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ohahala (Roy_Tw)
2014-11-03 10:50:04台灣目前的FA制度根本不可行
要九年才有FA資格 而且還一堆限制
但是 台灣球員到底有幾個可以打滿九年
不是痛痛 就是操爛 就是免洗
就算打滿九年 有幾個人還處於巔峰
當不是顛峰 還要高額轉隊費 根本就是遏止球員行使FA的權益
個人認為 簡化來說
中職球員6年可以提出FA 轉隊費照舊(球員處於巔峰 別隊挖角才甘願付)
中職球員9年直接有FA權益 別隊不需要付轉隊費 即可跟球員談薪簽約
目前制度真的很可悲
每個球員都跳出來說不使用FA宣言來自保 怕得罪球團
真的用FA的火哥 卻被酸到爆
搞得這麼難堪 不如沒有FA制度還比較好看一點。
周董阿 簽大約之後走下坡 一整個變小倫有恩齋這個例子 老闆就更敢不給大約了
作者:
JJ66666 (J56)
2014-11-03 10:55:00有人會說:這些球員是球團栽培出來的 要惜恩要回報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4-11-03 10:59:00日本也是這樣啊,市場流動小,就必需先找到買主有人要簽就直接FA了啊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4-11-03 11:05:00你可以噴高啊,有人禁止你噴?
作者: jess730612 2014-11-03 11:09:00
會長壯志未酬阿都對FA及DL制度作改革宣言了無奈啊...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4-11-03 11:15:00同樣的規矩在國外就ok,在台灣就不行?
只是常常有人噴火哥 周董 沒人噴高覺得怪 他還卡1B
作者:
abc53 (abc)
2014-11-03 12:39:00有心改革的會長被鬥走了
高爛2-3年了喔 ,懷念他高爾夫打扛射牆或出去 ,猛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