin927   2025-07-15 10:36:00
唯一問題 太弱
作者: KGarnett05 (I Take Five)   2025-07-15 10:36:00
格早就都知道了,沒必要為了哪一個球員來放寬
作者: edison777   2025-07-15 10:37:00
合法解約 犯法續留 根本只看實力
作者: KGarnett05 (I Take Five)   2025-07-15 10:37:00
尤其又不強更不需要煩惱直接切割最乾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5-07-15 10:37:00
實力也非唯一標準就是, 小曹:
作者: jumilin927   2025-07-15 10:37:00
強的人搞事才有機會保你弱的就是下面一位
作者: settier   2025-07-15 10:41:00
一樓就是說的沒錯 哪來誤導
作者: tonyycool (正)   2025-07-15 10:47:00
一樓錯在哪 酒駕法律都不容 但有人走有人續留
作者: goury   2025-07-15 10:47:00
法院認證競技德撲不是賭博了,笑死
作者: owenfish (鷗聞魚)   2025-07-15 10:48:00
一樓事實啊 像某賣麵的垃圾實力夠還是能殺回去大聯盟阿
作者: goury   2025-07-15 10:48:00
但對中職的見解二樓才是正解,中職本身一直沒有以賭博來看待,而是以“場所”來區別
作者: kenro   2025-07-15 10:49:00
賭博的問題就是帶去的人,且這種上癮的都會越玩越大
作者: tonyycool (正)   2025-07-15 10:49:00
球團想留 球團自己考量利弊得失就好 出錢的老闆為何不行能決定員工去留
作者: kenro   2025-07-15 10:50:00
之前沒被抓到賭博但被拍被爆料,就是有特定的人在鎖定他們
作者: tonyycool (正)   2025-07-15 10:53:00
除非聯盟球團有明文規定 最小罰則 那球團只能遵守
作者: kenro   2025-07-15 10:54:00
帶你去玩沒錢了先幫你擔,贏錢還幫叫妹來陪續攤,越玩越深
作者: DarkKnight (.....)   2025-07-15 10:54:00
射倖性是三小
作者: bbo9527 (elephant9527)   2025-07-15 10:55:00
反正球迷也是雙標阿 整天對外遇的球員追殺 看到大樹還不是都安靜 什麼鍋配什麼蓋整天紀律態度的球團也都能用掐跟外遇了 有差嗎
作者: jonnysun (Jonnysun)   2025-07-15 10:58:00
張政禹郭天信表示:我強啊咬我啊
作者: ipipi304 (皮哥)   2025-07-15 11:00:00
被丁特騙到的選手
作者: bbo9527 (elephant9527)   2025-07-15 11:03:00
至於這件事 他當下多其他人一條起訴 基本上就很難留了
作者: stanley86300 (Stanley)   2025-07-15 11:03:00
一樓講得沒錯啊 職棒就是這麼競爭
作者: bbo9527 (elephant9527)   2025-07-15 11:04:00
德撲算不算賭博還可以爭辯 你多人一條法律問題凹不動
作者: abc12812   2025-07-15 11:06:00
bauer也是無罪被封殺
作者: zxcc79   2025-07-15 11:09:00
法律,是最低道德容忍
作者: pru5566 (北屯金城武)   2025-07-15 11:09:00
酒駕的都能輕輕放下了 只能怪自己沒有實力還不安分
作者: a0000000001f (吸血鬼)   2025-07-15 11:10:00
曾就被賭博罪起訴了!張政禹郭天信又沒有被起訴啊!曾就實力不足以打職棒,味全龍選錯人把握機會停損爾
作者: kenro   2025-07-15 11:19:00
且弄這種場子的很多都是黑道在經營,所以什麼人都會有
作者: kevin9964 (中華加油)   2025-07-15 11:21:00
因人而異 認命吧
作者: jackie36952 (jackieyy)   2025-07-15 11:22:00
法院:沒有錢錢 只是遊戲
作者: WeAntiTVBS   2025-07-15 11:26:00
起訴就加一個永不錄用 合理 雖然提讓渡但球團可以拒收
作者: linjim86 (linjim)   2025-07-15 11:26:00
這個喵最喜歡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25-07-15 11:27:00
中職過去就是交保就開除
作者: WeAntiTVBS   2025-07-15 11:28:00
任何案子都一樣 球員凡是涉案,交保就立刻開除賭博罪起訴=未來一律永不錄用未來應當要求聯盟嚴格執行
作者: MDAISUKE18 (酒駕都該拖去埋)   2025-07-15 11:29:00
根本不同狀況還一堆一樓事實,笑死
作者: s6525480   2025-07-15 11:31:00
所以獎金會低於報名費嗎? 發糖果這樣?
