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0939 (go)
2014-07-19 11:55:38當初葉丁仁條款是規定
新人選拔辦法」第104條違反契約交涉權:
「選拔會議前同意參選之球員,經球團指名後,若未與指名之球團洽談合約事宜,而逕
與國外職業球團簽約者,該球員自返國提出加入本聯盟之申請日起,原指名之球團在三個
月內仍保有該球員之契約交涉權。但如超過三個月之時限無法與該球員締結契約者,該球
員得參加隔年之聯盟選拔會議,方得加入本聯盟。」
倪福德有提出加入中職的申請了嗎?所以目前沒三個月的限制?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4-07-19 11:56:00沒啊
作者: daniel0203 2014-07-19 11:57:00
超過就回來選秀而已
作者:
a8330028 (比旺角還旺)
2014-07-19 11:57:00沒有 要他正式宣布回台發展才開始算3個月
作者:
q0939 (go)
2014-07-19 11:58:00所以還沒宣布回台 就可以先談合約?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19 12:01:00為什麼不能談?不是他宣布回台開始算喔,是要他提出申請加入中職才開始
簡單來說 只要倪沒有提出3個月期限 中信就可以談到爽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19 12:06:00不過比較有問題的是在倪提出申請後三個月內是中信的議約權,但在他還沒提出申請前也沒說別人不能找他談。
王溢正那時也沒做什麼宣布 橫濱釋出 猿隊就去談了三個月是談不成才有的問題 談的成就沒這問題啦
別隊也可以找倪談,但不能簽約,他想去別隊,除非先提出回中職申請,但跟中信談超過3個月不簽約,這樣下一年就可以參加中職的選秀了。
球員真的不想加入有優先權這隊 就早早提出申請 三個月拖過明年就參加選秀 如果願意加入就慢慢談 像倪現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19 12:15:00喔喔~~談不成還是要選,所以其他球團就不太可能去找他
在也不是沒工作 一邊談一邊打ok阿別隊真的要又不想再等選秀 也還可以提交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