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tiva (阿布)
2015-01-11 09:42:39球員交遊廣闊接受招待很正常, 看各種判決書跟新聞,
一開始都是自己職棒圈內的好友跟你交朋友請你吃東西
上酒店,等跟你很熟了才提出放水的要求, 有些人答應
有些人沒有答應,有些人假裝答應,小曹不知是否屬於
哪一種?
但他確實沒有參加防水, 而偵辦簽賭的檢察官還是有
問題的,像是徐維嶽自己本身,他會向被告勒索錢
來交換。檢察官也不是每個都是好東西, 最後一切還
是要回到基本面來看法院判決有罪就是有說不說就是無
罪, 不能用道德無限上綱。
最後就法律面來看小曹無罪也沒有放水。
如果用衛道人士的超高道德標準來檢視,
全台寺廟的神明只收錢不辦事,甚至大甲媽富到流油,
保護著消波塊,甚至中華職棒跟臺面上的政治人物每一
個早就噁心, 在這種標準又該怎麼處理?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5-01-11 09:44:00沒錯,曹也沒有衝刺妮妮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5-01-11 09:47:00都知道是組頭 還去吃飯接受性招待 還主動詢問價碼
作者:
sarshia (大古不是大吉)
2015-01-11 09:51:00放水行為與否是另一個層面 重點是身為職業選手 不該把自己置於那種場合之中 這無關乎甚麼道德標準
重點不在無罪,而是中職對他有疑慮,光這點就會封殺了歷年來因為這樣被封殺的還真不少,可以組第五隊了
中職如果願意處理27人名單 再來跟我說超高道德標準~~~
作者:
sleeeve (赴美留學的日子...)
2015-01-11 10:05:00MLB說無罪就無罪 (扭)
不然都是闢... 什麼道德標準都隨自己高興浮動 真高尚啊~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1 10:05:00
AB名單也都無罪沒放水啊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1-11 10:09:00我覺得不是浮動 而是假仙
中職處理假球的確是很爛沒錯,不然怎麼會爆發這麼多次?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1-11 10:10:00明講出來 或許也沒這麼差 我是覺得封殺澳職的決定要曹
就跟每次看到某ID在帶風向 就會想到藍鳥40號啊~~ XD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1-11 10:11:00乃至於他經紀人之前放新聞 都只是在....
種花自己做過的事就不要裝死怕人酸 大家都會記得的~~~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1-11 10:12:00不然mps還有一些莫名的問題 怎沒看到中職說的清清楚楚
中職如果都沒爆發過假球,現在每場平均人數應該有1萬了
作者: yayakaka (自由無價) 2015-01-11 10:14:00
周董和阿鈣都收了錢,只不過一個是退回去,另一個拿去做公
MPS到現在拖那麼久都還沒去新加坡仲裁 這聯盟真爛到有剩
作者: yayakaka (自由無價) 2015-01-11 10:15:00
益,但都聲稱沒有打假球,所以我也看不太懂中職所謂的高道
作者: yayakaka (自由無價) 2015-01-11 10:16:00
德標準究竟為何
講難聽一點 說怕曹這案子給假球犯一線希望根本唬爛的其他黑人想去小聯盟還是澳洲人家還不想要咧 因為實力不到
重點不在中職的浮動標準 而是小曹的瑕疵行為就該封殺了
種花盟只是因為自己面子掛不住 臉上無光 才在哪大小聲
曹已被封殺要如何再傷害台灣棒球 但中職的浮動標準還杏能持續傷害台灣棒球