作者: honlan (神龍)   2025-07-15 11:33:00
這個判例就是要幫「德州撲克」解套啦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5-07-15 11:38:00
其實往前搜尋一下 已經解套很久了大概2020~2022幾個判例已經幫這種「錦標賽」模式解套乖乖照這種賽制來打 就是沒事 不要玩甚麼現金桌就好現在德撲已經往下滲透到各大學去了 一堆前段大學都有社團 未來搞不好台灣還要靠德撲國際比賽沾光呢
作者: s6525480   2025-07-15 11:43:00
不是約當現金?
作者: vig077   2025-07-15 11:45:00
籌碼那邊解釋得有夠爛
作者: kenro   2025-07-15 11:45:00
外面的場子沒賭錢誰跟你玩啊,大家心知肚明,就是鑽縫來搞
作者: s6525480   2025-07-15 11:47:00
對啊真的解釋得很牽強花錢去以撲會友換糖果這樣 騙肖耶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5-07-15 11:47:00
獎金當然比報名費高拉
作者: s6525480   2025-07-15 11:49:00
聽起來跟大學生四個人打錦標賽300 100很像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5-07-15 11:49:00
比如說這個就是一人6600 場主抽10% 10人打總獎金60000最後會淘汰5個 前五名或前三名分掉60000這樣照這樣來看其實麻將、橋牌館都可以復活了
作者: s6525480   2025-07-15 11:53:00
難怪人家可以當法官我們只能在這邊栓
作者: k33536 (是什麼?)   2025-07-15 12:01:00
一樓沒說錯啊
作者: hdie   2025-07-15 12:03:00
不就是違反合約內規定被解約有什麼好凹,就像大聯盟也有禁止做什麼事如滑雪打籃球請問這些有違法嗎?當然球團也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前提你要夠強,沒有就安份一點。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5-07-15 12:06:00
一個是被現行犯抓到還起訴,一個是玩牌被拍到法律上是完全不同概念,跟球員強不強扯不上關係如果你不滿意味全對郭、張的處理,你也能去地檢署告發他們
作者: aa01081008tw   2025-07-15 12:14:00
夠強還有名氣..這種能凹的一定有人會幫凹拉.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25-07-15 12:16:00
實力夠強就是按照規定禁賽罰錢,實力太弱就是釋出,實力不夠形象又差,留你何用
作者: answermangtr (你今天抓了嘛)   2025-07-15 12:17:00
打德州真的還好
作者: kmkr122719 (出來跑的總是要還)   2025-07-15 12:22:00
強不強跟事故嚴重性二者都有影響阿,犯了大罪就算強如魔鷹,球團也不想保或保不住,小罪/小錯那就看牌子大小大牌就輕輕放下,小牌就看球團態度,懲處力道可大可小
作者: a0561349 (阿丞)   2025-07-15 12:23:00
其實確實就是不夠強 其次就是不算是特別嚴重的事情
作者: tedandjolin (瀟湘)   2025-07-15 12:24:00
認真說真的夠強應該會想辦法解套除非是直接簽賭或者出人命重傷等的犯罪
作者: devil0915 (微笑殺手)   2025-07-15 12:30:00
一樓講的是部分事實而已,曾跟另外兩個的涉案情節不同,這也是事實啊如果涉案情節重大,就算你超強,球團還是保不了你
作者: judy81403 (哈哈哈)   2025-07-15 12:39:00
重點是最後還無罪.. 如果夠強球團就會等你到法院判決不是一起訴就開除起訴本來就不代表有罪 一堆亂起訴
作者: cool34 (酷的34)   2025-07-15 12:40:00
