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現在來改聯盟規章限制只能簽約2人條款刪除,還來得及嗎?
如果LM不願留鋒哥,中信兄弟想吸收鋒哥
那這條規章是讓兩隊雙輸的局面
LM收不到轉隊費,中信兄弟得不到鋒哥
何不兩隊領隊一起把這條規章刪了
共創雙贏,兩隊各取所需,何樂而不為呢
只是現在來改規章還來得及嗎?
作者:
sawkuanwoo (大家快來darkchess下暗棋)
2016-01-02 09:30:00今年年底再說了,去年開會完就是明年的事了
作者: ramDisk (這是一條不歸路) 2016-01-02 09:30:00
改規章要經過太子爺同意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6-01-02 09:30:00
不要再簽了啦 簽過來要把恰恰放三哥膩?
作者:
ray0305 (ray)
2016-01-02 09:31:00來不及 即使今天馬上修掉 是用的也是下一次的FA
作者:
Kingkuo (Boys,be ambitious)
2016-01-02 09:31:00現在兄弟剩先簽後換
作者:
starxls ((〞︶〝*))
2016-01-02 09:31:00誰說的 新人王都能適用了 敗部復活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1-02 09:32:00看太子同不同意,同意的話新人王都能搞了fa簡單
作者: fday 2016-01-02 09:32:00
交易呢?
作者:
ray0305 (ray)
2016-01-02 09:33:00還有個方式就是LM用先簽後交易的方式 這樣就不是FA了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1-02 09:33:00朔及既往正夯的
作者: thinkdog (沙茶牛肉燴飯) 2016-01-02 09:33:00
誰那麼衰要被交易...?
作者:
LKN555 (好的)
2016-01-02 09:35:00把規章拿出來~大家討論討論一次改完行嗎?
作者:
LKN555 (好的)
2016-01-02 09:36:00每次遇到事情才知道規章很猛XDDD
作者:
sawkuanwoo (大家快來darkchess下暗棋)
2016-01-02 09:40:00太子:no,這樣我要虧1百多萬
作者:
monkeyboy ( NNN )
2016-01-02 09:41:00免肖想
楊神:上次神主牌自己跑壘失誤被觸殺換場時當場指責教練,他以為他是明星球員全隊最大,我就是要買鋒哥來壓他氣勢,也不太想跟他換約,讓他知道誰才是老大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1-02 09:49:00homeboys是要強勢挑戰u大師地位嗎
領隊會議是共識決~所以修改需要四隊同意~尤其是太子
作者:
paso (paso爺)
2016-01-02 10:28:00還要全票通過的才能改的領隊會議 簡直沒救
作者:
AirLee (不屑雞雞隊)
2016-01-02 11:51:00再簽達鴻吧
資方共同制定規定把持中職,球員只能令人宰割,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