藍鳥40號還想在帶風向啊~~ 頗喝... XDDD種花盟早就是個被玩爛5次以上的X貨 信用早就破產惹~~~某曹再怎麼爛現在台灣棒球圈他能傷害啥?? 他啥都做不了
種花盟一直一來不清不處的各種河蟹卻持續影響台灣棒壇
但小曹的瑕疵行為選擇不處理 對台灣棒球是立即的重大傷害阿
護花盟的先叫種花說27人名單 AB名單 基層黑人怎麼解決啦~
作者: opqo 2015-01-11 10:32:00
中職專搞白色恐怖,見到黑影就開槍,而且株連九族。
某曹的東西早在5年前就結束了~~~ 沒有討論的價值
小曹放水案如果選擇原諒 以後這種事只會更多 這樣比
如果按照嚴格標準,紅中早就該走人了,如果紅中不該走
球員未來是否會打假球 不會因為曹能去美國打球就有恃無恐跟你種花盟薪資水平能否公允還比較有關係咧~~~~
中職要封殺小曹是中職的權利,但追殺到美國去就太過分
也只有花粉們 才會說批評中職浮動標準的都是護航某曹 XD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1-11 10:40:00小曹講的話應該比自稱買藍鳥40號球衣的來得可信
就如同一間公司可以選擇不用他覺得有問題的員工,但是聯合其他公司封殺這位員工就太過分了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1-11 10:41:00因為有人每次遇到有人噹他球衣,他就會裝死XD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1-11 10:42:00你知道嗎,曹都比你還來得可信XDD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1-11 10:43:00相不相信曹不一定,但絕對比某40號球衣還能相信
還身分照會咧~~~ 懶得多說了 自己去估狗媒體怎麼說的啦~~
作者:
hergan (Q.E.D)
2015-01-11 10:44:003P也沒被起訴阿 結果興農直接少個大砲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1-11 10:44:00你看,藍鳥56又會不敢面對跟回應了,被噹得死死的
重點是這是小曹行為瑕疵才有後續問題 重點不要搞錯了
順便去辜狗一下你的藍鳥40號球衣開賣了沒? XDDD
作者: mk720105 (mk720105) 2015-01-11 10:45:00
中職如果放過這些有疑慮的人,放水球可能要爆發上百次
藍鳥40號球衣如果開賣了記得告訴版友啊~~~~~~~~~~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1-11 10:46:00藍鳥40號球衣應該是夢幻逸品吧XDD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1-11 10:47:00有把柄可以噹,而且對方無法反擊,這種感覺好爽ww
爆發就爆發啊~~~ 給檢察官做業績不好啊~~~~運彩條例21條立法後還沒用過 用看看也不錯啊~~~
如果再次爆發 只表示這聯盟真的應該倒一倒惹 不用硬撐
如果已經爛到根惹... 砍掉重練比較快啦~~~~ 別再理由一堆
作者: mk720105 (mk720105) 2015-01-11 10:51:00
結果辦案的檢察官自己也簽賭被抓去,呵呵!所以結論就是台灣司法跟中職一樣廢!
第二次假球爆發前,我認為中職出現第二次就該解散了結果不只第二次,三四五六次都有,中職依然屹立不搖
作者:
kaiyukuo (正義其實並不是正義)
2015-01-11 11:00:00那我可以跟你說,廖于誠法律上因未經審判程序所以也是無罪,他重回中職你覺得如何?
作者:
Fiona102 (Fiona :))
2015-01-11 11:01:00你知道為什麼法律會制訂"未遂"的意涵嗎?
阿鈣那個叫做緩起訴,不是無罪,跟小曹和阿拜是不一樣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5-01-11 11:02:00屁咧 最好那叫很正常 誰會常常接受組頭招待?
