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覺得可以分成兩個層面來討論
判決的正確性
以及
判決產生的程序
判決的正確性就不論了
人類本來就有極限 難免會有誤判
ban ban play的裁量權本來就在裁判身上
怎麼判都好問題也不大
問題出在判決的程序
最近這幾場整個判決過程非常掉漆
講一句就驅逐 別隊講沒事
遠邊的裁判第一時間誤判落地
界外球vs擦棒被補
出局數記錯
還有這週連續的本壘攻防
判決的過程直接影響人們對裁判的信賴程度
今天這個判決完全就叫做捧殺
第一時間判了就判了 我午當然接受
問題是主審又故意改判
讓吳總出來講半天
弄得好像吳總在無理取鬧一樣
然後裁判才決定進去看重播
又看了很久讓人家覺得他們好像很認真
然後出來跟你說用第一時間的判決
先把球員球迷的期待捧的高高的
再讓你們高高的摔下來
今天出來嗆午午被害妄想 無理取鬧
那也只能祝福別隊球迷不要遇到這種判決了
※ 引述《ttnakafzcm (燦's)》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FEAFtsi5oY
: 這是今天的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rkKqX468Pk
: 這是周三的
: 兩個都該判OUT才對
: 今天第一次改判真的不知道在改啥的.....
: 對了 再次強調
: 本壘衝撞規則輔助判決跟全壘打輔助判決 有個特性 不扣挑戰權
: 必須由總教練促請裁判 由裁判決定是否觀看
: 所以其規則是跟一般扣挑戰權的電視輔助判決是脫鉤的
: 裁判是可以不鳥教練不進去看得...
: 所以不受30秒限制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