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曹錦輝跟棒球扯在一起,我就不吐不快。
尤其,正在集中焦點在連勝文身上的時候,還是會分心與憤怒一下。
根據各家體育新聞報導,曹錦輝前幾周接受大聯盟測試,
聽說來了十多支球隊的球探,報導內容僅說,他的球速達150,小聯盟約應該沒問題。
從昨日下午,ETTODAY開始,到NOWnews,到今早自由時報都刊登了另外一則曹錦輝的消息
重點是,大聯盟證明曹錦輝是清白的,只是暫時沒有球隊提供合約。
通常,我看體育新聞,尤其是棒球新聞都會看到,同一則訊息大家都有,
例如在同一天,每一家記者都寫了成棒隊的新任美籍打擊教練很棒,很強,很好之類的。
或者,之前看到,合作金庫怎樣栽培棒球隊、羽球隊,內容很詳實,有新意,結果,一比
報才知道,不過就是大家都有的稿子。
曹錦輝清白這則新聞,如果我沒看錯,蘋果,中時與聯合都沒有刊登,
至於原因是啥,我也不多加猜測,也沒猜的價值。
但,這則新聞出來的順序是,ETTODAY NOWnews 最後是自由。
我只能說,一則新聞比一則新聞好。
ET最扯,寫該新聞的記者,連新聞出處都沒寫,只寫說,大聯盟報告說曹錦輝是清白的。
誰說的,球探? 上網看到報告? 還是經紀人? 都沒交代。這種新聞豈叫新聞。
NOW的新聞就是新聞了,他說,這是曹錦輝經紀人說的。其實,當然是他說的,難道我們
的記者會去特別挖出這條新聞嗎? NOW的記者不過就是詳實,不花俏點而已。
自由今早的新聞,更詳實一些,滿足讀者更多資訊。除了說出是曹錦輝的經紀人說得之
外,還說,目前因為沒有球隊要,將會前往澳洲職棒打球。
三者差別。
但,我們所有的記者,都不會繼續追問。彷彿,經紀人就是美國大聯盟的代表,
他說了就算,我們記者連基本懷疑都沒有。懷疑不是否定,就是懷疑。
我看到這則新聞第一個反應是,我有好多問題想要繼續問:
為什麼大聯盟要花錢花心力去調查曹錦輝? 他不是大球星,為何需要這樣呢?
他們是怎樣調查的? 派專人? 請台灣當地球探? 亞洲事務部的成員?
或者像台灣司法合作?
台灣司法已經不起訴曹錦輝,有不起訴書,為啥要花一年多? 難道,有更大規模的去找每
一位相關涉賭球員,甚至是黑道?
最後,他到底是甚麼時候開始調查,現在已經要2015年,如果像是新聞所說,應該是201
2年之前就調查結束了,為啥會到現在才舉辦測試?
重點是,我無意對曹錦輝的經紀人不敬,但,他,不是,大聯盟代表,也不是,任何一支
球團代表,他說,你們就信,他餵,你們就吃,這就是水準。
如果以上問題,任何一個是成立的發展下去,這都是好的,新聞故事,但,我們的記者,
一點興趣都沒有。
好,我們體育記者水準如此,不是一天兩天。
我要靠盃的是,支持曹錦輝清白,付出的人,尤其是寫評論者,無論是記者還是所謂的素
人球評。
你支持曹錦輝清白,最愚蠢的方式,就是大聯盟說了算。你有沒有主體意識阿,你有沒有
個人思想?
首先,是不是大聯盟說了算先不提。
你覺得,曹錦輝是清白,那你有沒有看過,曹錦輝的不起訴書。
不起訴書,我以前掃過一遍,只殘餘記得幾個重點。
檢察官經過交叉詢問之後確認:
曹錦輝加入兄弟象之前,就跟組頭交好,並且主動詢問,打假球一場多少錢?並自己賭博。
曹錦輝的原因是,中華職棒薪水過低,加上原本寄望大陸職棒成立會高薪挖腳,最後落空,因此希望可以在中華職棒投球時,透過放水來獲利。
曹錦輝接受性招待。
由於,曹錦輝答應放水的兩場,一場因下雨取消,一場配合球員不夠,所以沒有成功交易
。至於是否有別場,則是因為沒有明確的球場放水證據,所以不起訴。
我想,任何以新聞行業為工作,餬口也好,志業也好,你提出一個觀點,總要有點立論,
不是小學生聊天,想到啥,就說啥,你覺得是,那就是。
如果,連基本的不起訴書內容都不看,那就妄下斷語,這真是一個毫無競爭力的人。
好,我就假設,所有支持曹錦輝付出的專業評論者,素人評論者,記者,都看過不起訴書
了。只是,立論上,沒有從最重要的不起訴書來談。
我想請問一件事情,中華職棒用最高道德標準,都無法喝止賭博歪風,本土棒球一度岌岌
可危,面臨崩盤。
我們到底為什麼,還可以對,曹錦輝這種咖,網開一面?