作者:
pikajoke (BANANAREPUBLIC)
2015-01-11 11:05:00LUB這稱號怎麼來的? 當年這裡痛那裏痛 感冒跳過輪值
作者:
RELIFE168 (RELIFE168)
2015-01-11 11:05:00別人再無恥 也掩飾不了曹的居心不良 別拿他事當擋箭牌
作者:
RELIFE168 (RELIFE168)
2015-01-11 11:06:00有那種心了 只差有沒有做出來 而小曹不是不想放水 是剛
作者:
RELIFE168 (RELIFE168)
2015-01-11 11:07:00好找到機會和足夠隊友下手 那叫做放水未遂
小曹臨時不上 導致輪值外先發上場 打亂中繼後援 這樣球隊自然就輸了
你有證據證明他是故意臨時不上嗎?? 又是一堆腦補推論 XD
作者:
kaiyukuo (正義其實並不是正義)
2015-01-11 11:10:00說實在話,像曹錦輝這種狀況,沒有「能不能簽」,只有「
作者:
comblog (7788不要9)
2015-01-11 11:10:00喔
這連要做道德審判都不能當作事實基礎 別再搞笑惹~~ XD
作者:
kaiyukuo (正義其實並不是正義)
2015-01-11 11:11:00只是發表己見與建言
作者:
bbuda (與神尾觀鈴一起玩)
2015-01-11 11:12:00招待與性招待差很多吧? XD
作者:
kaiyukuo (正義其實並不是正義)
2015-01-11 11:12:00等等,我剛剛看到什麼?廖于誠緩起訴=有罪?誤會大啦
發表己見也要本於事實 問題是太多臆測跟腦補推論~~~ XD
作者:
bbuda (與神尾觀鈴一起玩)
2015-01-11 11:13:00藍鳥40還比一堆人明理多了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5-01-11 11:13:00閱畢
不起訴 緩起訴 起訴 都是不同的東西 要分清楚先~~
受招待 答應放水 故意不上 球隊輪值大亂 輸球 這已經是變項打假球了 這也無法否認
作者:
kaiyukuo (正義其實並不是正義)
2015-01-11 11:13:00在未經法院有罪判決決定前就是無罪,緩起訴是檢察官的處分,並非法院判決喔
腦捕的東西根本沒有討論的價值 假設出來的結果還是假設不會因此變成事實 懂嗎?? XDDD
誰跟你邏輯是腦補來的 也難怪 什麼都腦補才有藍鳥40號 XD
未經證明的事實只是待證事實 又在腦補惹~~~ XDDD
作者:
jpecho (你攏省小條開大條)
2015-01-11 11:19:00大甲媽祖收錢不辦事XD
受招待 答應放水 故意不上 球隊輪值大亂 輸球 這都是已經證實的事了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5-01-11 11:21:00曹粉還滿多的
你講的那些全是"待證"事實 到底哪一點被"證實"了啦~~~XD
這因果關係很明確了 你敢說這不會有後續效應?已經有實質改變比賽結果的影響力了
因果關係如果明確 曹當初被拘提作證時早就被轉列被告了啦還在因果關係明確~~~ XDDD這麼有把握 就把腦補出來的資料給檢方去起訴曹啊~~~ XDDD我很樂意看到曹被起訴判刑der~~~~
我可沒說他有罪 他的行為瑕疵是會影響台灣棒球的不管檢方判有沒有罪 他的行為是台灣球界無法接受的
作者:
bbuda (與神尾觀鈴一起玩)
2015-01-11 11:34:00講輸就用藍鳥40的陋蹟來凹 會不會太難看啊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1 11:36:00
台灣球界無法接受很正常啊 連何紀賢陳峰民都不被接受了不過卻可以接受跟假球始祖江泰權帶的球隊交流
中職倒一倒是剛好 不然一堆優秀球員被葬送 垃圾聯盟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1 11:37:00
不被這種奇怪的浮動標準接受 很值得說嘴嗎?
要用道德審判曹也是可以 但不是用臆測跟猜想啦~~~~
7次假球紀錄的聯盟跟1次未遂的球員 你覺得大聯盟相信誰要檢討曹錦輝之前先解散假球聯盟 不過我看有人會崩潰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5-01-11 11:40:00反詐騙
作者:
TKW5566 (56王道)
2015-01-11 11:42:00就跟外遇一樣衣服都脫了但是性器沒交合,無罪
你的事實都是建立在不起訴書啦 那只有單方面陳述喔~~~如果單方面說詞就能代表事實 那很多事情就好解決啦~~ XDD
福懋啥的早就沒爭議惹 因為單方面說法就是事實惹這些都雨刷說的喔~~~ 人家小姐不能看球員帥氣主動獻身喔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1 11:47:00
吃飯是有啦 不過曹好像沒承認過詢問價碼和答應放水因為不起訴 所以也沒有法庭詰問辯白的機會
你去看不起訴書 有去傳妮妮作證她是去給曹做性招待的嗎??
