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在前面,我不支持曹錦輝,也不希望看到他再和棒球有任何牽連
但今天蘋果日報上寫的
大聯盟規章中第21條之A項中詳述,「若球員曾答應放水,或不盡力試圖讓球隊輸球,或是
曾連絡關係人,試圖讓球隊輸球,違反了棒球的最高精神,必須被處以禁賽。」
板上相關討論有人推文談到米迪亞2008年的洋將雷霸龍
因為在我國法院審查時,黑雷已經溜到國外了,所以需待拘提到案後才能審查
但參考台北地方法院刑事98年矚易字1號的裁判書裡有寫到
公訴人認為Willy LeBron Perez商妥以每場美金八千元代價打放水球
(部份擷取,想看完整的可上司法院查裁判書)
要說程度,這應該是比黑曹還要明確的放水,畢竟檢方已經起訴
但查了一下後來的出賽記錄
http://www.baseball-reference.com/minors/player.cgi?id=lebron001wil
http://www.thebaseballcube.com/players/profile.asp?P=Willy-Lebron
這兩個網站都明確的記錄黑雷到2013還有小聯盟出賽記錄
2013在墨西哥聯盟,還可以說並不是直屬MLB,但2012就明確是直屬MLB的3A和2A
所以暫且不論經紀人是否嘴砲,黑曹要回MLB體系真的會被大聯盟規章的21條之A限制?
畢竟以無罪推斷來說,規章中的「曾答應放水」是檢方起訴就可以認定?
還是一樣要法院判決才能認定?
作者: cuore5470 2014-11-20 14:19:00
這裡是只要有道德瑕疵就.....
原來那篇新聞說 要簽下"台灣"球員 會提出身分照會所以可能是沒約又溜了 加上不是台灣人又小咖 就懶的查沒人知道了?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4-11-20 14:24:00大概是小咖、也不是台灣人,人家也不認為需要調查
MLB要看報紙才會知道 你以為真的像張嘉元說會主動調查?曹錦輝涉案 當時就傳到美國媒體和MLB了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4-11-20 14:26:00其實就是mlb根本懶得鳥你台灣有沒有判..球員本身沒吸引力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4-11-20 14:30:00ESPN只有報導過台灣再度發生假球事件,曹也被牽扯在裡面這樣
作者:
lml99 ( )
2014-11-20 14:42:00太小咖吧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4-11-20 14:45:00我覺得MLB怎麼想是他自己的事,重點是台灣自己怎麼處理,因為中職的好壞,MLB根本不會管你
作者:
lml99 ( )
2014-11-20 14:46:00他台灣被起訴說不定他美國親戚朋友都不知道
每個國家想的不同 MLB的道德聽聽就好 不要回cpbl就好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4-11-20 14:47:00自己管好自己,才是根本
作者: jetc (jetc) 2014-11-20 14:54:00
MLB禁賽A肉還知會日韓台等聯盟,你想他會得罪CPBL用曹嗎?早有默契好杯
他只是不讓A肉來台賺外快而已吧 他有在怕得罪台灣嗎...
也無所謂得罪不得罪 MLB要用就用 但MLB認定有無問題跟中職也無關 請問CPBL有隸屬MLB嗎? 標準提高有問題?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4-11-20 15:54:00以為你說的是LBJ
咖麼操回台之前就以經沒大聯盟球隊要了,不是150就可以說打就打
作者: jetc (jetc) 2014-11-20 16:09:00
那他幹嘛發文給CPBL,聯盟間互相尊重也是禮貌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4-11-20 16:24:00
不告不理 你可以去MLB舉發看看
mlb會讓cpbl尊重它 但它會不會尊重cpbl就是另一回事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4-11-20 18:18:00
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