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zyyxx77 (討噓大師77)
2015-11-02 16:50:25今天是中華職棒自由球員權利宣告最後1天,根據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第21條自由球員
辦法第139條規定,「取得自由球員資格之選手為行使自由球員權利時,須於公告日7天內
,以書面向球團表達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意願。」
根據規定,欲行使自由球員規定的球員,只要今天前,向球團表達行使意願即可。另外第
141條規定,「該選手所屬球團應於接獲選手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限於次日下午4時前)以
書面方式通知聯盟,該申請書之正本,應於3日內送抵聯盟。」
所以今天下午,中華職棒聯盟官網公告之第2點,「各球團通告選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最
終時間為2015年11月3日下午四時前。」是指球團接獲選手行使通知後,應遞交給聯盟的
完整程序。
今年中職共有21名球員,可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且未有複數年合約在身,林智勝、陳金鋒
與鄭達鴻,已提交自由球員申請。另外林智勝與陳金鋒,自由球員程序已完成,鄭達鴻仍
在程序中。(王翊亘/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sports/20151102/72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