沒有嘛 因為控方為了讓人入罪 只找對自己有利的來問嘛~~就算要道德審判 完整事實也要所有人都抓來問 但有嗎? XD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5-01-11 11:51:00不知道咖馬曹假如上MLB投出好成績 到底會不會徵招XD
跟組頭接某曹可以推說不知情啊~~ 但不起訴書沒他的說法啊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5-01-11 11:52:00感覺應該會接受徵招N次 就解除球監之類的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5-01-11 11:52:00沒有所有人都抓來問 曹錦輝就發聲明認錯了....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5-01-11 11:53:00他要是真這麼站的住腳 怎麼不學黑50跟黑安否認到底?
不要忘了不起訴書也說過一開始說雨刷找他打假 他不置可否那麼沒他的說法情形下 他不能辯駁後來的行為是需以委蛇嗎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5-01-11 11:56:00要辯駁個屁阿 你說被招待一次就算了 好幾次是要辯駁啥?
你的事實基礎指立足於不起訴書根本就不明確 漏洞一堆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5-01-11 11:57:00所以曹錦輝有媒體可用 請問當初未啥選擇認錯 而不是辯駁?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1 1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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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錦輝聲明稿 哪裡有承認答應放水?就承認交友不慎 可能出席了不該去的飯局
妮妮看曹是帥哥技術好多找幾個姊妹一起玩是不行逆~~ XDD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1 12:00:00
丁多推論到出席不該去的飯局 是怎麼腦補到承認放水的啊?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5-01-11 12:01:00哇..好不慎喔 去一次就算了 好幾次怎麼解釋阿?
種花盟自己可以做內部安全調查不做 只依賴檢方就是個問題台灣檢方濫訴的問題去問一下搞實務的就知道了
作者: kayama (天山) 2015-01-11 12:04:00
噁心
能做的不做 碰到事只會次元刀切割 怪不得假球一再發生
作者:
wangss (外掛就給他開下去!)
2015-01-11 12:05:00沒錯 小曹去問雨刷打假球一次多少錢 也只是隨便問問而已
球員根本不期待聯盟能為他們做什麼 因為出事就是被放生一些一直提美國黑襪如何如何的 就刻意遺忘日本的黑霧事件看看人家日本黑霧事件最後是怎麼處理的 有在搞黃金切割嗎
當初有集2100全民開講,秘書長被許誌為狂電的那部分,不知道還在不在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5-01-11 12:13:00會抹黑曹這已經是信仰問題了,或許還帶著嫉妒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5-01-11 12:16:00沒有答應、沒有放水、沒有衝撞,一切都是幻覺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1 12:17:0027人名單當初可是有先移送檢方列"偵"字案的近十年只要被移送的球員/教練 沒一個可以再被錄用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1 12:17:00
有沒有這些行為本來就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重點中職拿這種各自表述的東西當理由追殺球員很可笑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1 12:19:00這就是所謂的1997分水嶺,1997那批之後只要被移送就封殺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1 12:20:00事實上小聯盟已經接受過一個27人名單的人了
因為很多事實根本不明確 無從評論 但卻有一些護花盟的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1 12:21:00英美法習慣用判例,之前能接受27名單,現在接受曹也剛好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1 12:23:00移送代表什麼去問聯盟啊 27人是移送被列偵字案 不是傳喚當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1 12:24:00當初要檢方給一條生路的 現在又變成羅馬教會模式了 可笑
組頭認為是招待 曹認為是朋友唱歌飲宴 這樣誰對? 有證實?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1 12:27:00當初承審的法官是要查到底 最後不知哪來的惡勢力被迫停止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1 12:27:00
有人就喜歡把起訴書和不起訴書當事實 跳針跳針
詢問放水價碼也只是林秉文單方面陳述 某曹可沒承認 誰對?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1 12:28:0027人名單是"法官"要求追加並移送檢方偵辦的
你唯一能說的 也只有曹有跟這些人碰面 接觸過的自然事實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1 12:29:00台灣法官可以選擇當圖章,也可以選擇查到底
其他的招待吃鵝肉跟唱歌 性招待 詢問放水價碼 因故沒打假這些都只有單方面陳述 就算證人有具結 也不見得必然真實不然某球團老闆為啥還因偽證罪被判刑??? XDDD
你這樣講只要死不承認 就是單方面的證實 有意義嗎?
