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ujason (お前はもう死んでいる)》之銘言:
: 在台灣因為世界杯表現優異被挖到日本 之後投球失憶症被丟回來
: 整個投球動作變成畸形 好像在丟鉛球
: 但ERA還是壓的很低 甚至國際賽表現還是很好 韓國國家隊被他修理的很慘
: 他算不算是棒球天才?
算,這些在台灣體壇曾經是屬於頂尖的選手都是天才
體育殿堂沒有所謂苦練出來的
要能練到進入中華職棒、日本職棒甚至美國職棒
哪個選手不是每天苦練?,那為什麼有的人很辛苦的練還是連職業都摸不著邊
1. 被操壞
2. 沒機緣
3. 天份不夠高
我認為(3)>=(2)>>>>1 是唯一正解
回到張誌家的部分,我記得他後來回中職的時候有被說是因為靠著天份在打球
練球態度很隨便、抽菸酗酒(?)之類的,最後整個姿勢都走樣
但面對韓國隊還是可以神牽制,所以就運動細胞來說他絕對算是天才
只可惜他有那樣的機緣卻浪費掉他的天份
作者:
notea (QOO)
2014-04-15 13:57:00推鉛球推到14X也算是奇才了
========= "我認為" ========== 請問你是哪位權威 XDDD
原來棒球板要是"權威"才能回文,長知識,讓二樓見笑了
作者:
jk2300191 (jk2300191)
2014-04-15 14:01:00推這篇
能在大比賽前一天跑去喝酒唱歌 這種人不被黑道利誘才怪
原來不是權威啊 請問"你認為"的證據是什麼 XDDD
還是說 你就只是 "我認為" 隨便臆測 猜測 揣度 XD
作者:
ccf0423 (揮揮衣袖,兩袖清風)
2014-04-15 14:03:00"我認為"應該是指"作者自己的看法"
沒有任何證據的個人看法 還這麼肯定 "唯一正解" XDDD
作者:
ccf0423 (揮揮衣袖,兩袖清風)
2014-04-15 14:06:00妳不認同他的看法當然可以反駁..XD
作者:
ji394up (多餐少餓)
2014-04-15 14:07:00我認為任何人都可以我認為,只是
沒有任何意見 只是不喜歡沒有證據的個人意見罷了 就降
作者:
ccf0423 (揮揮衣袖,兩袖清風)
2014-04-15 14:07:00只是作者也不過是講他的看法,這不需要什麼權威才能說吧?
作者:
ji394up (多餐少餓)
2014-04-15 14:09:00推
作者:
dorck (不期待)
2014-04-15 14:13:00他就是這樣認為才這樣PO文阿不然勒
作者:
lwaddo (是教訓)
2014-04-15 14:19:00有人認為沒證據的個人意見不討喜
你是剛被訂完心理不平衡上來遷怒嗎?不然棒球版˙聊聊天實在不需要這樣....
作者:
no5566 (不是五六)
2014-04-15 14:20:00原來只有權威可以來棒球版喔?
現在不是在選版主,某人可以將只有權威可以發文當政見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4-04-15 14:24:00他就只是上來找人抬槓而已吧。XDDD
作者:
a24606 (阿NO)
2014-04-15 14:24:00怪了難道棒球版發文還要跟寫論文一樣????? 啊不就好棒棒
我認為=代表自己的看法!!不等於所有人所以[我認為] 有人很想紅
作者:
clubsir (社長)
2014-04-15 14:26:00球迷本來就可以用個人意見發表言論阿 我認為有什麼不對嗎
作者:
ivan609 (伊凡)
2014-04-15 14:27:00改用我覺得
作者:
lostguy (惘)
2014-04-15 14:27:002F去睡一覺讓腦袋清醒一下好嗎?...ZZZ
作者:
cn0341 (BigH)
2014-04-15 14:32:00老闆出來釘論文了拉 沒來源再延畢一年拉
作者:
aoka (斯巴達)
2014-04-15 14:33:00說"我認為"才是一種含蓄的表現,難不成要講"事實上"?
作者: swimming3 (胖皮) 2014-04-15 14:35:00
我認為某人只是來發洩而已......
我等著看2樓發什麼文來給我看 一個我認為也可以戰?
作者:
kevin91 (只發費文)
2014-04-15 14:52:002樓在幹麻
作者:
bye5566 (掰)
2014-04-15 15:22:00話說我不知道 哪種人可以說我是"棒球天才"權威XDDDD
作者:
redkol (眼光有多遠才能走多遠)
2014-04-15 15:23:00我認為我po的文當然可以使用我認為這三字,你不爽 就來反駁
作者: pf775101 (哈哈哈) 2014-04-15 15:30:00
討論不都是我認為的主觀意見嗎..不然都收攤好了..
作者:
mike5314 (呵呵安安科科QQ)
2014-04-15 15:31:002F在鍵盤meeting喔XDDDDDy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4-04-15 15:32:00張誌家籃球也打得不錯,真的是運動健將 XD
作者:
NEOdesu (娑羅双樹)
2014-04-15 15:34:00中肯
作者: lampmouse (曉風殘月) 2014-04-15 15:40:00
這世界上本來就沒甚麼叫做唯一正解的
作者: lampmouse (曉風殘月) 2014-04-15 15:41:00
任何討論的事物本來就有所謂的前提或立場
作者: ChrisPaul03 2014-04-15 15:47:00
用"我認為"是一種勇+謙的表現 不會用的其實比較遜
作者: ChrisPaul03 2014-04-15 15:48:00
還是說要聽"人民"的指揮 所以要改成"人民認為..."
作者:
xsion (Xsion)
2014-04-15 16:20:00原來這裡是學刊論壇喔 要經得起驗證才能發表
作者:
koker (嗨咿嗨咿)
2014-04-15 17:00:00呃…我認為不就是作者自己的意見這麼簡單嗎
作者: KOBEIS87 2014-04-15 17:09:00
可能要用“管見”比較合某樓喜好
作者:
h888512 (速球勝負 + 45度角絕殺)
2014-04-15 21:18:00推鉛球 還可以在奧運K加拿大
作者: etjj (ㄒㄉ) 2014-04-15 23:33:00
某樓真令人噁心
作者: lovewill595 (Poluo) 2014-04-16 00:41:00
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