法律上無罪沒問題啊,但是觀感問題東尾修也打麻將被西武球團罰款的樣子,不曉得有否禁賽而且日本的雀莊還是合法的
作者: fkukg52155 (nightWinds)   2025-07-15 12:43:00
曾傳昇就小葉不愛將阿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25-07-15 12:43:00
球員道德問題跟法律無關阿 本來就是球團認定有害形象就可以解約 法律本來就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職棒選手要遵守的應該是比較高的道德標準
作者: idtvgame (唉低電視遊戲)   2025-07-15 12:45:00
無罪球團照樣可以開除你啊 球團開除的理由是根據隊內規範及選手合約,當時就算8月不砍 他成績年底砍有奇怪嗎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25-07-15 12:48:00
賭博行為就可以處罰了,若涉及賭博罪要加重處罰油龍是看他實力差,還沒有形象,開除剛剛好而已
作者: a51062004 (北極熊)   2025-07-15 12:50:00
一樓沒說錯啊 夠強球團會想辦法保護你 可割可棄就隨意了
作者: adwn   2025-07-15 12:56:00
這種灰色地帶的狀況,不都是看球員有沒有強到球團硬保
作者: daniel0203   2025-07-15 12:57:00
檢視自我約束能力的問題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25-07-15 12:59:00
夠強,貢獻才大,不夠強,你要聽話
作者: an123456781   2025-07-15 13:09:00
為什麼張政禹沒被起訴
作者: lulusuccess   2025-07-15 13:15:00
老闆都被關過了哈哈
作者: r0ck123 (r0ck)   2025-07-15 13:29:00
不夠強還敢跑去那種地方不是自己找死嗎
作者: sparkhou (sparkhou)   2025-07-15 13:36:00
何紀賢,陳峰民都回不來,這咖沒望
作者: looks143895 ( teppie )   2025-07-15 13:53:00
張 那個就合法的 是要起訴啥,不懂要問
作者: avexgroup (土城吳彥祖)   2025-07-15 14:03:00
同意一樓
作者: AresPeng (AresPeng)   2025-07-15 14:05:00
新聞標題有誤導嫌疑 解約和犯罪嫌疑人 不是因果關係
作者: shifa (西法)   2025-07-15 15:11:00
張政禹是沒被警察帶走吧 記得有鄉民爆料 然後他本人承認曾的狀況是被警察帶走 所以後續起訴什麼的完成基本上就不會有球隊續用了
作者: poz93 (jaien)   2025-07-15 15:16:00
就不夠強 不然你打出外野三鬼那種程度 統一公關會幫你發道歉聲明稿 下二軍反省上半季 當年薪水捐出做公益 然後下半季回一軍打得好 還會被說是浪子回頭味全缺棒子 一定會救你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5-07-15 15:52:00
這個曾也是合法的啊 法官還他清白了可是中職不會 XD 誰叫你運氣差被檢警亂抓
作者: alvis000 (艾爾)   2025-07-15 17:13:00
曾去的那個場所不是合法的張曾才是
作者: goury   2025-07-15 18:25:00
現在終於越來越多人認知到,還在說德撲必然等於賭博的,100%就是「民智未開」,未來也肯定只會越來越多人認知到這點
作者: sonic37 (找人玩遊戲?)   2025-07-15 18:33:00
合法登記德撲的競技,賭錢就是非法,跟撞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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