中華職棒所謂的最高道德標準,就是一旦被檢方約談,並需要超過十萬元以上交保,代表
涉嫌重大,就永不錄用。棒協配合,也不准在三級棒球教球,除非像是廖敏雄依樣做球監
。
說到底,就是因為他強。
陳峰民,前LA NEW的主戰捕手。交保金額超過,最後起訴,而遭開除。
但最後一審判決無罪,檢方上訴並遭駁回,就此定讞。判決書認為,陳峰民父親跟組頭交
往甚密,因此陳峰民有調查之必要,經過調查,陳峰民完全跟組頭無關,所以判決無罪。
陳峰民,一個起訴,曹錦輝,一個不起訴,你覺得哪位比較無辜?
中華職棒賭博放水的原因很多,有複雜的社會關係,球界長期的學長學弟制度,大環境薪
資與政府跟球團的防範不足等原因。
大聯盟如果真的,是真的有調查,並且接受,那也不過就是說他不起訴。大聯盟會被曹錦
輝來搞垮嗎? 不會,他連登板都很困難。
但,中華職棒如果對曹錦輝開先例,支持曹錦輝的人,我不要說你有
甚麼辦法讓本土職棒更好,我只問你說,你能保證,中華職棒不因曹錦輝回來而墮落嗎?
大聯盟真的可以跟中華職棒相提並論嗎? 你與其說,大聯盟可以接受曹錦輝,為啥中華
棒不接受,那你為何不以同樣的標準去要求中華職棒,軟體,硬體,待遇,甚至包括
對於記者與球評的對待規格。
你們不為真正有意義的事情去爭取權利,去替,打炮找黑道付錢的曹錦輝爭取。
你們真是鄉愿,無知。
作者:
ccpz (OoOoOo)
2014-11-19 10:38:00別讓Tsao彌彌不開心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11-19 10:40:00你這篇會引某曹的粉絲來噓,但你文章內容是正確的。對一個主動詢放水價並接受組頭性招待的球員來說,無論起訴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4-11-19 10:41:00陳峰民改名了?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11-19 10:41:00與否,他的「職業身份」在走錯的那一天,便已蕩然無存。
作者: iceplant 2014-11-19 10:42:00
中肯
作者:
asdfg5566 (The masterplan)
2014-11-19 10:43:00幫補血,你會被說是酸民
作者: Alimoe (Alimoe) 2014-11-19 10:44:00
Peter Rose都被ban終身了,情節更嚴重的曹錦輝怎可能清白
作者:
ccpz (OoOoOo)
2014-11-19 10:44:00只能說這次經紀人做的太粗糙了,搞了這麼多新聞
作者:
howlong (走路之神)
2014-11-19 10:44:00某個挺棒協的大將又要奢言道德了,哈哈
作者:
ccpz (OoOoOo)
2014-11-19 10:45:00最後一個沒球隊要的新聞,就打爛Tsao的價值了
作者: bear15328 (bear) 2014-11-19 10:47:00
?
作者:
makyan (bbN)
2014-11-19 10:49:00無腦鄉民挺衝撞曹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作者:
z6261708 (使用者不存在)
2014-11-19 10:51:00唉...陳峰民 根本雖小=.=
作者: shoupon (小胖) 2014-11-19 10:52:00
於棒球情感上推你!但這篇立論是全盤相信檢察官的不起訴書
作者:
hohay321 (oyh2h3a)
2014-11-19 10:55:00推樓上 憑什麼覺得台灣司法更可信
作者:
isuck (隱藏人物)
2014-11-19 10:56:00復出、包括 錯字改一下好嗎
作者: kolynn 2014-11-19 10:57:00
買牛肉麵挺不錯的,沒有做假的問題。
作者:
Seikan (星函)
2014-11-19 10:58:00給推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4-11-19 10:59:00為什麼噓的不是沒講話就是抓錯字啊XD
作者: pttlolo (ptt肉肉) 2014-11-19 10:59:00
補血先,別人隨便散布消息就有人信了
作者:
Oo5566 (5566)
2014-11-19 11:03:00這到底是大眾的水準影響媒體,還是媒體的水準影響大眾?
