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29 11:00:00原樓主po的新聞沒切到要害 簡姓球迷提告的真正原因是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128/550259/
簡男提告指出,去年5月4日晚上,他帶著小孩在澄清湖棒球場看兄弟與義大犀牛隊比賽,
高孝儀在兩隊攻守交替時拋投棒球到觀眾席,他站起來想接球時意外被砸中右眼受傷。簡
男翻了《中華職棒聯盟規章》,認為規章有規定球員不得任意向觀眾投球,且門票上載明
觀眾在球場出意外有理賠,他要求賠償20萬元,中華職棒聯盟卻只願意以5萬元和解,並
推說是球員個人行為,雙方和解談不攏,簡男眼看業務過失傷害罪半年告訴期間就要過去
,只好對高孝儀提告。
簡單來講,簡姓球迷就是想要20萬,聯盟不肯妥協,為了要求只好轉而去告
高孝儀,看看高會不會拿20萬來補償他。
標準的就是為了要錢,然後來以刑逼民的方式。
從該新聞還可以知道,簡先生的太太對不起訴處分十分的不爽,還要再聲請再議哩。
簡男妻子受訪指出,「先生受傷後眼睛腫得像熊貓,又因糖尿病體質,醫師告誡需追蹤觀
察,否則易有視網膜剝離的後遺症。」她說先生一直以來都是義大犀牛隊的忠實球迷,沒
想到看場球卻發生這種憾事,「球員根本不應該向觀眾席拋球,觀眾沒手套沒防護,很容
易受傷,應該廢止這條規定。」簡妻也表示已對檢方不起訴處分提起再議。
聯盟願意給5萬已經算是真的佛心來了,像這種自己為了搶球而受傷的,根本應該連
賠都不用賠,因為根本就不算是意外,而是你自找的
如果這種案例賠償可以成立,以後一堆想賺錢的人就買張門票故意讓球打到自己,
然後再來獅子大開口喊賠償就好。
不是消費者就可以故意讓自己陷入受傷的危險,再來跟企業經營者索賠好嗎。
作者:
ice31 (小修修)
2015-01-29 11:01:00五萬不滿足?也太貪心了
作者:
sorrycar (redeem)
2015-01-29 11:02:00居然肯給5萬 這聯盟還真軟
作者:
lxf 2015-01-29 11:02:00直接將那兩人列黑名單,永不得進場
作者: smallbrother (小哥) 2015-01-29 11:04:00
球太快來不及反應、沒注意被打到、搶球被打到…這可是完全不同的三種情況,當事人可能混為一談了…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5-01-29 11:07:00都自己主動去搶球了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5-01-29 11:09:00無恥,聯盟應該告他損壞商譽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5-01-29 11:11:00郭勇志那一次的情況跟這個不一樣吧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1-29 11:12:00明顯是想要享樂但受傷不爽翻規章想補償
作者:
lp210723 (Andrew)
2015-01-29 11:15:00進場本來就要小心
作者:
s310213 (小橘)
2015-01-29 11:30:00挖這樣也可以有五萬,那場場進去討球砸就賺翻了
作者:
F760720 (阿謎)
2015-01-29 11:43:00真是欠噓,白目到有剩,這要怎麼教育他們的小孩啊…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5-01-29 11:45:00簡先生簡太太趕快出面喔~~~我相信你們一定有在用PTT
作者: nyyjeter8 (一朗的右手) 2015-01-29 11:47:00
奇怪有人逼你去接嗎 還忠實球迷 這種風險都不知道
作者:
pounil (IOU)
2015-01-29 11:55:00自己要去搶的話...還真無恥 不搶什麼事都沒?愛搶又要亂告
作者:
ctsk0302 (CharlesTsai)
2015-01-29 12:03:00真的是忠實球迷又想搶球 沒看過一堆人都戴手套嗎
作者: aikensh 2015-01-29 12:19:00
有這種球迷真是台灣人的悲哀
很奇怪 "球員不該向看台拋球"那妳老公衝過去搶球是?真的是吃像難看
上次郭嚴文把球丟給我 打到我的手被旁邊小弟撿走 這樣有五萬嗎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5-01-29 12:52:00只能說 還好不是象迷 不然肯定又被戰到翻掉 呼~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5-01-29 13:29:00還好不是象迷 不然肯定又被戰到翻掉XD
哇靠 聯盟還願意拿5萬喔 拿500給他掛號就不錯了
有5萬還不要....現在很多球迷都會戴手套,真的是忠實球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