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tboy (^^)
2014-07-21 22:42:45用房子比喻的話,我不知是不是像這樣:
中職是大房東,二房東MP,現在住的房客是博斯
房客把房租都繳給二房東了,但現在二房東落跑
可是大房東要把房客趕出房子了
這種情形,大房東倒底能不能趕房客走?
※ 引述《a111111zz (嘿嘿嘿)》之銘言:
: 記者許雅筑/台北報導
: MP & Silva於19日凌晨終止與中職的轉播合約,21日晚間,中職聯盟副秘書長王惠民表示
: ,將暫時中止提供訊號給博斯運動網,22日起全數賽事轉播由愛爾達體育台接手。21日下
: 午,博斯總經理黃敬庭表示,若中職不給訊號,事情更單純,之後就走法律途徑。
: 中央社21日下午貼出報導,指出,中職將不再讓博斯轉播,21日晚間,王惠民證實此事,
: 22日起暫時不提供博斯訊號,全數賽事轉播由愛爾達接手,至於「暫時」是多久,聯盟並
: 未說明。
: 黃敬庭21日下午表示,中職不給訊號的話,其實相對單純,將以手上現有的文件進行法律
: 程序,博斯也要做站得住腳的事。他並指出,若與中職真走進法律程序,上半季的費用也
: 還得再算,「用法律程序是最簡單的,總比現在扯不清好。」
: 所剩94場中職季賽,將全數由愛爾達接手轉播,CPBL TV也看得到。至於是否要跟MP &
: Silva打官司,王惠民表示,還要再討論。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721/380857.htm#ixzz3875SNDnG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7-21 22:43:00當然可以呀 誰收的錢找誰去
作者: HattoriHeiji 2014-07-21 22:44:00
請恰LAW版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7-21 22:44:00中職要是不能找人播 今年權利金就註定只有那750萬了
MPS如果有收博斯的錢..那博斯應該要告MPS吧.....= =
作者:
bailan (Bailan)
2014-07-21 22:45:00可能只是591吧
作者:
qep (無言..)
2014-07-21 22:45:00房客的750萬x4是直接繳給大房東的!!
假如按4樓說法 中職是窯子 MPS是拉皮條 博斯是恩客
作者: ding0214 (大蘇) 2014-07-21 22:47:00
房租一年要繳七八千~現在只繳750~為什麼不能趕?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4-07-21 22:47:00免講那麼多,法院講啦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4-07-21 22:47:00中職放給博斯撥 可能會有侵權問題吧 MPS真的超爛 沒交代清楚
作者:
Qtboy (^^)
2014-07-21 22:47:00錢直接繳給大房東還被趕..不就更好告?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4-07-21 22:48:00是的,雞頭跑掉啦
恩客付了頭期款 拉皮條就跑了 窯子就此封館 找誰討感情
作者: daniel0203 2014-07-21 22:48:00
房客不付錢 被大房東趕別就叫 上法院等著敗訴 吐錢出來
作者:
qep (無言..)
2014-07-21 22:48:00因為合約沒寫明繳錢方式阿!!就像公務員薪水是月初領,民間企業是月尾領一樣,人家有說不繳嗎??
作者: kenro 2014-07-21 22:51:00
房客是和大房東簽備忘錄,答應要承租也有匯部份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4-07-21 22:51:00民間企業是下個月初領吧
作者: ding0214 (大蘇) 2014-07-21 22:53:00
都講要換約了還會繳?之前還出來叫一年三億賠得很痛
作者:
qep (無言..)
2014-07-21 22:53:00傳統上稱下個月月初領為月尾領,看得懂就好啦!!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7-21 22:54:00免講那麼多,法院講啦XD
作者:
qep (無言..)
2014-07-21 22:57:00博斯說要依手上文件對中職走法律途徑..在跟MPS打官司前,先擺平博斯吧!!
作者: ding0214 (大蘇) 2014-07-21 22:58:00
兩千萬的支票因為MPS解約也跳票了~說要走法律真得很怪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21 23:01:00契約有相對性,房東只跟二房東訂約與房客之間沒有契約存在的話,然可以趕出去。
作者:
qep (無言..)
2014-07-21 23:08:00我怎記得博斯除了和MPS簽約外,也有跟中職及各球團簽約?中職今年以6年稅後20.4億元的價碼把轉播權賣給外商MP&SILVA,再由博斯取得2年轉播權,因此有第二份合約需四隊同意
作者: daniel0203 2014-07-21 23:09:00
MP比較像房仲 幫忙找房客 簽約還是跟大房東簽MP只是抽成
作者:
qep (無言..)
2014-07-21 23:14:00樓上的講法,我前幾天講過了,但有人還是覺得MPS是代理商
作者:
azym (ddd)
2014-07-21 23:23:00博斯的約沒有正式千下來 他想換約 不想賠那麼多 被中職打槍
作者:
remvsd (~~~)
2014-07-22 08:14:00博斯有繳錢給二房東嗎?不是就只有每隊750萬給大房東?
作者:
goldseed (黃金種å)
2014-07-22 09:54:00推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