作者:
tedflea (FLE@)
2014-11-19 11:03:00你跟 中 鋼J是 親 戚嗎?
作者:
isuck (隱藏人物)
2014-11-19 11:04:00噓什麼要你管?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11-19 11:06:00有人噓就要推回來。正確的文章需要被更多人看見。
作者:
Adollin (Adol)
2014-11-19 11:08:00如果沒有不起訴書,靠自由心證?至少這篇是有基礎的,推
作者: shuoyenthoma (thomas) 2014-11-19 11:10:00
給推
作者:
iceyang (追)
2014-11-19 11:11:00不起訴書沒公信力 當然是迷迷說惹算阿 這都不懂
不起訴書是有效力的,怎麼很多人以為只有起訴才有效力,一不起訴就不得再行起訴,所以不起訴處分書不能亂寫,一定要經過確實的調查才能書寫
作者:
hohay321 (oyh2h3a)
2014-11-19 11:14:00...
作者:
BigHurt (重傷害)
2014-11-19 11:17:00米菇王崩潰
作者:
conpo (獅子たちの旗)
2014-11-19 11:17:00的確是這樣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4-11-19 11:18:00噓文的講不出道理反駁好慘
再說為何不起訴,因為放水是詐欺罪或背信罪,這兩個罪
作者: ianchu (:)) 2014-11-19 11:19:00
中職又沒說要收 大家窮緊張什麼 他要去哪打球他的自由
不處罰預備行為,曹期約放水價款,但尚未放水這是預備
作者:
remix999 (Wayne)
2014-11-19 11:19:00對阿 記者的素質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作者:
elve7878 (Rev34)
2014-11-19 11:19:00居然有人護航到質疑台灣司法不可信了耶 要不要去大陸阿
作者:
k33536 (是什麼?)
2014-11-19 11:20:00補血
作者:
pezon123 (ching)
2014-11-19 11:20:00噓的人也沒說噓什麼 很中肯
台灣司法不可信 台灣職棒不可信 負負得正 小曹可信?
作者: Isinging 2014-11-19 11:21:00
對他既失望又憤怒
作者:
sanma (sanma)
2014-11-19 11:21:00寫的好
作者:
z83420123 (VoLTsRiNe)
2014-11-19 11:22:00衰小的還有黑名單
判決不一定會正確,但是起訴書會寫的內容都是有證據的
作者:
wsx456 (偽56)
2014-11-19 11:24:00推,這種私德明顯大問題的不可取!
你看的太明白 不過在這島上很多人是兩套標準的 我給推
作者: shoupon (小胖) 2014-11-19 11:25:00
不起訴書當然不能亂寫阿!不過g大你所說的確實調查為何?
作者: luiwillson 2014-11-19 11:25:00
台灣的法官判無罪 對美國來說就是沒打假球 可以接受啊大聯盟是還要來調查什麼???
作者:
adhere (Believe in Me)
2014-11-19 11:25:00這篇寫的好,目前看起來是有心人士在運作讓曹回職棒
作者:
batis (貝提斯)
2014-11-19 11:26:00推
作者:
jaguars33 (要改變的太多了 就變天吧)
2014-11-19 11:29:00看新聞跟唸教科書一樣 都要深思
作者: shoupon (小胖) 2014-11-19 11:30:00
組頭跟黑人們的交叉詢問筆錄有通過證據檢驗嗎?你要怎麼
作者: sqoo (qoo) 2014-11-19 11:30:00
推
作者: shoupon (小胖) 2014-11-19 11:31:00
認定不是咬人出來?我只看到檢察官是信了!
