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申訴人:lwt501cx
申訴之小組長:Bignana
申訴事由:
Bignana沒有依TalkandCha組規和組務板規執行懲處
懲處超越TalkandCha組規和組務板規的範圍
形同自行創造不存在的規定來做判決
#1ej8M_ye (L_TalkandCha)
Bignana判決理由:
lwt501cx 板主經 #1eClAvHC (Gossiping) 公告禁言處分後,
經其說明,於 #1eFnOhpF 一文中因使用板主權限先解除禁言誤推文,
且使用板主權限刪除自已的誤推文,小組認為逾越板主權限使用的分際,
但因任期已至,警告或解職已無意義,小組依主文處分剝奪其兩年內擔任組內
板主之權利。
以上片段
第一點
TalkandCha組規和組務板規並無規定 不得擔任板主的期限可以到兩年
仔細翻找 組規只有以下這條
第 19 條
板主失職或違反相關規定,組務得依情節給予以下處分,口頭警告二次等於一次
警告,警告二次將予以解職,
警告有效期限為一年。
一、口頭警告。
二、警告。
三、解職。
若要懲處兩年?其實也沒問題
請先修改組規 我想這應該是執法最基本的道理和底線
現在用不存在的規定做出處分 已擺明刻意在打壓人的意思
第二點
另外根據Bignana的說法的一段內容
但因任期已至,警告或解職已無意義
首先提出申訴的人申訴日期為2025/06/03 #1eFnNBOL (L_TalkandCha)
整整三個月沒處理 卻挑八卦板主的法定卸任日9月1日才想到要結案
但其實我的板主卸任日為9月7日 證據如右 #1elMLtC7 (L_TalkandCha)
只要我能實際操作板主指令的一天 那我就是八卦板主
而那段時間只是進入看守階段而已 若其他板主有需求 我還是得去幫忙
我過去也有任期超過但幫忙判案的情況 不會說我任期到了其他人要我幫我不幫
所以9月1日已卸任非實際狀況
這是Bignana的判案第二個謬誤
總結需求 不要求對代理判案人做出濫權懲處
我要的東西
起碼給個符合啃瓜子組規該有的判決就好了
請重新依TalkandCha組規判案而不是依照幻想出來的組規
並請現任群組長Bignana迴避判案
PS
另外補充
已寄信給Bignana
超過三天72小時 無回應 因此PO申訴文