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店員苦勸無用 男寄帳戶給詐團重判5年 法

作者: troy30408 (南宮洛)   2025-05-26 16:44:45
標題:店員苦勸無用 男寄帳戶給詐團重判5年 法官:無需輕縱
來源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124490/8764924
日期:2025-05-26 13:37
內文:
58歲的黃姓男子在去年1月,以店到店寄件的方式,將他申辦的3個金融帳戶的金融卡及密
碼提供給詐騙集團,超商店員曾提醒「對方可能是詐騙集團」,但黃男並未打消此念頭。
法官認為,司法判決對於詐欺犯罪量刑過輕,長期為人所詬病,考量到被害人遭受的財產
損失金額不輕,以及黃男無視店員警告的行為,無需輕縱,最後判有期徒刑5年。
法官調查,黃男在新竹市北區的某超商門市,以店到店寄件的方式,將他申辦的3個金融
帳戶的金融卡及密碼提供給詐騙集團,要換取美金5萬元。
當時黃男寄出帳戶資料時,便利商店店員曾明確提醒他對方可能是詐騙集團,但黃男並未
因此打消念頭,仍堅持將這些重要的帳戶資料寄給詐騙集團成員。
詐騙集團隨後利用黃男提供的帳戶,向2名被害人詐騙。詐騙手法包括在社群網站刊登投
資廣告,或佯稱加入股票投資群組穩賺不賠。這2名被害人因此上當,分別匯款20萬元至
黃男的帳戶中。爾後黃男更依詐欺集團指示多次提領部分款項來製造金流斷點,企圖掩飾
或隱匿犯罪所得的來源與去向。
法官審酌,黃男正值壯年,卻貪圖不法利益,他在接到超商店員的明確提醒後,仍堅持寄
出帳戶,這顯示其法治觀念淡薄,且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增加查緝難度與被害人追回損失
的可能性。儘管黃男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但他在偵查階段曾兩度明確否認,且未與被
害人達成和解。
法院認為,黃男在詐欺集團中雖非主導者,但他提供的帳戶及協助提款的工作,對詐欺犯
罪取得財物扮演了重要角色。參與我國詐騙集團橫行、司法判決對於詐欺犯罪量刑過輕長
期為人所詬病,考量到被害人遭受的財產損失金額不輕,以及黃男無視店員警告的行為,
無需輕縱,因此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
作者: peter98 (新兵)   2025-05-26 17:50:00
賣帳戶判5年,那買帳戶的呢? 司法機關仔有去抓大頭嗎?
作者: james4141989 (QQ)   2025-05-26 17:53:00
他不是只有賣帳號,他根本是詐騙集團的同夥了
作者: berserkman (to be brave)   2025-05-26 18:05:00
這個比照詐騙集團處分,我支持
作者: uegajde (ASourck)   2025-05-26 18:07:00
很高興法官能做出無需輕縱的判斷,但對這種詐騙集團共犯判五年感覺還是輕了些啊
作者: vlkppa (人被殺 就會死)   2025-05-26 18:41:00
美金5萬哪個帳戶這麼值錢...
作者: videoproblem (影片問題)   2025-05-26 18:54:00
這種判例應該貼在全國的每個ATM前面
作者: samnpc   2025-05-26 19:36:00
被判5年的少之又少,已經算很好了
作者: YIHE (繪崎可樂助)   2025-05-26 20:32:00
網紅天峰給詐團帳戶,又幫領錢,也取得數萬報酬,最後才判6個月。真不公平 。
作者: barkids (solar)   2025-05-26 20:46:00
本來一定以為會輕判,殊不知夜路走多遇到鬼
作者: leito (leito)   2025-05-26 21:18:00
美金5萬,他會覺得五年還是划算喔,加到10年吧
作者: yixianl (yxan)   2025-05-26 21:43:00
超商店員好忙
作者: C4F6 (C4F6)   2025-05-26 22:24:00
這種真的勸不聽的,除了詐團送五萬美還能五年給國家養,超賺
作者: snh (一個人在半夜醒來)   2025-05-27 00:29:00
防詐責任都交給店員行員
作者: rainsilver (00)   2025-05-27 02:00:00
為什麼店員會知道他寄什麼?
作者: boards (GOLD)   2025-05-27 04:40:00
他是賣帳戶+車手應該還有很多前科有沒有跟被害人和解才會被判五年多*又
作者: Diancie (Diancie)   2025-05-27 06:40:00
這種關出來會繼續重操舊業
作者: Miyanishi25 (宮西尚生)   2025-05-27 07:28:00
沒辦法 詐騙是党的事業 怎麼能重判 唉
作者: lide19921015 (阿得)   2025-05-27 07:38:00
柵欄又破了
作者: XFight (X-Fight)   2025-05-27 09:38:00
店員怎知他要寄啥?
作者: boards (GOLD)   2025-05-27 10:54:00
可能當場在那包裝的
作者: happynancy (想飛)   2025-05-27 11:30:00
好認真的偵查能找出店員 買帳號的上游機房常因為在海外 我國無法參加國際刑警組織 所以不容易根治
作者: ianfang (I'm ianfang)   2025-05-27 11:47:00
就是這樣害的都不能自然人憑證開戶
作者: eddy13 (eddy)   2025-05-27 12:48:00
法官重判要推,不然政府和金融機構多只會懲罰一般的民眾而已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25-05-27 15:00:00
免費吃飯5年 還有拿到5萬鎂嗎? 不然虧大了?
作者: boards (GOLD)   2025-05-27 15:32:00
剛去郵局也看到行員問婦人為什麼要匯90萬她說要減資行員還實際看了匯款資料一下詐騙集團設在緬甸東南亞美國FBI、中國也很難抓
作者: rosebanana (LadyParis)   2025-05-27 17:34:00
有人就是要賣,勸也勸不回的。
作者: letyoufree (血汗企業打工仔)   2025-05-27 17:34:00
詐騙集團不痛不癢,繼續騙
作者: transverse (transverse)   2025-05-27 19:53:00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4 年度金訴字第 314 號刑事判決
作者: bbcer   2025-05-27 23:35:00
法官加油,檢察官加油,警察叔叔加油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25-05-28 17:52:00
另一則新聞也是三個帳戶,還是某母拉女兒帳戶下水禍延次代,但新聞卻沒提到被重判,可見相關法律的見解差異很大,不知是否可以推測,其實某些法官可能也是詐團的一員或者幫手?又或者詐團也有祭出如輕判3個有獎金之類的鼓勵措施?
作者: boards (GOLD)   2025-05-28 19:05:00
樓上說的新聞她與被騙的4人和解了3人輕判當然合理https://i.imgur.com/9zz5C4m.jpeg
作者: applewarm   2025-05-28 19:18:00
這就是詐騙共犯
作者: ppc ( )   2025-05-28 19:54:00
作者: boards (GOLD)   2025-05-28 21:09:00
另外黃男還有到處提領當車手案件要會看懂再評論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25-05-29 11:01:00
真的需要修法改嚴格
作者: boards (GOLD)   2025-05-29 16:13:00
打詐4法去年才立法院全數三讀通過https://i.imgur.com/f3CgDgJ.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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