作者:
windzend (windzend)
2014-11-19 11:32:00所以曹應該去路邊乞討
作者:
GOPOL (盡心盡力莫忘初衷)
2014-11-19 11:33:00垃圾曹錦黑 真他X的丟臉 好好球員不當 變垃圾 真是悲哀你就是到死 這個假球汙名也會一直跟你下葬
作者: shoupon (小胖) 2014-11-19 11:33:00
按本篇內文,陳峰民的起訴書是其父親與組頭交往甚密而有調察必要,但最終無法說服法官認定陳峰民有打假球
作者:
pig721 (湯姆)
2014-11-19 11:36:00突然想到 曹怎還有經紀人啊...
作者:
jacky98 (勇士魂)
2014-11-19 11:37:00說真的 我完全不想看到這個傢伙出現在任何球場上
看到黑金戰士說自己是職棒球星我也想吐,也不想想他對棒運所造成的傷害
作者: amethysta ( ) 2014-11-19 11:43:00
推
作者: rookie17 (rookie17) 2014-11-19 11:50:00
推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4-11-19 11:51:00好文。
作者:
kmwace (kmw)
2014-11-19 11:51:00新聞記者專業性來自於報社是否有維護自己的名聲的觀念台灣有幾個報社歷史悠久,對社會具有影響力?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4-11-19 11:53:00好文。
作者:
kmwace (kmw)
2014-11-19 11:53:00既然報社本身不自愛,出來的記者出來的新聞就是屎而已
作者:
TeamNTR (寝取られ)
2014-11-19 11:53:00反正只要能投出150,道德什麼的不重要了這就是台灣最美麗的風景
作者:
scwu930 (布萊恩)
2014-11-19 11:54:00好文
作者:
hihi29 (無)
2014-11-19 11:57:00推
作者:
HeySh0 (由衷感謝音樂的存在)
2014-11-19 11:59:00爽!講的好!
作者:
phix (88)
2014-11-19 12:02:00還我啊鈣
作者: tovshang (脫鞋) 2014-11-19 12:07:00
好文
作者:
apm50 (apm50)
2014-11-19 12:08:00讓你爆
作者: DevilHewitt (放電小眼仔) 2014-11-19 12:09:00
不推嗎?
作者:
jenjye (jenjye)
2014-11-19 12:09:00好文!中肯!
作者:
omnihil (縮寫點不是分隔點)
2014-11-19 12:10:00推內容,不推標點符號。
作者:
bbuda (與神尾觀鈴一起玩)
2014-11-19 12:12:00說得很棒啊!米哭王你覺得如何了
作者:
owners (...)
2014-11-19 12:16:00推中肯!
作者:
lionjin (貓)
2014-11-19 12:16:00寫的好!!
作者:
bighdogs (要保持愉快的心情阿뎛6)
2014-11-19 12:16:00推你!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4-11-19 12:17:00噓的人講個理由吧
作者: kazzak16 2014-11-19 12:20:00
中肯萬分!!
作者:
zinor (齊納)
2014-11-19 12:21:00大家都習慣吃ETT餵的屎了,腦袋都裝屎會奇怪嗎?
立論清晰 邏輯清楚 論述力道強烈 標點符號錯用瑕不掩
作者:
spree8 (Enter Sandman)
2014-11-19 12:26:00原PO討厭曹討厭到這樣???? 有150打球有甚麼不好
作者: homkei (龍魂永不滅) 2014-11-19 12:26:00
你說得很有道理,但不用為了那些無知的人動怒,因為那不值得,我曾也是曹迷,但對他早已心死,敗壞的德行不值得同
作者: peteraapple (timepeter) 2014-11-19 12:27:00
太中肯!
作者: homkei (龍魂永不滅) 2014-11-19 12:28:00
情,祝他早日離開台灣打球,一路好走
作者: Tomie (Tomie) 2014-11-19 12:29:00
推一個!!
作者:
Seiran (它它)
2014-11-19 12:30:00推
趁年輕力壯可以做的工作還很多,不要再來傷害台灣棒球
作者:
otto23 2014-11-19 12:31:00推
這篇是臉書雜筆,不算文章,所以用逗點來表達口語造成閱讀不便 ,真是不好意思。
作者: liluvdc 2014-11-19 12:36:00
推這篇!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4-11-19 12:39:00
雖然老梗說Z>B 不過都太小看B了
作者: present20 (oasis) 2014-11-19 12:40:00
中肯給推
作者: wts2008 2014-11-19 12:42:00
只有一個字 讚
作者:
GOPOL (盡心盡力莫忘初衷)
2014-11-19 12:42:00這種垃圾根本沒資格碰球
作者: theDorcus 2014-11-19 12:43:00
好文!!某些無知人看到經紀人放的消息就高潮 超丟臉...根本不曉得誰說MLB調查過 或怎麼調查 這樣也有人信...