這件事要怪就怪當初那個檢察官太鳥沒本事起訴曹當然有意義 真偽不明的事情你把它當事實本來就是邏輯謬誤就算是洗門風也要兩邊的人都叫來對質不是嗎?? XDDD
這些都是事實 只是當事人死不承認 這樣永遠都是當方面說詞
要怪就怪當時檢方啦 種花可以提供證據再請檢方起訴曹啊~~我巴不得看到曹被法院認證打假球咧~~~~ XD那只是你把"假設"事實 認定為是你自己要的事實
都已經有證人了 只是小曹臉皮很厚死不不承認阿 承認就會被定罪 誰會承認
心中已有定見 就沒什麼客觀事實可言了啦~~~不起訴書都是些共同被告的證詞啦 看看陳峰民是怎麼被搞得
這也不是定見 這是外界已經證實過了 還有證人勒陳也是判沒罪 只是行為瑕疵 你看現在還不是沒人要
作者:
ANCEE (安西)
2015-01-11 12:50:00護航個鬼
作者:
actr (偷吃貓的魚)
2015-01-11 12:57:00臉拉不下來而已 以為澳職好欺負 現在換成MLB
作者:
bahamutuh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15-01-11 13:16:00我幹完不放水就不算犯法了 oh ya~
作者:
SUHU1985 (蘇胡一九八五)
2015-01-11 13:51:00字打好再來護航
作者:
sexremix (耿胖表示:等一下)
2015-01-11 14:24:00推推 曹就是激怒了廣大象迷阿 沒辦法
作者:
EEERRIICC (大尾é¯è›‡)
2015-01-11 14:58:00確實只有起念 沒有執行假球....
作者:
saijuk (sai)
2015-01-11 15:02:00曹根本是詐騙組頭 現代廖添丁
作者:
nanmama (sidney)
2015-01-11 15:37:00我們的處理就是繼續抵制黑曹,再放任,台灣棒球就倒了。看起來你也是懂道德之人,你看到政治看到廟宇,會有這麼多感嘆,為什麼棒球你就無法比照辦理?
中職就是發生太多次才會這麼敏感,其他聯盟覺得OK的話倒也無所謂啦
作者:
Abric (賴皮)
2015-01-11 16:09:00我上完了妮妮,不放水,就不算囉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5-01-11 16:40:00必噓原po的邏輯就是全天下一樣黑 我曹沒那麼黑幹嘛只針對他有種直接講 鬼扯一堆
作者: Kitar0823 (喜太郎) 2015-01-11 19:43:00
→ bbuda: 藍鳥40還比一堆人明理多了
作者: Rtkcrab 2015-01-11 21:22:00
對 但是有放水意圖但因無能而沒成功歐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1-12 02:37:00對 沒放水 只是有放水意圖 還答應了
作者: tume7 (無敵七) 2015-01-12 03:47:00
中職繼續抵制 反正曹也沒有要回來中職 顆顆 不衝突
作者:
loach98 (銀貨兩訖)
2015-01-12 08:14:00假球演員迷真多
作者:
kendozh (壯志未酬憂鬱å°ç”Ÿ)
2015-01-12 11:27:00主動詢問放水也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