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zhou (☂☁☁☁☂)
2018-05-08 11:17:33韓職近期面臨最大的法律攻防戰就是「著作人格權」一事
對於韓國音樂著作人協會這幾年不斷在漲價的「著作權」授權,
球團對於價錢還願意負擔的,目前就會乖乖支付處理
對於漫天喊價的,就開始找專人編寫自己獨立的新歌
然而,著作人協會引用新修訂的法律「著作人格權」
任何人士禁止未經授權的修改內容或是違反著作精神的節錄部分片段
這部分比較尷尬的是,「節錄」的定義是30秒一下,就已經毀損原曲風貌精神
然而球隊球員的「登場曲」平均僅使用15秒
就算沒做歌詞修改,秒數長度還是侵害到著作人格權
不過,這個法律也有一個盲點
如果不是營運方透過擴音道具主動帶動
而是由球迷跳上去自主哼唱,目前貌似是可以擦邊球的....
但這種沒組織的應援應該是不會有球團腦殘去這樣玩吧
所以想問一下板上專業的法律大大們
著作人格權
到底在全世界各有什麼主張狀況案例,以及解套之套?
如果是把戰歌拿來哼唱,但秒數也段,是否有侵害到著作人格權??
作者: blazewings 2018-05-08 11:23:00
哼唱可能涉及到的是重製問題,但應該還在合理使用範圍內
查了一下為啥JASRAC不抓高中野球1.非營利 2.不向聽眾收錢 3.不因演奏支付報酬符合三個條件即使公開演奏也不侵害著作權但是仍然禁止自行編曲後演奏 會侵犯同一性保持權因此必須購買管樂團專用樂譜並照譜演奏才可以
作者:
suzhou (☂☁☁☁☂)
2018-05-08 11:28:00那爪戰歌改了勇士戰歌,會有問題嗎
話說JARSAC會向應援團收費嗎? 高中棒球有名的學校好像學校的吹奏部都會去吹應援曲
我在PTT創一千個帳號 我就有一千個人格啊 所謂的人格分裂就是這樣啊 建立概念式連結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8-05-08 11:34:00想到MUST和JASRAC....
查了也沒用 不能向高中野球應援收錢的理由就上面所述
作者:
ko7625 (摳妻溜惡我)
2018-05-08 11:37:00統一是不是用了很多日本歌?到底有沒有授權?還是米糕啊 熊熊想起林立是打不倒的空氣人
了解 可是收費的基準是什麼啊? 因為甲子園有在電視上放送這樣也算非營利?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5-08 11:39:00不是著作人格權 人格權涉及作者 應該是重製還有公播權的問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8-05-08 11:40:00不用查了 聯盟有付錢給MUST和ARCO
喔喔 了解 不過這樣也要付費果然是版權蟑螂呢JASRAC
作者:
vacamin (轟吧全壘打轟吧Lamigo)
2018-05-08 11:41:00林立是另外一首
作者:
suzhou (☂☁☁☁☂)
2018-05-08 11:42:00改歌,節錄片段,這樣到底法律攻防怎麼打?
幾小節相似就會被認定阿,看看我們大師Ed Sherren近幾年抄了幾首歌,都摸摸鼻子讓原作變協作
作者:
suzhou (☂☁☁☁☂)
2018-05-08 11:43:00作者會拿著作人格權不准你音樂只播幾秒
作者:
suzhou (☂☁☁☁☂)
2018-05-08 11:46:00應援團雖沒直接收益,但球場方門票會有獲利吧
樓上就是我想表達的 以JASRAC的尿性間接收益也會抽吧
作者: poeoe 2018-05-08 11:48:00
這其實跟著作人格權沒什麼關係 是著作財產權的問題
那你哪天看哪家餐廳不爽就去他家唱歌演奏在錄影叫協會來收錢就好了
作者:
CCptt (CC P TT)
2018-05-08 12:35:00著作財產權+1 一切都是和錢有關
作者:
nsk (nsk)
2018-05-08 12:56:00喵喵改了羅大佑的拜火歌算不算呢?
演奏片段是正常利用方式 一般都不會認為貶損作者人格吧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8-05-08 13:08:00
原來火星人也是致敬大師
作者:
CTBA (終猾蚌邪)
2018-05-08 13:58:00感覺這個是律師們搞出來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