作者:
sunwit (..)
2014-11-19 12:47:00文章還可以.但是逗號不是這樣用的
他還是別打球,去社會上騙騙女人的錢對國家傷害少些....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4-11-19 12:49:00你沒,看過,許褚,說話。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11-19 12:50:00MLB調查沒問題是他的經紀人說法
作者:
fan0226 (YI)
2014-11-19 12:50:00沒爆 幫推
作者:
yang27 (彩虹萬歲)
2014-11-19 12:54:00好文給推
作者: colin0000123 2014-11-19 12:54:00
正確 從來就不知道有什麼可憐需要護航
作者:
remvsd (~~~)
2014-11-19 12:56:00推
作者:
homer00 (肥宅鄉民)
2014-11-19 12:57:00推阿,有本事直接出去mlb,不要一直找媒體放話測風向
作者: jsai (秋雨月) 2014-11-19 12:57:00
中肯
作者: kinosky2000 (Jizz in my pants) 2014-11-19 12:59:00
看一半end,但給推
作者:
whj0530 (億載金城æ¦)
2014-11-19 13:02:00加入之前就主動詢問....這根本XX吧 沒品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4-11-19 13:02:00這篇很有社會學的想像力
作者:
ggglu (g儒)
2014-11-19 13:02:00推
作者:
mapleone (mapleone)
2014-11-19 13:03:00不起訴書表示證據薄弱到檢察官不願意到法庭被打臉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4-11-19 13:06:00嗯
作者:
Jeff0910 (JeffWilliams)
2014-11-19 13:06:00不起訴書如果有提到曹簽賭且具證確鑿就已經起訴 不是嗎?根本的大問號 應該在於不起訴書與犯罪事實的落差
不起訴的原因是因為刑法放水是詐欺罪或背信,這兩個並不處罰預備行為
曹談論放水價款有放水故意,但是尚未著手放水行為,所
作者:
binge (先克斯)
2014-11-19 13:11:00個人表示認同
作者:
chiawww (大維尼)
2014-11-19 13:13:00這種咖沒資格碰球...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4-11-19 13:14:00一堆人好悲憤 情緒性的用詞看了超想笑
作者:
ccf770602 (超級喜歡陳金鋒^______^)
2014-11-19 13:16:00顆顆
作者:
riddler (firefountain)
2014-11-19 13:18:00想必原po已經做過夢了~不然誰對曹錦輝網開一面呢??很明顯
作者: Ymou (ㄚ帽) 2014-11-19 13:19:00
你認真了 專業
作者:
riddler (firefountain)
2014-11-19 13:20:00不僅僅是"鄉民討論而已"不然從以前到現在中職哪次是因為
作者:
F760720 (阿謎)
2014-11-19 13:20:00推啊!!這輩子都不會原諒打假球害這環境的人!!
作者: oran292002 (被打槍界的領導者) 2014-11-19 13:21:00
中肯
作者:
riddler (firefountain)
2014-11-19 13:21:00棒球版討論就可以翻盤的??所以"網開一面"所指的對象不會
作者:
DrFrogo (神奇隊長)
2014-11-19 13:22:00推
作者:
riddler (firefountain)
2014-11-19 13:23:00是PTT那會是誰呢?令人好奇(文內所提也不會是MLB/MiLB)
作者:
gmayccee (rexball48)
2014-11-19 13:27:00發人深省 推
作者:
s870317 (少林搭棚法師)
2014-11-19 13:27:00先幫補血
作者: showstar 2014-11-19 13:27:00
推 連棒球板都有人帶風向 zzz
天阿 你跟記者認真甚麼 一堆文沒水準就算了 還不敢屬名
真的,裡面就寫的很想細了.這樣的人感覺沒救了...
作者:
fuyako ( )
2014-11-19 13:40:00台灣司法和曹,我信台灣司法
作者:
totocc (Jimmy)
2014-11-19 13:46:00同意,但,這篇文章,有點,難讀。
作者:
k730204 (我會變得更強大)
2014-11-19 13:46:00.
