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tleo (Doni)
2017-05-23 22:07:06: 新球團經營企劃書:
: ●提供主場規劃
: ●地方支持:公開支持聲明(聯名簽署)。
: ●母企業基本資料:企業稽核與調查報告、執行長履歷書與經營理念。
: ●新球團計畫書:符合市場機制的宣傳計畫、符合三場理論(主場、農場、球場)的經營
: 模式以照顧球員、經營球迷。
: 地方棒球振興計畫
: 1億新台幣(推行基層棒球活動或建設相關設施)。3000萬由聯盟執行,7000萬由母企業
: 提出計畫與執行。
我有想到一個問題
這個企劃書是不是表示新球團在準備提出申請的時候就必須做好主場在哪裡的設定
而且還需要地方的公開支持聲明
明擺著就是要地方縣市長的支持
這種條款現在有哪個縣市有可能在範圍內呢?
台北市? 天母??大巨蛋??
新北市? 這個不是邦邦表定要認養了
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 這個不用說了
高雄市?
還是 新竹市?
這種條款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