作者:
loster (獅子)
2014-11-19 13:50:00推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9 14:00:00對不起訴書的理解有嚴重問題 待證事實不是事實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4-11-19 14:01:00台灣鄉愿真他媽多
作者:
DHCCF (DH CCF#52)
2014-11-19 14:02:00推你 講得超中肯
昨天我看到這些報導也認真去找相關外電 都沒找到XDD
作者:
abc53 (abc)
2014-11-19 14:05:00推
中肯...記者常被用來測風向,反正記者也不認真查證
事實是 連起數都沒 更別說有罪 你才鄉愿zzzzzzzz
作者:
gadgets (小玩意兒)
2014-11-19 14:23:00事實是 接受組頭性招待 花天酒地 連本人都承認還在跳針不起訴書 曹粉不意外
作者:
Edaw (Wade)
2014-11-19 14:24:00中,鋼J,是你,嗎?
如果曹可以無辜,那陳峰民更無辜,甚至一些AB名單的更慘
作者: m610 (I-John) 2014-11-19 14:26:00
專業~又中肯
作者:
LOVEERIKA (LOVEERIKA1986)
2014-11-19 14:27:00曾經差點毀了台灣棒球的那群人還有人挺 看了就噁心
作者:
churryrain (å¤œç©ºä¸æœ€äº®çš„æ˜Ÿ)
2014-11-19 14:32:00推你
作者:
CCfss (㊣歐巴㊣)
2014-11-19 14:33:00澳洲會收這種人?
作者: leoitc (leo) 2014-11-19 14:38:00
He SHOULD NOT be allowed to go back
作者:
g7063068 (屏東尼大木博士)
2014-11-19 14:41:00繼續道德野球吧www
作者:
roy0651 (上帝之鞭阿提拉)
2014-11-19 14:45:00推!
作者: iamwhale999 2014-11-19 14:48:00
別讓咖馬迷不開心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4-11-19 14:51:00主動找組頭了還在道德野球...台灣真是好地方wwwwwwwwwwww
作者: ly1752 2014-11-19 14:53:00
說的真好 曹迷崩潰了嗎???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4-11-19 14:54:00寫的很好~但排一下版XDDD 曹迷要崩潰惹~~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4-11-19 14:55:00分析的很好阿,尤其開頭新聞那些
作者: ly1752 2014-11-19 14:56:00
一堆腦殘曹迷根本低能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19 15:04:00蠻中肯的 曹錦輝砍掉剛好而已 大陸也收了一堆黑黑的球員
作者: thuchung 2014-11-19 15:07:00
繼續你的道德野球吧www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14-11-19 15:12:00我不知道以他的人脈有沒有強到有辨法叫記者幫這個人情所以那就是媒體問題 想炒話題 想多人好可點閱 心態可議
作者:
goodjef (來自台中)
2014-11-19 15:43:00人家曹衝撞又讓組頭付錢 然後又沒放到水 已經是黑黑模範
作者:
iamkcyao (YaoYao)
2014-11-19 15:55:00推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4-11-19 16:06:00都是靠經紀公司阿,張嘉元可是國內知名經紀人
寫這麼多 重點還不就是靠北記者記者跟曹會比你還不熟@@?不要天真了就是知道才不想寫好嗎
作者:
a1len (a1len)
2014-11-19 16:10:00反正曹現在也沒厲害到MLB要收他...洗看看會不會白而已
作者:
worshipA (我有兩個暱稱格) (你有嗎)
2014-11-19 16:11:00中肯
作者:
jackq (JQ)
2014-11-19 16:11:00別讓糙米不開腥 看他們之前反駁的理論都超好笑 寧願相信
作者:
a1len (a1len)
2014-11-19 16:12:00即使沒放水事實;過程等同球界的大醜聞了、封殺只是剛好
作者:
jackq (JQ)
2014-11-19 16:12:00沒有來源的記者亂報 誓死捍衛小曹場下"衝撞"體制
衝撞是男人的人之常情,但扯到放水,我就不能接受!!
作者:
lwifbf (耍冰小白)
2014-11-19 16:44:00中肯阿 咖馬根本不該有機會回來
作者: w7575w (就是愛棒球) 2014-11-19 17:23:00
我無法同意你更多了,有夠中肯!
作者: Boris945 (WpsClauDe) 2014-11-19 17:28:00
什麼大聯盟調查根本是經紀人瞎掰的吧
作者:
koi698y7 (AlexWei)
2014-11-19 17:38:00說明詳細 推
作者:
akiue (樂透冥登)
2014-11-19 17:41:00噓的是組頭嗎?戳到痛觸?
作者:
Hawaii015 (å¤å¨å¤·)
2014-11-19 18:02:00不,會罵新聞的還是很多 原PO別絕望 最少我會看出處
作者: LIN1968 (阿里山) 2014-11-19 18:04:00
這篇不推不行啊張家源的話打6折都不夠......陳偉殷逃得快...聰明....
作者:
lpca (澄)
2014-11-19 18:18:00讚
作者: Edison301076 2014-11-19 18:24:00
想賺大錢就要學王繼續拚美職,回台打假球真垃圾!
作者: chung1117 (Mr胖) 2014-11-19 18:28:00
中肯,當年造成的傷害永遠的,他有無罪已經不是重點
作者:
bird30 (123333)
2014-11-19 18:29:00推啦!
作者:
allenJr (阿肥及小豆奶的阿爸)
2014-11-19 18:33:00其實曹的新聞很明顯就是有朋友或是和記者友好幫忙寫的呀不然一個又老又有大傷的還有牽涉賭球過的老球員,最好是會有人去追啦,不過就看現在職棒時機好,試試能不能回來
作者:
BBBBBBBB (greenmonster)
2014-11-19 18:35:00最後一句
作者: lordi (Semper Fidelis) 2014-11-19 18:36:00
好文。純噓大陸職棒,南極大陸應該打不成職棒
作者:
qaaz (hiromi)
2014-11-19 18:37:00你寫得好。讚! 無知真的很可怕。
作者: cadan (å’•å—¶æ³¢~) 2014-11-19 18:55:00
推
作者: qw6789q (李小龍) 2014-11-19 19:02:00
中肯XDDD
作者: liuchun1331 (kevin) 2014-11-19 19:16:00
大推這一篇講出我想講的,對於曹錦輝就該封殺到底!
作者:
conneyzz (conney)
2014-11-19 19:20:00自己不花錢嫖怪誰?沒聽過免費的最貴?又不是沒錢,自己
作者: hangfish5566 (重起爐灶-56不能亡 ) 2014-11-19 19:40:00
push
作者: senate0125 (~~) 2014-11-19 20:14:00
司法判決你這樣就相信到底誰才鄉愿?XDDD
作者:
gigida (一點十三分)
2014-11-19 20:40:00Zzz
作者:
K0933 (只是個代號)
2014-11-19 20:43:00還想到紅中,帶兵戰績好就可以淡化他包庇姑息假球行為嗎!
作者: frozen0703 2014-11-19 21:20:00
真希望嘈被車撞
不想"姑息養奸" 他要打就打..但小弟我不會看在圈子裡待久了..還有很多比起訴書更誇張的事情比"不"起訴書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4-11-19 21:48:00最簡單的說法,關你屁事?MLB要用是MLB要用,與你何干 ?
作者:
Melson (梅爾森)
2014-11-19 21:50:00推
作者: guapoantonio (desconocido) 2014-11-19 21:54:00
推一下
作者: mazinger 2014-11-19 22:49:00
硬是要推 分析清楚
作者:
qlz (())
2014-11-19 23:26:00推
作者:
aax (辣妞熊謎 )
2014-11-19 23:48:00推
作者: O97 (097-最近有時無法打中文) 2014-11-20 00:22:00
我曾經是曹迷,在看到不起訴之前我也很想相信他並不知道對方是組頭,但那之後他沒有否認,那就是默認不起訴書上所寫的
作者:
jetta (jetta)
2014-11-20 00:32:00說得太好~~打爆那些曹迷的死人臉
作者:
heacoun (玩具)
2014-11-20 01:04:00文章中肯,但標點符號.......
作者: chirity (小郭) 2014-11-20 03:11:00
噓的人都沒看內文吧
作者: qw6789q (李小龍) 2014-11-20 07:03:00
米菇王:腫腫腫腫腫
作者: hsien1105 (雞魚禮貌) 2014-11-20 09:05:00
推
作者:
daniel229 (仔仔志)
2014-11-20 09:31:00推
作者:
SmoWeI (小威)
2014-11-20 23:12:00又一堆人崩潰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